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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万免征政策税控设备备案税收优惠建筑企业预缴房地产企业预缴个体户定税按季申报三个月的钱,注意扣款是否成功超标 一般纳税人 目前认定的标准,兼营三万免征差额征税及享受的三万免征依据小规模的认定标准代开专票的缴税问题(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含税还是不含税)不动产租赁预缴问题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及申报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及申报巢湖市国税局巢湖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和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和征收管理科张张 睿睿一、相关税收政策一、相关税收政策(一)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差别增值税为价外税,营业税为价内税例如,餐饮行业,小规模,当月销售收入100000元,营业税:税率5%,需缴纳100000* 5%=5000元增值税:
2、征收率3%,需缴纳100000/1.03* 3%=2912.6元一、相关税收政策一、相关税收政策(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上的;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未达到以上标准,财务核算健全的,可以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目前对此次营改增企业,暂按照
3、2015年1-12月营业税销售额/1.03进行换算。从营改增开始,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上述标准的,必须认定一般纳税人。超标准不申请认定的,按适用税率征税,不得抵扣进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一、相关税收政策一、相关税收政策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
4、税人纳税。一、相关税收政策一、相关税收政策(三)征收率的问题1、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2、征收率:3%例外:销售、出租不动产,5%劳务派遣、安保服务实行差额征税,5%注意:除以上特例外,小规模开票选择征收率为注意:除以上特例外,小规模开票选择征收率为3%;符合三万免征的,不能选择符合三万免征的,不能选择0%的征收率的征收率一、相关税收政策一、相关税收政策(四)差额征税(四)差额征税1、旅游行业、旅游行业2、劳务派遣、劳务派遣3、安保服务、安保服务符合规定的,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对差额部符合规定的,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对差额部分不得开具专票,只能开具普票分不得开具专票,只能开具普票4
5、、建筑劳务、建筑劳务1、旅游行业、旅游行业财税财税2016年年36号文附件号文附件2(三三)销售额。销售额。8.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
6、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11.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
7、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财税税201647号)号)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
8、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安保服务、安保服务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知(财税2
9、01668号)四、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4、建筑劳务、建筑劳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7号公告)第三条(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五)小微企业优惠(五)小微企业优惠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 )2011.10.28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
10、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五)小微企业优惠(五)小微企业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2014.9.25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五)小微企业优惠(五
11、)小微企业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 2014.10.11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12、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注意:签合同时要注意,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注意:签合同时要注意,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四、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五)小微企业优惠(五)小微企业优惠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财税201596号 2015.8.27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
13、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五)小微企业优惠(五)小微企业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三、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六)预缴税款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
14、关预缴税款的,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注意:2016年5月1日启用,纳税人无需按期申报。(六)预缴税款1、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2016.3.31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
15、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六)预缴税款2、跨县区提供建筑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7号公告)第三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
16、机关申报纳税。 第四条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六)预缴税款3、房地产开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第二十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第二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七)个体户1、小规模按季申报2、达点个体户要提前在三方协议账户存足3个月的税款,在季度终了要关注扣款是否成功二、营改增小规模企业申报表二、营改增小规模企业申报表一、相关文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2016.3.31(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