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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审核把关。工作人员拟定公开的方案后,属党务公开分解、落实一览表中的内容,须填写常规事项党务公开内容审批表,由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涉及面大的重大事项必须填写重大事项党务公开内容审批表,报请集团党委审核把关。(三)实施公开。按照审核同意的范围、形式和时间,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四)听取意见。公开后,要对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和反馈,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五)整理备案。党务公开后,应对公开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备案,每季度填写一次党务公开记录一览表并妥善保存。第四章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第十条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
2、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第十一条 集团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务公开的牵头协调工作。(三)实施公开。按照审核同意的范围、形式和时间,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四)听取意见。公开后,要对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和反馈,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五)整理备案。党务公开后,应对公开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备案,每季度填写一次
3、党务公开记录一览表并妥善保存。第四章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第十条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第十一条 集团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务公开的牵头协调工作。(三)实施公开。按照审核同意的范围、形式和时间,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四)听取意见。公开后,要对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和反馈,接受党员和职工
4、群众的监督。(五)整理备案。党务公开后,应对公开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备案,每季度填写一次党务公开记录一览表并妥善保存。第四章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第十条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第十一条 集团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务公开的牵头协调工作。(三)实施公开。按照审核同意的范围、形式和时间,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5、四)听取意见。公开后,要对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和反馈,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五)整理备案。党务公开后,应对公开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备案,每季度填写一次党务公开记录一览表并妥善保存。第四章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第十条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第十一条 集团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务公开的牵头协调工作。(三)实施公开。按照
6、审核同意的范围、形式和时间,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四)听取意见。公开后,要对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和反馈,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五)整理备案。党务公开后,应对公开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备案,每季度填写一次党务公开记录一览表并妥善保存。第四章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第十条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第十一条 集团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
7、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务公开的牵头协调工作。(三)实施公开。按照审核同意的范围、形式和时间,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四)听取意见。公开后,要对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和反馈,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五)整理备案。党务公开后,应对公开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备案,每季度填写一次党务公开记录一览表并妥善保存。第四章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第十条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第十一条 集团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组织
8、(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务公开的牵头协调工作。(三)实施公开。按照审核同意的范围、形式和时间,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四)听取意见。公开后,要对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和反馈,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五)整理备案。党务公开后,应对公开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备案,每季度填写一次党务公开记录一览表并妥善保存。第四章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第十条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第十一条 集团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务公开的牵头协调工作。第十二条集团所属各级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委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各单位实际设在相应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