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28403 上传时间:2023-04-05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16.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docx(1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 月-?-Z-1刖百本规范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矿山救护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为依据制定的。根据建设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实际需要,就其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规定。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提高建设水平和质量。本规范为推荐性标准。本规范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规范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

2、总则35驻地规划与选址46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47基础设施58技术装备69信息通信610经费保障611培训与演练712综合管理7附录A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基础设施9附录B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配备10附录C山东省安监部门应共享大型装备 15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总体原则、基本内容和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依托各级政府、有关单位或大中型矿山企业建设的非煤矿山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以下简称矿山救援队)。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3、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06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矿山救护规程(AQ 10082007)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 10092007)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非煤矿山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各级政府、有关单位或大中型矿山企业建设的,储备应急救援人才、技术、

4、装备,具备侦查搜救、灭火与气体排放、现场支护,以及抢险排水、医疗院前急救等功能,能够承担一定区域非煤矿山事故及相关灾害的应急救援任务,兼顾自然灾害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专职救援组织。3.2 矿山应急救援为处理矿山灾害事故而开展的应急救援活动。3.3 矿山救援指挥员矿山救援队担任副小队长以上职务的人员以及技术人员的统称。3.4 矿山救援队员执行矿山应急救援具体战斗任务的人员。4总则4.1 为规范和指导矿山救援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矿山救援队建成后能够适应服务区域内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4.2 矿山救援队接受山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由所在

5、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依托企业共同管理。负责承担服务区域内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4.3 矿山救援队建设应根据当地实际条件,合理规划和布点,充分整合当地现有救援队伍和资源,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避免浪费资源、重复建设。4.4矿山救援队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实行专业化建设、准军事化管理,坚持质量标准化,着力加强应急指挥系统、救援队伍、技术装备、基础设施、规章制度、预案体系、综合保障、培训演练和思想作风等建设,切实做好事故救援和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4.5 矿山救援队应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机动能力、专业救援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

6、能够及时、快速、高效、协调地开展矿山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在接到命令后根据事故类型携相应装备3小时内到达80%以上的事故现场;能够将事故现场情况和数据及时报告给相关应急指挥机构。4.6 矿山救援队建设应在满足本规范要求的基础上,立足服务区域内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充实必要的人员、设施和装备。5驻地选址与规划5.1 驻地选址矿山救援队驻地选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救援队在服务区域内矿山救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应满足以下要求:a)交通便捷;b)与服务区域内矿山生产企业的距离适中;c)医疗、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5.2 驻地规划矿山救援队驻地规划应以能够满足正常的教学培训、训练、演习、救援为原则。

7、现有矿山救援队中基础较好、能够满足本规范建设条件的,无需再规划,可依照本规范进行补充完善建设;基础较差、无法满足本规范建设条件的,应依照本规范重新规划、选址、建设。5.3 机构及人员配备6.1 机构设置6.1.1 矿山救援队应根据需求按大队或中队规模组建,按大队-中队小队的体制编制,实行统一管理。6.1.2 矿山救援大队应设置办公室、战训科、装备维护、政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能科室,矿山救援中队应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上述科室或明确专人负责上述职能。有条件的救援队,可设置抢险排水队、救援钻探队、现场抢险队和应急专家队等专业队伍,各专业队具体人员规模和内部机构设置依据承担的任务确定。6.1.3 矿山救

8、援队最低按中队规模组建,人员规模应不少于31人,不少于3个小队;按大队规模组建的矿山救援队人员规模应不少于100人,不少于2个中队,每个中队不少于3个小队。6.1.4 矿山救援队应具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分工,健全的队伍编制,科学的运行机制、联动方式及调度指挥程序。6.2 人员配备6.2.1 矿山救援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救援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至少2名,总工程师(可兼任)1名,可设副总工程师(可兼任)1名。应配备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宣传报道人员(可兼任),有条件的救援队应配备医务人员。6.2.2 救援中队应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2名,配备1名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修理、氧气填充、机电维修等后

9、勤服务人员。6.2.3 救援小队应设正、副小队长各1名,并由包括正副队长在内的9名以上救援队员组成。6.3 人员要求6.3.1 矿山救援队队长4.5 矿山救援队应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机动能力、专业救援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能够及时、快速、高效、协调地开展矿山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在接到命令后根据事故类型携相应装备3小时内到达80%以上的事故现场;能够将事故现场情况和数据及时报告给相关应急指挥机构。4.6 矿山救援队建设应在满足本规范要求的基础上,立足服务区域内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充实必要的人员、设施和装备。5驻地选址与规划5.1 驻地选址矿山救援队驻地选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救援队在

10、服务区域内矿山救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应满足以下要求:a)交通便捷;b)与服务区域内矿山生产企业的距离适中;c)医疗、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5.2 驻地规划矿山救援队驻地规划应以能够满足正常的教学培训、训练、演习、救援为原则。现有矿山救援队中基础较好、能够满足本规范建设条件的,无需再规划,可依照本规范进行补充完善建设;基础较差、无法满足本规范建设条件的,应依照本规范重新规划、选址、建设。5.3 机构及人员配备6.1 机构设置6.1.1 矿山救援队应根据需求按大队或中队规模组建,按大队-中队小队的体制编制,实行统一管理。6.1.2 矿山救援大队应设置办公室、战训科、装备维护、政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能

11、科室,矿山救援中队应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上述科室或明确专人负责上述职能。有条件的救援队,可设置抢险排水队、救援钻探队、现场抢险队和应急专家队等专业队伍,各专业队具体人员规模和内部机构设置依据承担的任务确定。6.1.3 矿山救援队最低按中队规模组建,人员规模应不少于31人,不少于3个小队;按大队规模组建的矿山救援队人员规模应不少于100人,不少于2个中队,每个中队不少于3个小队。6.1.4 矿山救援队应具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分工,健全的队伍编制,科学的运行机制、联动方式及调度指挥程序。6.2 人员配备6.2.1 矿山救援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救援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至少2名,总工程师(可兼任)1名,可设副

12、总工程师(可兼任)1名。应配备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宣传报道人员(可兼任),有条件的救援队应配备医务人员。6.2.2 救援中队应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2名,配备1名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修理、氧气填充、机电维修等后勤服务人员。6.2.3 救援小队应设正、副小队长各1名,并由包括正副队长在内的9名以上救援队员组成。6.3 人员要求6.3.1 矿山救援队队长4.5 矿山救援队应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机动能力、专业救援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能够及时、快速、高效、协调地开展矿山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在接到命令后根据事故类型携相应装备3小时内到达80%以上的事故现场;能够将事故现场情况和数据及时报告给

13、相关应急指挥机构。4.6 矿山救援队建设应在满足本规范要求的基础上,立足服务区域内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充实必要的人员、设施和装备。5驻地选址与规划5.1 驻地选址矿山救援队驻地选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救援队在服务区域内矿山救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应满足以下要求:a)交通便捷;b)与服务区域内矿山生产企业的距离适中;c)医疗、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5.2 驻地规划矿山救援队驻地规划应以能够满足正常的教学培训、训练、演习、救援为原则。现有矿山救援队中基础较好、能够满足本规范建设条件的,无需再规划,可依照本规范进行补充完善建设;基础较差、无法满足本规范建设条件的,应依照本规范重新规划、选址

14、、建设。5.3 机构及人员配备6.1 机构设置6.1.1 矿山救援队应根据需求按大队或中队规模组建,按大队-中队小队的体制编制,实行统一管理。6.1.2 矿山救援大队应设置办公室、战训科、装备维护、政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能科室,矿山救援中队应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上述科室或明确专人负责上述职能。有条件的救援队,可设置抢险排水队、救援钻探队、现场抢险队和应急专家队等专业队伍,各专业队具体人员规模和内部机构设置依据承担的任务确定。6.1.3 矿山救援队最低按中队规模组建,人员规模应不少于31人,不少于3个小队;按大队规模组建的矿山救援队人员规模应不少于100人,不少于2个中队,每个中队不少于3个小队。

15、6.1.4 矿山救援队应具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分工,健全的队伍编制,科学的运行机制、联动方式及调度指挥程序。6.2 人员配备6.2.1 矿山救援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救援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至少2名,总工程师(可兼任)1名,可设副总工程师(可兼任)1名。应配备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宣传报道人员(可兼任),有条件的救援队应配备医务人员。6.2.2 救援中队应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2名,配备1名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修理、氧气填充、机电维修等后勤服务人员。6.2.3 救援小队应设正、副小队长各1名,并由包括正副队长在内的9名以上救援队员组成。6.3 人员要求6.3.1 矿山救援队队长4.5 矿山救援队应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机动能力、专业救援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能够及时、快速、高效、协调地开展矿山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在接到命令后根据事故类型携相应装备3小时内到达80%以上的事故现场;能够将事故现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