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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拓宽教师多元化、多渠道的培养途径,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专业实践对象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行业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各学院须根据专业发展需求情况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地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新教师参加专业实践。各专业学院每年专
2、业实践选派比例应不低于本学院教师总数的15%。男教师在55周岁以配、女教师在50周岁以上,鼓励其参加实践锻炼,但不作为硬性规定的要求。二、专业实践形式教师从事专业实践可采取脱产或不脱产的方式、集中或分阶段进行,每阶段参加实践的时间应连续不少于1个月。专业实践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在处理好教学工作与专业实践关系的前提下,也可根据所在学院教学总体安排情况,在学期内进行专业一5一实践。教师专业实践的形式,主要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组织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和队伍建设需要探索教师专业实践的其他实现形式。三、专业实践内容
3、和任务(一)专业实践内容1 .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收集教学案例、实训项目等教学所需的素材并编写成为教学所需的案例、项目,提高教学与岗位需求之间的结合度。2 . 了解企业现状与发展变化,参加实际操作,加强针对性,学习和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新进展、新知识、新技术,提升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3 .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企业的专业技术能力。(二)专业实践任务专业实践期间的任务包括以下第1项和2-6项中的至少1项:1 .根据实践情况,撰写不少于3000字调查研究报告1份;2 .收集、整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3
4、.取得与专业相关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一2一4 .参加国家和省级举办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取得“双师素质”教师培训证书;5 .承担或参与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有项目委托书或聘任文件等相关材料;6 .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应用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成果已被企业或行业使用,效益良好;7 .经学校认定其他形式的专业实践任务。四、选派程序1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每年3月初和9月初,制订下一个学期(含假期)教师从事专业实践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审核备案。2 .被选派教师
5、统一从人事处领取教师专业实践工作手册,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对于没有专业实践计划和教职工外出培训备案表的实践活动,学校不予认可。3 .教师从事专业实践结束后,向各学院提交教师专业实践工作手册,手册中包括:专业实践总结、成果、实践单位评价等,经各学院验收合格后,作为教师业务档案的重要内容,由各学院统一保管。4 .每年12月底,各学院根据教师提交的教师专业实践工作手册,填写教师从事专业实践情况年度汇总表,交人事处存档。五、管理考核与待遇1 .教师从事专业实践工作,由各学院结合教师专业水平制订实践方案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指导与服务。各学院要定期到实践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学校教师实践锻炼
6、考核组每季度到实地巡回检查,不定期了解和考察教师从事专业实践情况。对于无故离开实践岗位的,按照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处理。2 .教师从事专业实践的企业和实践时间必须与备案计划一致,不得随意变更。3 .教师从事专业实践期间,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学校、行业企业的声誉和利益。4 .教师从事专业实践情况纳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和岗位聘期业绩考核,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的必要评价条件。对于专业实践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处理。5 .教务处要结合学生较为集中的见习、实习、就业岗位(群),为每个专业遴选12家行业企业单位,并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挂牌设立教师专业实践基地,为教师从事专业实践搭建平台。
7、6 .脱产学习期间保留原工资级别,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岗位7 .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8 .行业企业实践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生活补贴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支付。9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教师从事专业实践考核。学期内脱产进一4一行专业实践的教师,经考核合格,按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的有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兑现相关待遇,且不予认定其专业实践经历。已有文件(协议)规定(约定)或专业实践接受方提供补贴的,按文件规定和协议条款执行,不重复补贴。教师从事专业实践原则上安排在国内进行,培训费及相关费用按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支付。六、其他1 .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学院教师专业实践实施细则并报人事处备案。2 .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文件同时废止。附件:1.教职工外出培训备案表2.教师从事专业实践情况年度汇总表-附件1教职工外出培训备案表姓名所在部门学历从事专业申请外出培训基本情况培训名称培训单位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训人员培训经费(元)培训赛差旅费交通费合计所在部门意见签字:年 月曰分管领导意见签字:年 月日附件2教师从事专业实践情况年度汇总表学院(盖章):填表时间:序号姓名现任学科实践企业名称实践L-1-J同位实践起止时间实践结果12345678910填表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一9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