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企业BSCI行为守则禁用童工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服装企业BSCI行为守则禁用童工程序.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服装企业BSCI行为守则禁用童工程序1.0目的杜绝违法雇用童工。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处理可能发生的童工事件。3. 0职责人事部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本公司将认真执行以上规定,对招聘进厂的员工进行严格审核:外表是否太年轻,身份证是否真实及其它证件的审核,确保无隐瞒年龄的童工进公司做工。对因隐瞒年龄使用假证件,而公司当时未能审核出并招聘入公司工作的童工,事后公司发现,并确实其真实身份后,公司将采取以下办法进行拯救童工。4.0工作程序4.1 本公司绝对禁止聘用十六岁以下的雇员,并于每次的内部审查中,检查是否有聘用任何不满十六周岁的雇员。如发现本公司有任何不满十六周岁的雇员时即刻通知该员工停工。4.2 结清其全部工资。4.3 公司派人专程护送其返回家乡父母身边,并到当地派所开具证明,证明该员工己安全到家,一切费用由公司负担。4.4 公司内部做出总结记录,提出整改意见,责令人事部日后工作加强工人进厂审核力度,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4.5 公司定期每半年致电该员工家中,了解其近况,并承诺在该员工年满十八周岁后,再出来工作时,本公司愿为其提供优先进厂之条件。4.6 为确保公司不聘请童工,人事部负责不定时的对车间员工进行巡视,抽查看上去年纪较小的员工,并认真核实其年龄资料是否与人事资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