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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的问题,是按维系彼此之间关系的先天亲情处理,还是按人类社会的法规处来?韩非子的态度很明确,君主只能依法治国,而不能靠仁爱治国。国家律法不仅约束人的行为,还约束人性,约束人的自主意识,让其回归到自然的规则属性中来。道家讲返璞归真,那是要靠个体的修行悟道,而法家利用法规来约束人性,让其回归自然,看来圣贤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只是方式不同,方式的不同只是为了适应不同的时代与环境。佛家讲“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内核一致,形式不同,归宿相同,道路不同。君主知道了不能仁爱治国,那么应该如何治国?韩非子认为“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意思是:明君通晓富国强兵的办法,就可以
2、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慎重地处理政事,就是富国强兵的方法。一是要知道并明确富国强兵的办法,也有了目的与方式,法规与监督体系也要建立起来。韩非子认为“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于外无死虏之祸。”意思是:君主应该严明法令,明察计谋。法令严明,内部就没有动荡叛乱的祸患;计谋得当,对外就没有国破为虏的灾难。依法治国国策才能执行到位,政策才能发挥出作用。监督与监察体系完善了,法规与政策的执行者才能合法尽职,否则,人不合格,事自然不合格。明法禁,察谋计,国家必无内忧外患。最后韩非子再次强调“故存国者,非仁义也。”意思是:所以保全国家不是靠的仁义道德。这不用多说,历史已经证明其正确性,我们只需照作就好。工作中少一些人为,多一些制度。人为与制度的比例决定了你成功的机率。【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于外无死虏之祸。故存国者,非仁义也。】我们常说“就事论事”,就是要让人与事分开,按事物的发展规律办事,而不是按人为情感办事。国家治理不能依靠人为意识的仁爱,办理事务同样不能按人为意识的喜好,还是要按制度、规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