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御史中丞的设立及其与司直司隶校尉的关系可编辑.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27599 上传时间:2023-04-05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4.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两汉御史中丞的设立及其与司直司隶校尉的关系可编辑.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两汉御史中丞的设立及其与司直司隶校尉的关系可编辑.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两汉御史中丞的设立及其与司直司隶校尉的关系可编辑.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两汉御史中丞的设立及其与司直司隶校尉的关系可编辑.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两汉御史中丞的设立及其与司直司隶校尉的关系可编辑.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两汉御史中丞的设立及其与司直司隶校尉的关系可编辑.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两汉御史中丞的设立及其与司直司隶校尉的关系可编辑.docx(1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隶校尉以后的事。此前,在中央层面只有御史大夫系统的监察,故谈不上与其他监察系统存在职权与管领范围的冲突。武帝元狩五年 公元前设丞相司直,秩比二千石,“佐丞相,举不法”,“耿无不监: 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第页。这段注解极易引起误解,建武人侍兰台,是说御史中丞及其侍御史返回宫内,因其曾一度出为外台。“兰台有十五人”,是说侍御史共十五人,而非兰台令史十五人。据 汉官仪、后汉书?班超传李贤注引续汉志,兰台令史共六人。 关于兰台令史的职责,汪桂海先生论述的非常正确,他说:“关于兰台令史,史书有这样三条材料?,但其中第三条即今本续汉书?百官志的记载有错误,而李贤注所引的续汉志即章怀所见到的续汉书?百官志

2、及IX汉官仪 的记载是正确的。??兰台令史的耿事有三:一日书劾奏,二日书印,三日主文书J参见汪桂海著:秦汉简犊探研伍、汉印制度杂考,台湾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年版。陈万年传附子成传:“万年死后,元帝擢成为御史中丞,总领扑郡奏事,课第诸剌吏,内执法殿中,公卿以下皆敬惮之。”从这条史料可知,御史中丞不但“受公卿奏事”,也“总领州郡奏事陈成的职权正符合 续汉书?百官志所记御史中丞的职责。 安作璋、熊铁基著:秦汉官制史稿,第页。通典卷三二职官十四。 汉书?薛宣传:“薛宣为中丞,执法殿中,外总部刺史。”汉书?百官公卿表。卫宏撰:汉官旧仪卷上:“丞相府司直一人,秩二千石,职无不监。武帝初置,日 马 司直官,今

3、省J清 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第 页。两汉御史中丞的设立及其与司直、司隶校尉的关系征和四年 公元前置司隶校尉,“捕巫蛊,督大奸猾”,“察三辅、三河、弘农”。初始持节、领兵,后武帝罢其兵,元帝初元四年 公元前去节。续汉书?百官志:司隶校尉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日“都官从事,主察百官犯法者”。御史中丞、司直、司隶校尉三官均司督察,其职责如何划分,似应有所规定。祝总斌先生认为:“司隶校尉偏重在通过直接发现百官的不法行为进行检举,如行驰道中在京师活动违犯禁令等。御史中丞在汉初则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也就是通过发现公卿给皇帝所上言事文书之违失处进行举劾。而司直和他们不同,似乎主要是通过审阅经过丞相府的各类

4、文书,发现不法行为,进行纠察J 史载,“故事,州郡所举上奏,司直察能否以惩虚实”。司直主要任务似应在丞相府审阅地方上奏文书,从而发现违反法度与否。事实上,司直并非只据文书案牍察举官员,在发现不法时,亦直接上书举劾。司直不但举劾地方官员,也劾举中央官员,如汉书?翟方进传:翟方进为司直行驰道,被司隶校尉陈庆劾奏没人车马。在甘泉宫议政时,陈庆私语“尝有所奏事,忽忘之,留月余”,翟方进乘机报复,“于是举劾庆日:案庆奉使刺举大臣,故为尚书,知机事周密壹统,明主躬亲不解。庆有罪未伏诛,无恐惧心,豫自设不坐之比。又暴扬尚书事,言迟疾无所在,亏损圣德之聪明,奉诏不谨,皆不敬,臣谨以劾。庆坐免官。”又,成帝河平

5、年间,涓勋初拜为司隶,“不肯谒丞相、御史大夫,后朝会相见,礼节又倨”。翟方进暗中观察涓勋,又发现“勋私过光禄勋辛庆忌,又出逢帝舅成都侯商道路”,涓勋违反上下之礼,王道纲纪。于是劾奏涓勋“轻谩宰相”,“贱易上卿”,并请免勋。成帝“贬勋为昌陵令:这说明,司直有权当场举劾大臣。从司直的活动看,司直职掌虽不如御史中丞广泛,但在劾举官吏方面,好像与中丞又没有什么区别。丞相司直存在于西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到东汉初,东汉末又恢复。汉官仪日:“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寿二年 公元前 改丞相为大司徒,司直仍旧后汉书?光武纪下:建武十年 公元“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献帝建安八年公元,“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其

6、职仍属丞相,司监察。西晋,司直亦然,如 晋书?刘隗传:“隗雅习文史,善求人主意,帝深器遇之。迁丞相司直,委以刑宪J恢复后的司直,权力已不如前。北朝司直走向与南朝不同,它脱离丞相机关而附属于廷尉;北魏永安二年公元,“复置司直十人,视五品,隶廷尉,复治御史俭劾事”。北齐、隋,司直已彻底退出行政系统而为大理寺的属员,历史最终摆正了司直的位置。司隶校尉“掌察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续汉书?百官志注引蔡质汉仪 云:司 朱绍侯先生论证,司隶校尉初置应在征和二年,并认为这一职官是由绣衣直指使者演化而来,江充应是历史上第一位司隶校尉。参见朱绍侯:浅议司隶校尉初设之迷,学术研究年第期。再者,安作璋、熊铁基先

7、生在IX秦汉官制史稿论述司隶校尉职时,亦流露出江充可能是历史上第一位司隶校尉之意。最早流露此意的可能是东汉的崔谖,见全后汉文?司隶校尉箴。又,续汉书?百官志:“苟绰晋百官表注日:司隶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阳石公主巫蛊之狱起,乃依周置司隶。?此条亦可证明以上诸家对司隶校尉设置的时间和目的的推论是正确的。汉书?百官公卿表。祝总斌著: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页。后汉书?马援传附兄子严传。魏书?官氏志。北齐书儒林孙灵晖传:孙灵晖,子万寿,“卒于大理司直。”隋书?百官志下:“大理寺,不统署。又有正、监、评、司直、律博士、明法、狱掾。” 续汉书?百官志司隶校尉条本注。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年第 期总第

8、 期隶校尉“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太平御览 卷二五 职官部 应劭汉官仪:“司隶校尉纠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州郡国无不统J司隶校尉是因特殊事件而设立的,故其权力非比寻常。 既然司隶校尉“无所不纠”、“无不统”,在行使其权力时必然会与传统的监察官发生冲突,特别是西汉晚期以后,随着御史中丞权力的加强,二者的冲突在所难免。从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角度分析,司隶校尉设立之初,武帝应当考虑二职掌的分工及相互关系。从史籍所载二官员的活动分析,二职掌的侧重面还是有所不同。御史中丞本在殿中兰台,负责皇家图书馆并兼掌文印奏诏,其监察职能主要是察举殿中违法。后因御史大夫职能的改变,御史中丞便全盘接手监察任务,

9、但其宫中纠察的角色还是很重的。袁宏后汉纪 卷二二延熹七年 公元:太尉杨秉劾中常侍侯览,尚书诘问:“夫设官分职,各有司存,三公统外,御史察内,今越左右,何所依据”这段话证明,御史以察宫内为主要职责。三国志?魏书 卷一四 程晓传:嘉平时 公元?,程晓论不必选校事上疏日:”今外有公卿将校总统诸署,内有侍中尚书综理万机,司隶校尉督察京辇,御史中丞董摄宫殿,皆高选贤才以充其职,申明科诏以督其违。”这是说,公卿将校统属殿外各级衙属的行政事务,侍中与尚书在宫中咨议、决策,司隶校尉督察京师,御史中丞督察宫中违制。由这些材料看,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这两个监督机关的职掌区分得还是很清楚的。在实际运行中,二职掌往往发

10、生冲突,特别是御史中丞全面接手监察职责以后,更是与司隶校尉的关系不能理清。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长期并存,不像丞相司直,建武十一年公元“省大司徒司直官”。因此,御史中丞与司隶的职权冲突,始终未能解决。即使到了晋代,情况依然如此。晋惠帝时,司隶校尉傅咸先是“奏免河南尹澹、左将军倩、廷尉高光、兼河南尹何攀等,京都肃然,贵戚慑伏”。后又以仆射兼吏部的“王戎备位台辅,兼掌选举,不能谧静风俗,以凝庶绩,至令人心倾动,开张浮竞。中郎李重、李义不相匡正。请免戎等官。”御史中承解结认为,傅咸劾奏王戎有违典制,越局侵官,超越职权。傅咸反驳道:“按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马内,有违法宪者皆弹纠之。虽在

11、行马夕卜,而监司不纠,亦得奏之如令之文,行马之内有违法宪,谓禁防之事耳。宫内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专施中丞。今道路桥梁不修,斗讼屠沽不绝,如此之比,中丞推责州坐,即今所谓行马内语施于禁防。既云中丞督司百僚矣,何复说行马之内乎。既云百僚,而不得复说行马之内者,内外众官谓之百僚,则通内外矣。司隶所以不复说行马内外者,禁防之事已于中丞说之故也。中丞、司隶俱纠皇太子以下,则共对司内外矣,不为中丞专司内百僚,司隶专司外百僚。自有中丞、司隶以来,更互奏内外众官,惟所纠得无内外之限也。??司隶与中丞俱共纠皇太子以下,则从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也。得纠皇太子而不得纠尚书,臣之暗塞既所未譬。皇太子为在行马之内邪,皇

12、太子在行马之内而得纠之,尚书在行马之内而不得纠,无有此理。?臣识石公前在殿上脱衣,为司隶荀恺所奏,先帝不以为非,于时莫谓侵官。今臣裁纠尚书,而当有罪乎”御史中丞解结认为傅咸有违典制,显然是依据傅成所引之晋令。按晋令,当时确有行马内外之职分。但从傅咸的申辩可知,事实上司隶校尉与御史中丞监察界限不易区分,从晋史看,二者职权范围是交叉的。司隶校尉一职的设立本因特别事件,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它的设立对于打击豪强和不法权贵发应劭 汉官仪:”司隶校尉,征和中,阳石 子 公 孙敬声巫蛊之狱,乃依周礼,置司隶校尉,持节都督大奸猾事,复置其司。“清 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第 页。司隶校尉的设置与征和年间的巫蛊案有

13、直接关系,在武帝看来,当时形势严峻,皇位势危,故设司隶校尉以打击异己。晋书?傅成传。两汉御史中丞的设立及其与司直、司隶校尉的关系挥了很大作用;但是这一职官毕竟不符合常制,在运行机制上也与出身“内官”的御史中丞存在冲突。且司隶校尉还有督察三辅、三河、弘农七郡的地方权力,其地方官周生就不曾被取消,再加之其职责与御史中丞的冲突,所以“及渡江,乃罢司隶校尉官,其职乃扬州剌史也J司隶校尉自西汉武帝征和初年至西晋末,运行了四百余年,至此终结了使命,其监察权统归宪台。司隶校尉一职被取消是必然的,自此,也就不存在与御史中丞的冲突了。三、御史中丞与司直、司隶校尉的制约关系武帝不满足现有的以御史大夫为首的一元监察

14、体制,又先后设置了丞相司直、部刺史和司隶校尉等监察机关,由此形成了多元、多层次的监察格局。如此众多的监察机构,除规定各自的职掌外,还应在职事运行中规定督促与管领的机制。汉官制,司直隶属于丞相;部刺史由御史中丞管领;司隶校尉一职由直指绣衣使者演化而来,直指绣衣使者原为御史大夫属官,故司隶校尉持节活动,名义上受命于皇帝,但在隶属上似仍归属在御史大夫名下。御史中丞隶属于御史大夫,但御史大夫官转大司空后,名义上属少府,实由皇帝直接管领。从官制的一般原则分析,各职官应由其上级部门管领、监督工作,但诸多典籍却记载不同系统的监察官之间具有监管关系。通典卷二四职官六:“武帝时,以中丞督司隶,司隶督丞相,承相督

15、司直,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下至黑绶J北堂书抄?设官部引汉旧仪同此。唐六典卷一三御史台本注:“及置司隶校尉,以御史中丞督司隶、司直,司隶、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下至墨绶J御览 卷二二五作:“御史中丞督司隶,司隶督司直,司直督剌史,刺史督二千石以下J这里“督”字,并非只是监察非法,尉等监察机关,由此形成了多元、多层次的监察格局。如此众多的监察机构,除规定各自的职掌外,还应在职事运行中规定督促与管领的机制。汉官制,司直隶属于丞相;部刺史由御史中丞管领;司隶校尉一职由直指绣衣使者演化而来,直指绣衣使者原为御史大夫属官,故司隶校尉持节活动,名义上受命于皇帝,但在隶属上似仍归属在御史大夫名下。御史中丞隶属于御史大夫,但御史大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