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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党支部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基层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党章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党支部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按照“突出作用、注重实效、全面建设、整体提高”的要求和
2、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创建目标,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内全体基层党支部。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四条党支部的设置要本着党员分布均衡、有利于自身建设、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要求进行设置。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应就近建立联合党支部。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执行临时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成立不起来正式党支部的,可建立临时党支部。离退休(含内部退养)党员没有进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上单独建立党支部。第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和要求:
3、(一)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7人以上、不足50人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应由3至5人组成(党员15人以上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可设书记、组织、宣传、纪检、群工委员等,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二)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实行预选或差额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当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为有效。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
4、应将当选的支委名单和分工,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三)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任期届满应按时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时,应及时补选,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指派党支部书记。(四)党支部书记选配要按照“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秀、事业心强、作风民主、综合能力强”的要求,不断改善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主要生产部门或党员人数在30人以上、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应配备专职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兼职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同级行政党员干部担任。加强对专兼职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坚持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合格制度,新任党支部书记必须经过岗
5、位培训合格。强化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对素质较低、经考核不胜任党支部书记工作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调整。(五)党支部委员会应由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较强工作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第六条党小组的产生和要求:(一)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由支委会研究决定,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原则合理划分,建立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支部书记和委员应编入党小组,但不能单独编成一个党小组。(二)党小组长一般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预备党员和受留党察看处
6、分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支部书记和委员同党小组长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小组长与小组党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但党小组长对小组的工作起召集作用,有责任组织本小组党员开展活动,也有权指导、检查本小组党员的工作学习情况。(三)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支部要善于发挥其作用。要注意党员的合理分布,关键班组、岗位原则上要有党员。第七条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第三章 党支部的任务和建设目标第八条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7、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
8、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A)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第九条党支部建设的目标:(一)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尽心尽责完成各项任
9、务;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凝聚力、战斗力强;重视班子成员学习,建设学习型班子,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组织建设。支委班子、党小组健全;工作规范有序,年度工作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谈话谈心等开展正常;保证新党员发展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工作;深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三)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学习型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形式多样,方法灵活,
10、效果良好;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有成效;经常分析职工的思想动态,不断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切实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加强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职工自身修养和法律意识,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注意宣传好人好事,培养、树立典型,单位内风气正、作风好;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四)抓好党风党纪。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员特别是支部班子成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党建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得到严格落实。(五)领导工团工作。领导和支持工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工团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六)保证作用发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
11、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本单位得到贯彻执行,支持行政领导依法开展工作,生产、经营、建设安全、高效,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维护辖区稳定。(七)创建特色品牌。按照集团星级党支部创建要求,积极推进评星晋级工作。深化“一支部一特色”“一党员一闪光”等有效载体,把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难题作为党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开展技术和项目攻关。深入开展“四强四优”创建活动,党支部要重点通过开展以“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为主要内容的“四强”党组织和“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为主要内容的“四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优化创先争优
12、活动方式,营造你追我赶、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以此为契机,发挥党员队伍转型升级先锋队、攻坚克难排头兵、维护稳定生力军的作用,着力破解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难题。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的一项措施,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形式,党支部要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八)机关作风建设。以生产、经营、建设为中心,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廉洁高效型的机关,形成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服务优质、指导有力、廉洁从业的机关工作作风。第四章党支部成员的主要职责第十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
13、持党支部日常工作。(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的措施。(二)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三)代表党支部参与同级行政重大问题的讨论;经常与各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交流情况,协调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四)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星级党支部等党内竞赛活动。(五)组织落实支部工作的各项制度。(六)负责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委学习,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抓好班子的团结、协调,落实思想作风建设的各项措施。
14、专职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副书记)在本支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党支部书记由行政负责人兼任时,要正确处理支部工作与行政工作的关系,保证党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第十一条组织委员职责:(一)掌握党员分布情况和思想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调整意见。(二)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办理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手续,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做好支部换届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党小组会和党员汇报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支部委员会提出支部内表扬、奖励建议。(四)按程序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
15、收缴支部党员党费,按时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党费管理情况定期向党员公布。第十二条宣传委员职责:(一)了解党员、群众思想动态,紧密结合实际,提出支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上好党课。(三)运用多种形式,围绕中心,开展教育引导、宣传鼓劲工作,宣传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党员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技术知识,指导工会、共青团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第十三条纪检委员职责:(一)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组织调查,对构成错误的经支委会研究,提请党员大会做出处理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批准。(三)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委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四)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转变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第十四条群工委员职责:(一)指导帮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干部提高思想、政策和工作水平。(二)了解职工思想、工作状况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