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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8月总则江苏省禁止用地项录(2() 13年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农林业煤炭Ll 1 j 石化化工信息产业钢铁有色金属.*(/. 建材医药、机械十二、轻工十三、纺织十四、烟草十五、消防十六、民爆产品十七、船舶十八、印刷十九、铁路二十、其他.2.1.1.1.2.2.6.6.9.10.10.12.13.19.22.24.24.25.26.27.29.29总贝II第i条 为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积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和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2、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9号令)、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特制定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以下分别简称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o第2条 本目录的
3、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第3条 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第4条 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第5条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9号令)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以及目录发布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出台的相关修改决定,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
4、相关手续。第6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符合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的前提下,制定本地的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第7条 在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发布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省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通过增补本等形式及时修订目录。第8条 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的问题,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Q013年本)一、农林业1 .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2 .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3 .松脂初加工
5、项目4 .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5 .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6 .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7 .滴水法松香生产工艺8 .农村传统老式炉灶炕9 .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10 .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11 .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基地12 .种植前浸甲烷土壤熏蒸工艺二、煤炭1 .在国家发布新的煤炭产业政策前,单井井型规模不得低于30万吨/年2 .新建煤与瓦斯矿井不得低于以下规模:高瓦斯矿井3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45万吨/年(2015年前)3 .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4 .设计的煤
6、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5 .国有煤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6 .既无降硫措施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7 .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8 .6AM、M-2.5、PA-3型煤用浮选机9 .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10 .PG-27型真空过滤机11 . X-1型厢式压滤机12 . ZY2、ZY3型液压支架13 .木支架、摩擦支架14 .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三、电力1 .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2 .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
7、准煤/千瓦时的发电机组3 .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4 .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在2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凝气机组5 .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6 .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7 .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四、石化化工1 .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煌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2 .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月青、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
8、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跟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鼠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3 .新建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连续法及间歇法)、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快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厝/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本体连续法除外)、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一粉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
9、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4 .新建纯碱、烧碱、3()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2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5 .新建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饲料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铭酸钠、电解二氧化镒、普通级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专贝、硫酸专贝、氢氧化专贝、氯化专贝、硝酸用贝、碳酸锯、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生产装置6 .新建黄磷,起始规模小于3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万吨/年氧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
10、锂、氢氧化锂,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7 .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镂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项目8 .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溟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酸、浪敌隆、溪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三氯杀螭醇,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9 .新建草甘麟、毒死婢(水相法工艺除外)、三晚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1tt虫咻、乙草
11、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10 .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铭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氟胭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11 .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12 .新建氟化氢(HF)(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0万吨/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
12、纯级除外)生产装置13 .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装置14 . 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2013年),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15 .隔膜法烧碱(2015年)生产装置,平炉法和大锅蒸发法硫化碱生产工艺,芒硝法硅酸钠(泡花碱)生产工艺16 .有钙焙烧格化合物生产装置(2013年)17 .单台熔炉量小于1.25万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快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201
13、5年),氨钠法及氟熔体氟化钠生产工艺18 . 5000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5000吨/年以下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19 . 1万吨/年以下氧化钾、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钙、10万吨/年以下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品除外)生产装置20 .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化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没有配套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21 .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小包装(1公斤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罐)装工艺及设备,雷蒙
14、机法生产农药粉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装置22 .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四氯化碳溶剂法制取氯化橡胶生产工艺,1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铁粉还原法工艺(4, 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酸I、2-氨基4-甲基-5氯苯磺酸CLT酸1、1 .氨基-8-秦酚3,6二磺酸H酸三种产品暂缓执行)23 . 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1.5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3亿只/年以下的天然乳胶安全套,橡胶硫化促进剂N-氧联二(1, 2亚乙基)苯并曝噗次磺酰胺(NOBS)和橡胶防老剂D生产装置24 .氯氟氟(CFCs)、含氢氯氟氟(HCFCS) 用于清洗的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产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PFOA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油漆、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螭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