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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书编号:甲方:注:投保人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注:保险人为使甲方具有保险利益的进出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对甲方进出口货物采用预约方式予以承保,同时双方订立以下进出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被保险人:二、保险标的甲方凡需在国际贸易中自行办理保险的货物,不论以何种运输方式运输,均属本预约保险协议可承保范围。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注:列明不在协议内或需逐笔另议的货物名称甲方的货物类别为:三、适用条款及承保险别乙方按照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2、股份有限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条009版) 英国协会货物条款(ICC条款) 英国协会船级条款(01/01/2001) 英国协会战争取消条款(01/12/1982) 其他水渍险口一切险 B条款 口A条款罢工险承保 口平安险口 C条款其他附加 口战争险、责任起讫口出口货物从 至口进口货物从 至注:请注明是否是(1)仓至仓;(2)有效越过船舷至仓库;(3)有效越过船舷至码头卸货后结束;(4)其他。五、运输工具甲方须选择或要求客户选择适合于安全运输的船舶(参照2001年1月1日英国协会船级条款)或经乙方认可的其它运输工具,若甲方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协议或拒绝承担部分或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对
3、超过15年(或20年)(含)船龄的运输船舶,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另加收老船加费。乙方不接受25年(含)船龄以上的承运船舶。六、保险金额本协议项下的总保险金额按甲方上一年度全年进出口贸易额的%计算,预计人民币/美元 万元。期末结算时按甲方逐笔申报的投保数据/出运数据/汇总出运数据注:此处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计算实际保额。每一保单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按发票金额的110%或信用证要求确定,一般最高不超过发票金额的130%;如单笔货物的保险金额超过发票金额的110%,甲方应在启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险合同方有效。每一保单进口货物的保险金额, 按货物离岸价(FOB价)确定。 按货物到岸价(C
4、IF价)确定。 到岸价(CIF价)加成10%确定。 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应列明具体情况)单航次限额 按运输方式分:进口出口 按货物种类分:货物货物七、保险费率主险费率为%;附加战争险、罢工险加费%;老船加费 口15年以上%;口 20年以上%;综合费率为%o注:如保险标的包括不同国家(或地区)进出口的不同货物,可视风险情况分别列明各自适用费率。在特殊时期特殊状况下,乙方如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战争险、罢工险费率按劳合社战争险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通知进行调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八、免赔额/率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保单保额的%O口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损失金额的%O每次事故
5、绝对免赔额为:元。口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元,或保单保额的 %,以高者为准。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 元,或损失金额的%,以高者为准。九、出运通知/投保手续甲方保证将其全部需办理保险的进出口业务向乙方办理保险。按投保手续承保:为充分保障甲方的经济利益,甲方应于货物启运前尽早向乙方申报投保,填具进出口货运险业务投保单,并就乙方的提问提供真实的情况,以便乙方及时安排分保和签发保单。乙方对甲方在货物启运后向其投保的货损,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仅按甲方实际投保数据承担保险责任。 E-CARGO方式承保:甲方运出的每批货物须在启运前将货物名称、货单号码、保险金额、运输工具名称、运输工具号码、启运港、启运地、启
6、运日期、目的地及目的地港口名称等资料通过乙方E-CARGO系统录入投保单,并将投保单提交已方核保,核保通过保单生成后,保险合同方生效。未经乙方核保通过的货物所发生的损失,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按启运通知书承保:甲方必须在货物出运前将下列情况通知乙方:承运船舶资料、装货港资料、开航日期、转运港口、目的港,保额、货物名称等,以便乙方安排分保。乙方传真号/电子信箱地址为 j注:对于由物流企业、运输企业、货物代理等非货主投保的企业,原则上不主张用预约协议进行承保,如承保,必须要求启运前逐笔投保,并在协议中列明货物种类及相应费率,超出范围的逐笔另议。十、保险费预计保险费=保险金额X综合费率本协议项下甲方应支
7、付给乙方的总保险费预计数为美元/人民币(大写)元() o本协议项下最低保险费不低于预计保险费的%,即元人民币。协议最终结算应于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完成。经双方协商,甲方按下列方式交付保险费: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保险费。口乙方同意甲方分 期支付保险费:第一期:保费人民币/美元 元于 年月日前付讫;第二期:保费人民币/美元 元于 年月日前付讫;第三期:保费人民币/美元 元于 年月日前付讫;第四期:保费人民币/美元 元于 年月日前付讫。每月结算一次保险费。乙方每月日注:建议为5日前根据甲方向乙方实际投保的清单开具保费通知书,甲方在收到乙方保险费通知书十日内,应将保险费汇入乙方
8、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保险费后,应在十日内出具保险费发票。甲方如未按双方约定履行支付保险费义务,未支付保险费的,出险后乙方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欠交部分保险费的,按出险时的已实收保费与出险时本保险协议约定的应收取保费之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款=应赔偿金额X出险时实际已收保险费保险协议约定的应收取保险费)十一、保费结算本协议期满时,双方按协议期限内甲方实际签单保险金额结算保险费,实际应交保险费与预收保险费的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补。十二、损失与索赔被保险货物如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保单上指定的机构进行现场查勘;根据法律法规等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甲方应首先向承运人或
9、其他第三方提出书面索赔。对受损货物,甲方负有及时施救的义务。甲方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货损向乙方提出赔偿时,应提供如下单证:保险单、发票、提单、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有关照片、索赔清单、向责任方索赔的书面单证及保险合同或条款规定的其它单证。乙方应按本协议及保险条款规定及时赔偿。十三、特别约定1 .下列情况甲方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应列明乙方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承保条件双方另行商议,经乙方向甲方逐笔出具保险单后,保险合同方可生效。单航次运输货物的保额超过 万元。注:不得高于上级公司当年度授权书中授予的承保权限,否则应将协议报上级公司审批裸装、废旧货、甲板货、易燃、易爆、易碎品、动
10、植物、油品、农产品、散装货等特殊或大宗高风险货物,以及通过非正常贸易方式的货物。2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或保险合同成立后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已经支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人。十四、争议处理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口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保险条款规定的法律及惯例,保险条款没有规定的,则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五、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24 时止。如一方因故终止合同,应提前 天注:建议为30天以书面通知对方解约。十六、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甲方声明: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并详细介绍了本协议所适用的所有保险条款,并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其他事项等),以及本保险合同中付费约定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向甲方做了明确说明,甲方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自愿投保本保险。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年 月日年 月 日注:协议中某一条款下有不同选项时,未选择项应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