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制分》第十三章 任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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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林悟道韩非子-制分第十三章任数红林悟道韩非子-制分上一章韩非子给我们展示了“相窥其情,同里连坐”的社会治理效果,就是“奸不容细”,细微的奸邪行为都无法存在。这里的“容”应该译为纵容与包庇,或存在。全社会形成嫉恶如仇的共识,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就容易很多,这就是人民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巨大力量与伟大价值。其实,民主的意义并不单指尊重个体权益,如自由、私产保护等,更多是指个体力量的发挥,个体在社会中作用,如人民监督。就人类整体而言,或就单位群体而言,民主监督是社会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也是社会良性发展动力之一。我们常说“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罢了 J负重前行的人很多,但,静好岁月不

2、能只靠或是一直依靠负重前行的人为我们创造,还是需要民众自己主动自觉去创造,而我们能作的就是“相窥其情”的人民监督,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政府也要重视民众的民生投诉与检举揭发,上下形成合力,共同创造岁月静好。不管是二千多年的“封建”朝廷政府,还是今天的人民政府,治理国家与管理社会是始终不变的课题与主旨。历史也告诉我们,凡是百姓生活安康,社会就稳定,国家就富强,朝代就时长。而民众生活安康的基本条件就是需要一个治安良好的环境,所以社会治安良好就是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韩非子给出的基层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相窥其情而推动“相窥其情”内在动力就是“同里连坐”,而“同里连坐”要刑赏分明,告奸者

3、受赏,有奸不告者受罚,这样的刑赏制度,必然会让民众主动揭发奸情,长此以往,自然奸不容细。韩非子在此重点强调了 “私告任坐”的意义,其本质并不是想要有意惩罚与奸无关的人,只是想告诉民众,不能纵容与包庇“微奸”之人,否则会受到惩罚。其实,现代社会检举揭发奸邪之人本就是公民的义务,说大了是为了社会治安,说小了就是为了自己的生活环境,谁能容忍邻居天天乱扔垃圾。有“相窥其情”,必有“同里连坐”,还须“告过者免罪受赏,失奸者必诛连刑。”有规则与规范,就要有奖罚,还必须要奖罚分明,这是法规制定的原则与内在逻辑,只有这样法规才用力量与动力。所以韩非子接着说道“夫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意思是:对法律整饬(

4、chi)得极其严明的君主,依靠的是法律条文而不是一二人才。律法才是治国的核心力量与工具,君主只是使用工具使其产生力量,决不是治国的核心。这一点要有明确的思想认知,绝不能因为“人是事物的主体”而藐视律法。治国与科学进步不同,科学进步依靠的是人认知的突破,而治国依靠的人对法治的坚守。人,多种多样,多情多意,一万个人心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这就是人性民情。而律法只有一个,亿万民众只有一部律法,按法而治,刑赏分明,万民统一,也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治国依法,既不按君主的喜好,也不靠一两人的才智,总之,是法治,而不是人治。法治能治国,甚至达到至治,这是关键。所以韩非子认为“是以有术之国,不用誉则毋适,境内

5、必治,任数也。”意思是:因此法治有术的国家,毋需名扬四海,就能无敌于天下,国家得到治理,这都是是依靠法度的缘故。“数”是定数,天数,是天道,“任”是由着,听凭。“任数”就是由着天数,听凭天道。这是最高的治国理念,也是至高的领导思想。无敌于天下,并不一定要全世界耀武扬威在各地发动战争,通过战争是实现不了真正的无敌无天下,帝国坟场阿富汗就一个明显的例子。其实,通过战争达到征服对手本身就是一种“心虚”的表现,更不要说无敌于天下。【夫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是以有术之国,不用誉则毋适,境内必治,任数也。】世间最可怕的是时间,时间间冲淡一切。时间不会停留在你最强大的时刻,任何强大如果不与时俱进最终都会没落,如当下之美国。其实,真正的强大是兼容并蓄的文化,是靠自身的发展强大起来的国家,如今日之中国。“任数”就是自身强大的根本原因,一切按事物的发展规律办,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治国如此,治司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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