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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干警教育整顿直纠整改环节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要求,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总结梳理工作经验,查找补短板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症结,明确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对照检查如下: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理论学习不深。在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往往由于忙于法院工作事务,对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理解不深,对党史学习教育抓得不紧,学习有松懈思想和敷衍心理,学习缺乏自觉性、系统性和深入性。主要表现在学习的导向不明确,理论和实际脱节,学习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导致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不够,推动法院工作出现断层和裂痕,影响工作的整体质量。比如,对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抓
2、好学习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层次较低,对学习的相关精神,局限于粗枝大叶、泛泛而读,致使写对照检查材料时,无处下手,无法落笔,只得重新返工,深刻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实质,进行细致认真全面地学习。(二)工作作风不实。作为一名法院干部,虽然能够树牢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作风,不断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但自我约束的标准较低,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作风不严谨,抓日常工作较多,开展调查研究较少,司法监督与党内廉政监督结合不紧密,严肃整顿院风院纪、抓好执行落实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图形式的现象。比如,在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中,效力和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在抵制徇私枉法、玩忽职守行为,抵制歪
3、风邪气、整治不正之风等方面有畏难情绪,工作放不开手脚,有得过且过的行为。(三)工作落实不细。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指导员和监督员的作用发挥的不够到位,具体落实上存在亲力亲为的现象,只根据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推进法院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程度跟进掌握不够,教育整顿与法院中心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不够紧密,致使一些工作浮在面上,停留在安排上,存在被动应付的倾向,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的,存在一定的推诿扯皮、推三阻四的现象。同时,在创新管理机制、注重工作结合方面,思考谋划不够,用创新的方法解决问题的主动意识不强,对一些重要问题,缺乏分析研判,缺乏前瞻性的思考,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
4、民服务的的宗旨观念,察民情、解民忧、保平安等做得不到位。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放松了理论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内涵理解不深不透,习惯用本本主义和经验主义,做好法院工作,总认为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是工作的核心,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只要掌握个大概,适应工作就行了,没必要深钻细研,由浅入深,上升到一定的高度。主要原因是受“经验主义”思想的作祟,导致对理论学习的认识不够,学习缺乏“钻”劲和“韧”劲,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弱化了宗旨意识。针对群众诉求不断增强、矛盾化解难度的增大,保障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职责更加凸显,党对新常态新形势下,如何以司法为核心,全面加强法院工作,缺乏深入的
5、思考和谋划,工作缺乏高度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主要原因是常年与群众打交道,思想产生了厌倦思想和抵触情绪,对司法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的理解肤浅,工作缺乏热情和激情,只求过得好,不求过得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干警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三)降低了自我要求。作为一名法院干警,能够充分认识到反腐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但格局和境界没有得到逐步的提升,由于受生活和交际圈的影响,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的定力不稳,有时候出现松动和滑坡的倾向,努力塑造清正廉洁的形象标准和要求不高。工作上拘泥于完成任务,勇于创新和努力奋斗的魄力和勇气减弱,缺
6、乏攻城拔寨、攻艰难克难的精神。主要原因是对自己的标准和要求太低,敷衍了事,放松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生活上逐渐产生了松懈和抱怨情绪,考虑自己利益多了,考虑集体利益少了,满足现状,不求进步的倾向越来越严重。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一)强化学习,学用结合。要坚持把履行司法职责与履行政治责任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干警把理论学习作为政治任务和第一需要,把学习理论与学习业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把学习与思考结合起来,与创新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尽职尽责,不断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二)严以修身,廉洁自律。要始终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标准,做法司法为民,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既要依靠法律和制度去规范,又要依靠思想道德去约束,做到双管齐下、标本兼治,稳步推进司法公正事业全面进步。(三)立足岗位,强化担当。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不断增强群众感情,做到在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在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在实际效果上“司法利民”,切实解决关系群众的热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效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