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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石龙健康产业区更新单元建设项目改造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我镇拟对于石龙镇石龙城市公园片区东莞市石龙健康产业区更新单元建设项目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改造项目位于温泉南路东侧,石龙中学南侧,改造红线范围总面积约为3.9208公顷,标图建库编号为44190010231,其中国有建设用地3.828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4923公顷,涉及凭历史协议完善0.4923公顷用地的征收手续。已缴纳违法用地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为:石龙自然资(执法)决字20221号(以上数据均以市政府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下同)。改造地块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清晰,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东莞市石龙镇
2、西湖股份联合经济社,国有建设土地的使用权人分别为东莞市石龙万通实业有限公司及东莞市石龙镇工业总公司(已于2021年12月7日变更为东莞市石龙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详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社区“三旧”旧改土地权籍调查明细表及东莞市石龙镇西湖社区“三旧”改造房屋权籍调查明细表)二 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城乡规划,已纳入石龙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该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集体土地自1999年开始由东莞市石龙镇西湖股份经济联合社使用;国有土地均于1999年开始使用,使用主体分别是东莞市石龙镇工业总公司及东莞市石龙万通实
3、业有限公司,其中国有土地部分已由石龙镇人民政府收购完成。四协议补偿情况东莞市石龙镇工业总公司于2001年11月与所有权人西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征地协议,并于2009年5月21日完成支付征地补偿款9830.419万元,已按双方约定落实了补偿安置事宜。截至目前,该宗地的补偿安置等问题未引发任何纠纷,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也无不同意见。石龙镇人民政府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定额收购+物业补偿”的方式计算收储补偿费用,由石龙镇人民政府收回东莞市石龙镇工业总公司、东莞市石龙万通实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为了加快东莞市石龙健康产业区更新单元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及落地建设工作及单
4、元规整,位于改造范围外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参照上述补偿原则,由石龙镇人民政府一并收回。五、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东府(2018) 102号)有关指引,改造地块由石龙镇人民政府主导收储,后续由东莞市人民政府采用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本次土地整备收储成本约为6930万元,出让地块面积为39207.7平方米,扣除中央、省、市留成和相关税费后,镇财政实际收入约为5717万元,中期(2023-2024年)镇财政通过项目公司销售厂房税收分成收入可达约4536万元。宗地以挂牌出让方式推出市场公开交易,拟出让面积392
5、07.7平方米,地块用途:一类工业,容积率*.0,建筑面积S156830.8平方米。该地块为带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出让,土地竞得人应按规划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建设。具体挂牌出让方案以东莞市土地审批委员会建设用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监管会审工作小组审批为准;具体挂牌出让公告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为准。根据省市关于“工改Ml”项目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改造地块中一类工业用地的工业生产用房申请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层为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的最小单位,每个基本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具体情况及分割比例按照市相关政策及批复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