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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SJG111J-202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标准Consumption standard for urban 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第一册土石方、支护与桩基础工程2022 - 03- 21 发布2022 - 09- 01 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标准Consumption standard for urban 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SJG 111.1-2022第一册土石方、支护与桩基础工程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19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
2、订计划项目的 通知(深建设(2019) 4()号)的要求,编制组结合我市工程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 求意见,编制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标准。本标准共分四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支护与桩基础工程;第二册管廊建筑与装饰工程;第三册附属设施安装工程;第四册入廊管线安装工程。各册由总则、章和附录组成,其 中总则由总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册说明组成;各章由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子目 构成表组成。第一册共三章:1.土石方工程;2.地基处理及支护工程;3.桩基础工程。第二册 共八章:1.廊体暗挖工程;2.廊体顶进工程;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4.砌筑工程;5.装饰工程;6.门窗工程;7.防
3、水工程;8.措施工程。第三册共六章: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3.消防工程;4.通风工程;5.智能化安装工程;6.排水工程。第四册共三章:1.给水排水工程;2.燃气工程;3.电力电缆工程。各册附录包括附录A材料、机械台班参考价格表,附录B补充机械台班,附录C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和附录D螺栓用量表。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36,邮政编码:518031,电话:0755-83788214
4、)。主编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参编单位:深圳市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软件支持: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王枝枝钟文龙张红标颜斌王兴文许尔淑刘柏纯周燕飞付征耀谢亚旗彭太平卢秋萍陈思萍龙舒妮主要审查人员:王群田芝强李江廖耀武耿伟峰代兴华宋国勇本标准业务归口单位主要指导人员:肖民王敬军罗菲刘衍伟0总则10.1总说明10.2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20.3土石方、支护及桩基础工程册说明31 土石方工程41.1说明41.2 工程量计算规则51.3 子目构成表81.3.1 土方工程81人工施工82机械施工151.3.2 石方工程361人工凿石方362机械破碎岩石423石方爆破 454挖
5、掘机挖石箍、松散石方485支撑下石方开挖491人工挖淤泥、流砂502机械挖淤泥、流砂511.3.4 回填压实541机械平整场地、原土夯实、原土碾压542机械填土、填石碾压553沟槽、基坑回填561.3.5 土方、石方及泥浆运输601土方运输602石方运输663淤泥、流砂、泥浆运输702地基处理及支护工程732.1 说明732.2 工程量计算规则752.3 子目构成表7723.1地基处理工程771填料加固772填料桩793袋装砂井834 铺土工材料845 注浆856 深层搅拌水泥桩88232 支护与围护工程911 地下连续墙912 打拔钢板桩1023全套管钻孔咬合灌注桩1044 冠梁、支撑梁10
6、55 高压旋喷水泥桩1086 微型桩(树根桩)1107 锚杆、土钉、喷射混凝土1113桩基础工程1233.1 说明1233.2 工程量计算规则1253.3 子目构成表1273.3.1 打桩1271混凝土预制桩1272 钢管桩1383 扩孔(引孔)1463.3.2灌注桩1471卷扬机带冲抓锤成孔1472卷扬机带冲击锤成孔1503旋挖钻机成孔1534全回转全套管灌注桩成孔1595沉管灌注(夯扩)桩1646埋设钢护筒及拆除1657 灌注桩钢筋笼1668 灌注桩混凝土1679灌注桩检测管1693.3.3其他17()I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截桩1702凿除桩顶钢筋混凝土1713钢筋调直(弯折)、截断172附录
7、A材料、机械台班参考价格表174附录B补充机械台班183附录C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184本标准用词说明1880.1总说明o.i.i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准。0.1.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含标准段、吊装口、通风口、管线分支口、端部井等)的计价,与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深 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配套使用。0.1.3本标准的编制依据为: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8、 50857-2013;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 (12) -2017;5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6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4);7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8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SJG 74-2020;9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10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SJG 75-2020;11其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12深圳市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计价文件及其他资料;13
9、编制期建筑市场行情。0.1.4本标准子目的选用应根据专业类别,优先使用专业册及相关说明。0.1.5本标准子目中的工作内容均包括按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子目全部施工过程的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子目消耗量及费用中。0.1.6本标准子目中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以深圳市多数施工企业的工人技术水平、机械装备程度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 艺、操作规程、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反映了编制期市场平均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水平。0.1.7本标准子目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其价格的确定:1人工费。本标准子目人工费由普工人工费、技工人工费和
10、高级技工人工费构成,其人工费价格水平是根据2021年10月深圳市施工企业用工状况、建筑劳务市场行情综合测定。计价时,子目中的人工费可根据人工费指数进行调整。2材料。本标准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周转性材料按一定周转次数以摊销量的形式列入标准消耗量,用量少、价值小且种类多的材料未在消耗量表格中列明,以其他材料费形式体现。本标准的材料单价根据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1年10月)确定,未刊登材料单价根据深 圳市建筑市场综合取定,计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机械。本标准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常规的机械配备、选定的机种、机型以及
11、相应的机械施工工效综合测定,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此类费用已列入企业管理费中。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中的人 工、材料单价根据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1年10月)确定,计价时,可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调整。0.1.8本标准子目消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现场 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以 及现场运输所需的人工、施工机械等。因施工现场原因不能将材料或设备一次运到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现场加工地点)的,可另计二次运输费。0.1.9本标准未包括现状路面的
12、拆除、恢复,发生时按现行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子目执行;绿化工程的拆除、迁移、恢复,管线迁移,发生时按深圳市相应专业子目执行。0.1.10本标准未考虑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时的降效增加费,实际发生时按各册说明执行。0.1.11如原埋设线路、管道和设施等影响管廊工程施工时,可根据工程具体受影响程度,依据具体施工方案计价。如无具体解决方案,可按施工受影响部分工程的人工费、机械台班消 耗量各增加10%计算降效费用。0.1.12本标准子目构成表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 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相关费率是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 中的推荐费率计算。计价时,
13、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0.1.13 本标准中凡注明“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含XX本身,凡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者均不包含XX本身。0.1.14当依据的标准规范或定额进行修订,以及有新标准规范或定额出版实施时,本标准应与最新的标准规范或定额配合使用。0.2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0.2.1本规则适用于使用本标准计算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工程量。0.2.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本规则及本标准各章具体规定为基本依据,此外还应参照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3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
14、经济文件。0.2.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内容应与本标准的项目划分、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相一致。0.2.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与本标准子目的计算单位相一致。本标准子目的计量单位规定如下: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n?);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1或1);5以个(件、台、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台、套或组);6以工期或时间计算的为天或小时。0.2.5汇总工程量时,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1以立方米(婚)、平方米(m?)、米(m)、千克(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2以吨(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3以个(件、台、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4以天或小时为单位,取整数。0.2.6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工程量均不包括材料损耗用量。0.2.7工程量计算凡涉及材料的容量、密度、比热换算的,均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未作规定,则应以出厂合格证明或产品说明书为准。0.2.8计算工程量时,除本标准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