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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对我市具有XX户籍且在省内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切实保障我市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二、资助标准1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xxxxx元;2 .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XXXX 元。三、经费保障经费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和社会募集资金予以保障。四、实施步骤(一)社会动员(XX月)。团市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2、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省、市政府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让全社会知悉惠民政策,使政策入民心、暖民心。同时,对希望工程助学品牌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动员社会广泛关注,踊跃捐资。(二)资助条件1 .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新生。2 .申请人家庭应是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并附村委会、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三)申报程序1 .调查摸底:各县区团委按照资助要求和标准,调查摸底并公告活动内容及要求,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2 .审核推荐:高考录取工作开始后,各县区团委会同县区教育局(
3、学校)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将受助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含附件)、汇总表、受助生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率XXX%)、拟受资助学生公示文件(公示场景、电子照)和相关资料盖章后报团市委审核。(四)确定资助对象按照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录取时间,对2022级录取新生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进行统计确定。第一批统计对象(X月X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第二批统计对象(X月XX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1 .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县区教育局对具有XX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审核
4、确认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2 .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县区民政局根据同级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享受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x月xx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于X月XX日前完成。3 .各县区团委按照资助条件和优先次序,用比选的方式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遴选出本县区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市委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并上报团省委审核。(五)发放资助金(XX月)。团市委核定资助对象后,除少数需现场发放助学金的同学外,其他受助生将通过直通车形式直接划拨资助款至学生个人银行
5、账户,力争在新生入校前把资助款发放到学生手中。(六)补充发放(X月XX日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团市委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漏统的资助对象,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七)跟踪管理(XX月)。县区团委对资助学生的真实性负责。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毕后,市、县区团委对上报的资助学生按不低于XX%的比例进行抽样调查,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情况。对资助金未到账的学生,查明原因后予以补发;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由市教育局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五、责任主体牵头单位:团市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实施单
6、位:各县区政府,各县区团委六、保障措施(一)明确职责分工。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要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指定专门部室具体实施,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二)严格统计数据。市教育局要组织各县区教育局,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报送至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团市委要做好公示把关,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团市委、市教育局组织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团委要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协调本地媒体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公益、参与公益的良好氛围。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政府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