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实施细则.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实施细则一、公告内容1 .企业状态:主要公告企业当天的生产运行状态和可能引发安全风险的主要活动。如有几套生产装置,其中几套运行,几套停产;厂区内是否存在特殊作业及种类、次数;是否存在检维修及承包商作业;是否处于开停车、试生产阶段等。2,企业承诺:企业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落实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当日所有装置、罐区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安全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控。二、基本要求1 .企业应当在每天上午10时前将相关内容公告在企业主门岗显著位置设置的显示屏上,公告时间为每天上午10时至次日上午10时。2 .各企业要将承诺内容上报区安全监管局,由区安全监管局在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安全监管局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3 .企业设置的显示屏,要求文字图像显示清晰,安装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保证人员、车辆安全通行。4 .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相关职责没有层层落实的;重大隐患没有制定治理措施的;动火等特殊17作业管理措施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当天对重点装置、罐区以及动火等特殊作业没有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特殊时段没有带班值班企业负责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