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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商业夏季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 679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售电企业:为稳住经济大盘,助力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引导用户错峰用电,经研究决定,建立商业夏季分时电价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范围10千伏及以上且受电变压器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用户和执行工商业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等)。二、执行时间7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三、分时电价1 .高峰时段:11: 00-
2、17: 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 19元/千瓦时。2 .低谷时段:08: 00-11: 00、17: 00-20: 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 23元/千瓦时。3 .平段:其余时段为平段。代理购电用户平段电价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加上输配电价;市场化直接交易用户平段电价为市场交易合同约定的交易电价加上输配电价。四、保障措施(一)做好政策宣传。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商务、经信部门和电网企业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平稳实施。(二)加强分类指导。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商务部门、电网企业分类指导商业用户树立节电意识,优化用电行为,降低用电成本。(三)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各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电价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搭车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