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绩效分配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绩效分配方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绩效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师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激发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积极性,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通过考核体现激励和差别,确保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对县财政下拨超绩效进行奖励分配,正确指引各学校办学方向和教师教学行为,提升我县学校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二、组织机构为使分配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XX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绩效分配领导小组。组 长:XX常务副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2、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教育科技局考核办、人事股、计财股人员具体办公。三、分配对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四、分配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个人与单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原则;分类考核原则;体现差别,以考核促进工作原则。五、分配方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绩效总额以审批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绩效审批数为准,通过考核,将年终超绩效分配到教师;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及县直义务教育学校考核,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各占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总数的1/3; 一等奖金额占全县总绩效的1/2,二等奖和三等奖金额分别占剩余部分的2/3和1/3。各乡镇
3、(街道)中心学校负责对所辖学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各占本单位教师总数的1/3; 一等奖金额占本单位总绩效的1/2,二等奖和三等奖金额分别占剩余部分的2/3和1/3。各学校制定本校超绩效分配方案,按考核成绩分配到教师个人,适度向优秀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优秀班主任等实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党组织书记按XX县委办公室印发纳雍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执行,严禁平均分配。六、其他事项(一)教师单位调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考核方案执行超绩效。(二)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从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执行超绩效
4、。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聘合同的教师等从办结相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执行超绩效。(三)新招录(聘)用教师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当月起享受超绩效。(四)跟岗、交流的教师,由跟岗、交流单位提供考核依据,原学校参照考核依据发放。(五)在职在编教师在法定产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其它病、事假、正式派出培训等按单位考核方案执行。(六)发生安全责任事、师德师风等问题被有关部门追责问责处理的单位不能评为一等奖,单位党政领导及分管领导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上级部门追责问责处理的单位不能享受当期(年)超绩效。(七)违返XX县教育系统“十严禁”的,按相关处理意见执行。(A)本方案解释权归县教育科技局,未尽事宜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