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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依据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的安排,组织建设部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起草问题作以下说明。一、起草背景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办发(X) 34号)和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办发X) 39号)两个文件,明确了乡村振兴的奖励政策和贫困县的约束事项。按照我县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到X年底,全县5万户、14.45万贫困人口乡村振兴,84个贫困村分批次出列,贫困县按时“摘帽”,乡村振兴时
2、间紧、任务重。制定实施该实施意见,可更好的承接和落实省市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制度化规范乡村振兴责任单位投入到乡村振兴帮扶之中,全面压紧压实乡村振兴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我县的乡村振兴总体目标按期实现。二、主要内容实施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制定本实施意见的战略思想及达到的目的要求。第二部分为乡村振兴目标管理。阐明了全县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以及实现该目标的管理方式。第三部分为乡村振兴对象乡村振兴标准与程序,明确了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的乡村振兴标准和乡村振兴程序。第四部分为乡村振兴激励政策,激励政策共有8条,其中前5条为正向激励政策,主要明确了经费保障、扶持政策、乡镇(场、区)、
3、县直单位、指挥部抽调人员等五个方面的激励政策;后3条为负向激励政策,主要是对不能按期完成乡村振兴任务的村(社区)、乡镇(场、区)和县直单位的惩处措施。第五部分为乡村振兴约束机制,从严格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管、严禁实施各类形象工程、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建设、严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约束。第六部分为组织领导。三 起草过程X年12月15日,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各工作部近期重点工作清单,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建设部、综合动员部依据责任分工,即着手开展该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一是认真研学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深化理解了省市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和相关的文件精神,为我县各项激励政策和约束事项的出台提供依据。二是组织建设部依据省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结合乾元实际,在与县乡村振兴办交流沟通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三是X年2月1 0,县委常委、组织部长X同志在组织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就该实施意见征求了组织建设部成员单位、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党委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建设部依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报综合动员部修改完善后形成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