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调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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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调整 8.1 施工预算与工程成本控制施工预算的编制方法:实物法、单位估价法:用施工预算控制工程成本,是通过向生产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实现的。二.成本分析1. 工程人工费的控制:可从控制支出和按实签证两个方面着手解决。1)按定额人工费控制施工生产中的人工费,尽量以下达施工任务书的方式承包用工。2)产生了合同价款以外的内容,应按实签证。2. 工程材料费的控制1)以最佳方式采购材料、努力降低采购成本;2)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确定材料规格;3)合理使用周转材料;合理控制施工进度,减少模板的投入量,发挥其周转效率;控制好工期,做到不拖延工期或合理提前工期;做好

2、周转材料的保管、保养工作,延长周转使用次数以降低摊销费。4)合理设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 8 2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的调整一.工程变更1. 无论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均需由工程师确认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2. 工程变更的控制工程变更案发生的时间划分:工程尚未开始:只需对工程设计进行修改或补充;工程 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乙方的合理化建议,须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工程变更程序:在变更前,双方

3、就办理工程变更中涉及的费用增加和造成损失的补偿协议,以免因费用补偿的争议影响工程进度。4,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报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调整合同价或顺延工期,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处理,主要有:1)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报行时,可视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2)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起14天内,应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可,自变更价款报告送出之口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3)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5.承包人按发包人发出并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

4、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施.工。二.合同价款的调整1. 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工程实际中一般多称为“签证申请” O1.分类:1)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工期索赔经济索赔:也称额外费用索赔,简称“费用索赔”。2)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称为“超越合同约定的索赔” o道义索赔:罕见,称为通融索赔,或称优惠索赔。3)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工程承包商同业

5、主之间的索赔:最普遍,最常见的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总承包商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分包商向总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经过总承包商审核后,凡是属于业主方面责任的,均由总承包商汇总加工后向业主提出;凡属总承包商责任的,则由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协商解决;承包商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一般称为“商务索赔”,无论施工索赔或商务索赔,都属于工程承包商施工的索赔范围。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单项索赔: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一一施工索赔通常采用方式 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也就是总成本索赔。一一特定情况下被迫采用的一种索赔方式。采取综合索赔时,承包商须提前征得工程师的同意,并提出以下证明:A承包商的投标报价

6、是合理的;B实际发生的总成本是合理的;C承包商对成本增加没有任何责任;D不可能采用其他方法准确地计算出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5)按索赔的对象分类:敷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反索赔:业主向承包商提出。一.索赔的条件1 .客观性 2.合法性 3.合理性二.索赔的基本程序及其规定(图8-3索赔程序框图)1.索赔的提出1)索赔意向书。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如承包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意向或通知,则会丧失在索赔中的主动和有利地位。2)索赔申请报告。建设程施工合同条件及FIDIC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条件规定:I: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

7、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索赔报告已经认可。3. 索赔的处理。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并与承包人、业主广泛讨论后,工程师应向业主和承包人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还需提出索赔评价报告作为决定的附件。承包人如持有异议,可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向.程师说明不合理的理由。如程师坚持决定而承包人仍不满意,可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4. 业主审查索赔处理。当工程师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须报请业主批准。索赔报告经业主批准后,工程师即可签发有关证书。三.索赔证据和索赔文

8、件对索赔证据的要求为;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四.承包商索赔的主要内容与处理原则1 .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应该做的工作:期索赔或损失费用索赔2 .监理(业主)指令错误: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索赔3 .监理(业主)未能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所需指令、批准:费用、损失费用和期索赔,工期确认时间14天。4 .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图纸:损失费用和期索赔,工期确认时间根据通用条款约定为里天。5 .延期开工:提出延期开工申请,如被批准可索赔工期,监理(业主)确认时间为鳍大。业主要求延期开工,可进行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和工期索赔。6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开挖过程中遇到文物和地下障

9、碍物时,可索赔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当业主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开挖过程中遇到地质条件显著异常时,可索赔费用、损失费用和I:期;如开挖后地后需处理,根据设计变更,索赔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7 .暂停施工: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索赔。8 .因非承包商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I:期索赔,能否进行费用索赔视具体合同约定而定。9 .不可抗力:费用、损失费用和期索赔,工期确认时间为14大。因业主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延迟履行责任。10 . 检查检验: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索赔。11 . 重新检验:当重新检验合格时,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索赔。12 . 工程变更和工

10、程量增加:按工程变更的合同价款调整程序处理,二期索赔,确认时间为基天。13 . 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业主违约,按通用和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4 .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按通用和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5 . 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顺延工期和业主违约责任,承包商视具体合同约定处理。五.索赔费用的组成和计算方法1.索赔款的主要组成部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利润。在工程索赔的实践中,以下几项费用一般是不允许索赔的:1)承包商对索赔事项的发生原因负直责任的有关费用;2)承包商对索赔事项未采取减轻措施因而扩大的损失费用;3)承包商进行索赔工作的准备费用;4)索赔款在索赔期间的利息;5)工程有关

11、的保险费用。2. 工期索赔的计算:比例法、相对单位法、网络分析法、平均值计算法、其他方法。3. 费用索赔计算1)总费用法:较简单,基本思路:按现行计价规定计算索赔值,另外也可按固定总价合同转化为成本加酬金合同,即以承包商的额外成本为基础加上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作为索赔值;使用总费用法计算索赔值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合同实施过程中总费用计算是准确的,工程成本计算符合现行计价规定,成本分摊方法、分摊基础选择合理;实际成本与索赔报价成本所包括内容应一致; 承包商的索赔报价是合理的,反映实际情况; 费用损失的责任,或干扰事件的责任与承包商无任何关系。2)分项法:按每个或每类干扰事件引起费用项目损失分别

12、计算索赔值的方法。特点:比前者复杂,能反映实际情况,为索赔报告的进一步分析提供依据,应用面广。3)因素分析法:亦称连环替代法,将各指标按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分解为若干因素指标连乘形式。 8 4工程价款结算一.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1. 工程价款结算的意义: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2. 工程预付款结算1)预付款的数额和拨付时间: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缴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30%; 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生理L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分布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在具备施工条件下的前提下,业主应在双

13、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2)预付款的的拨付及违约责任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预付款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25%,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一般当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1020%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内按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一百分比扣回。凡没

14、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业主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名义转移资金。3.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1)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与支付: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支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分段结算与支付: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进度款。2)工程量计算承包商按约定向监理(业主)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业主)在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不参加的以监理(业主)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业主)未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商,致使其未能参加

15、的,核实结果无效。监理(业主)收到承包商报告后天内未核实已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视为确认。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含设计变更)和因承包商原因造成返的.1:程量,监理(业主)丕予计量;3)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确定的工程量计量结果,承包商向监理(业主)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监理(业主)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鸥,不高于工程价款的型向承包商支付进度款。按约定时间业主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确认增(减)的.1: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监理(业主)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匚程进度款,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监理(业主)收到承包商通知后仍不付款,可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匚程量计算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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