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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工作倡导知识L赋权的方法及运用(1)赋权的含义赋权(empowerment)这个概念表现为不同的维度和不同的层次,但无论什么层次,将案主或案主系统的经验脉络化是不可或缺的,而在这个过程中,它常常关注的是权力的动态过程,因为权力既可以是压迫性的,也可以是解放性的。所罗门(Solomon)是这样界定赋权的:“社会工作者针对案主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的过程旨在减少基于污名群体的成员的负面评价而形成的无力感。它涉及辨识导致这一问题的权力障碍和旨在减少间接权力障碍的影响和减少直接权力障碍的运作的特定策略的发展实施。“赋权具有三个相互关联的维度:第一,更具积极意义和潜能的自我感的发展;第二,建构知识和能力
2、以更批判性地理解个人环境的社会和政治现实之网;第三,形成资源和策略以实现个人和集体的目标。对赋权理论的更详尽描述来自于瑞斯(R.Ress)。他特别强调了赋权在社会工作中的政治角色,并向人们揭示了赋权概念的五个核心观念。1)传记(biography)。传记是分析个人经验与理解世界的一种简单有效的方式。传记的使用可以借鉴、吸收曾遇到过的种种理论与观念。它将当下的奋斗放置于一定的情境之中,让人们能够理解经验的连续性与一致性,并且有助于辨清阻碍人们行动的因素。对传记的探讨,为改变人们参与未来生活的方式提供了可能。2)权力(power)。权力不仅具有压迫性,也具有解放性。赋权与激进理论、反歧视理论的一个
3、主要区别就在于,赋权不仅将权力看成是压迫性的,更认为权力完全可以被正面使用。3)政治性理解(political understanding)。政治性理解需要指向实践,需要对限制与机会予以观察。实际上,社会工作行动,总是伴随着接受或试图改变现存的权力关系组织方式这一过程。将经济理性主义视为理解人类生活方式的最佳方式的信仰,与在追求效率和效果过程中机构与社会制度所实施的管理性控制具有内在的联系。将管理性目标和社会工作的正义目标相比较时就能发现,管理性目标和社会工作的正义目标之间具有诸多本质的不同,管理性目标明显更具压制性。4)技巧(skills) o技巧可以赋权,技巧的获得与使用可以成为一种达成自
4、由解放的重要方式。5)政策与实践的相互依赖性(interdependence of policy andpractice) o政策与实践的相互依赖性应该获得足够的重视。这与将政策发展和时间工作者以及其具体工作独立开来的传统做法完全不同。(2)赋权方法的运用1)李(J.A.B.Lee)认为赋权实践的目标就在于协助案主赋权使自己从压制性的生活之中走出来。在这样的实践中,社会工作者要与案主维持伙伴关系并致力于社会层面的变迁。基于此,他提出赋权视角的10个实践原则。所有的压制对于生活而言都是破坏性的,社会工作者和案主都应挑战它。否认其他群体的压制的狭义看法导致分裂和缺乏权力,应该分享对付它的专长。社会
5、工作者应该对压制的情境拥有一个整体的视角。多重视角对维持一个整体性的视角是必要的,既要看到树木也要看到森林。人们赋权自己,社会工作者进行协助。自我赋权原则超越了自决原则,它强调案主在赋权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具有共同基础的人需要相互赋权。这个原则聚焦于赋权过程中的集体权力,社会工作者要经由群体而协助案主的赋权。社会工作者应该与案主建立互惠的相互关系。社会工作者应该重视每个人的独一无二性以及人们抵御不幸和压制的手段。社会工作者要鼓励案主以自己的语言进行表达。受压制的人会以压制群体的语言进行思考和谈话。案主应该致力于对其现实进行重新命名或建构。社会工作者要观察沟通中的平等和对称原则,以此让案主自由地
6、发出自己的声音。社会工作者应该维持这样一个聚焦,即人是胜利者而非受害者。案主被压制是自己无法选择的,但案主可以抛弃内化的压制或挑战压制,抛弃受害者的角色,社会工作者要帮助案主获取需要的资源并采取行动。社会工作者应该促进社会变迁。社会工作者和案主要致力于结构变迁、人类转型、公正、解放。在案主的抗争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将其与更大的压制议题联系起来并采取联合行动促进社会变迁。赋权实践之中,社会工作者与案主是一种双向的合作关系,这是一种相互关系,一种互惠关系,一种共享关系,一种平权关系。干预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案主与社会工作者建立合作关系,满足案主即时性的需要,包括连接案主所需的资源,开始提供
7、意识觉醒,寻找和申请资源。第二层面是教导技巧和知识,并评估案主的权力动态机制,包括各类小组或团体的活动。第三层面是集体行动,旨在形成集体、参与倡导或实施社会行动。2)由于社会工作实践总是基于一定的机构情境的,所以支持赋权实践的社会服务组织是重要的。哈迪娜(D.Hardina)指出社会服务组织如果以赋权为导向,那么这样的组织应该遵循以下10个特点:赋权取向的社会服务组织要创造一种正式的机制让案主参与组织的决策。赋权取向的社会服务组织要与项目受益人形成一种伙伴关系以设计和评估项目。赋权取向的社会服务组织要清晰地提供跨越种族、性别、阶层、文化和性取向障碍的政策和程序,以实现有效的服务输送。赋权取向的
8、社会服务组织要形成一种员工之间、案主与员工之间没有权力差异的决策实践模式。赋权取向的社会服务组织要促进员工之间形成团队合作。赋权取向的社会服务组织要采取策略以促进工作人员的心理赋权。赋权取向的社会服务组织的高层要有认同员工和服务受益人的赋权意识。赋权取向的社会服务组织要采取策略以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赋权取向的社会服务组织鼓励员工积极倡导以改善政策和服务。赋权取向的社会服务组织要致力于提升自己的政治权力以及项目受益人的政治影响。2.倡导的方法及运用(1)倡导的含义倡导(advocacy)是一个较令人困惑的概念。从为案主的利益辩护、行动的意义上看,倡导就是代表。然而,菲利普则是在下面这个意义上将
9、倡导看成代表的:向社会中的强势群体解释或展示案主的价值。因此,倡导不仅是一种顺应案主观念与需要的服务,一套这种服务所需要的技术或技巧,也是在强势群体面前为无权势者的辩护和解释。社会工作者在帮助案主争取所需的资源与服务时,还应倡导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通过社会倡导和行动,努力去修正和完善足以对案主产生负面影响的政策或程序,或促使其制定新的政策法规。一般适合倡导的情况有以下这些:案主因为机构的某些政策限制得不到其所需要的服务;或案主遭受歧视或不平等待遇;或多数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现有的政策对人们所需要的服务有负面影响等。不管倡导是针对个人、社会服务机构、立法机关还是政府部门,社会工作者首先要全面地了解
10、情况,对这些机构的组织、政策及功能有深入的研究,然后,才能决定要倡导什么,以哪种方法进行,应避免以自己的假设来推断,在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滥用倡导。无论是社会倡导还是社会行动,社会工作者首先要尊重案主自决的原则,如果案主不希望主张其权利,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其愿望。如果案主希望用社会行动来争取其权利,社会工作者必须确定自己正确地表达出案主的原意。其次,社会工作者还必须事先和案主探讨倡导行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因为倡导行动可能造成关系的紧张甚至恶化等,但也不必过度渲染消极负面之处,只要协助其权衡其中的利弊得失,然后由案主自己做决定即可。(2)倡导方法的运用1)个案倡导(case advocacy)
11、 o个案倡导是专业人士为增加案主享受为其设计的服务机会的过程。2)原因倡导(cause advocacy) o原因倡导是为了增进案主所属的社会团体的利益而寻求社会变革的过程。3)原则性倡导(principled advocacy) o贝特曼用一种可以广泛应用于各种社会工作的方式描述过倡导所需要的技巧,他将这些技巧称为“原则性倡导“。他用,这个英语式的术语,表达了一种试图从社会保障制度中为案主争取尽可能多利益的这一基本理念。这个概念也内涵着对特定访谈类型的强调,对类似于社会工作的一些基本价值原则的强调。所不同的是,倡导工作一般都只是遵照案主的愿望与指示进行的。自信与协商的技巧对于原则性倡导具有至
12、关重要的作用。4) 1980年出现了另一种类型的倡导方式。起初,这类倡导工作主要试图增加具有心理疾病的人和有学习障碍的人的能力,以便其更好地管理自己的生活。后来,它逐渐发展到帮助这些人获得在制度框架内可以享有的公民权,或者协助其离开限制其获得这些权利的制度框架。布兰顿等人的研究认为,这种倡导工作的发展起始于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成长于美国,并最终传入英国。它在提升各种残疾人的独立性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这种倡导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帮助残疾人以及照顾残疾人的家庭所面临的困难。自我倡导(self-advocacy)。自我倡导主要是为具有学习障碍的人倡导的过程。包括帮助人们维护自己的利益。它特别存在
13、干官方的计划过程之中,如个案会议或个别辅导计划会议。这种倡导也是一种团体活动。其中,人们聚集在一起相互讨论自己的境遇,相互支持。人们利用这种支持分别阐述自己面临的问题,表达自己的期望。一个国际性的此类倡导团体就是“以人为先“(people first)这个世界性组织。公民倡导(citizen advocacy) 公民倡导主要在于自愿发展与可能被社会隔离的案主的关系,了解并代其主张自己的需要。同辈倡导(peer advocacy)。同辈倡导发源于自助组织。其中,渡过相同困难的人们协同工作,共同维护各种个体性需要。这种形式的倡导与正常化过程和社会角色激发过程紧密相关。在这种倡导理念引导下的政策与实
14、践的目标,在于提供给机构中的案主一种可以获得机构外的普通大众追随的社会角色与生活方式的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是机构照顾的一个重要发展。这种倡导也常常用于服务那些从医院或机构照顾中脱离出来,并试图重新融入社区的人们。3 .疑难案例的处理技巧社会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难免碰到难以处理的案例或情况,此时善于应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特定技巧必能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下面就以“如何处理不服从的案主”这一难题为例,介绍如何运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特定技巧处理疑难案例。【案例1一2】如何对待不服从的案主不服从是非常令人灰心丧气的,特别是当案主似乎与社会工作者的关系很好,并爽快地承认问题,赞同对这个问题该做些什么的
15、计划,但却不能准时赴约或者不能完成预期的任务。尽管不服从的原因并不总是很清楚,但是这些案主往往是被标定为抗拒的和动机不明的,并且社会工作者可能非常容易对这些案主感到绝望。理查森、西蒙思一莫顿和安尼戈斯运用价值期望理论加以解释,认为当治疗的成本远远地超出了预期的收益时,人们选择不服从。服从的成本需要被看得更广泛一些,而不仅仅指金钱或花费的时间。例如,改变习惯和改变生活方式有成本,承认和处理疾病或者健康危机有成本,服从外部权威从而控制自己的生活成本也是有成本的。下面的建议对于不服从的案主是有帮助的。1 .设法从案主的角度理解改变的“成本“。检查改变的不利和障碍,同时还有收益。生病可能是比健康更令人满足的。当一个人”变好,时会失去某些东西。2 ,认识到不服从的行为可能是案主处理无法抗拒的环境的一种方式,同时也可能是案主重建个人尊严和控制、获得关心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