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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院合同制医生管理试行办法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健全合同制医生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合同制医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某某人民医院关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医政字(2011)8号)和某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工资制度改革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聘用原则合同制医生是指针对我院特需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不足,通过考察、试用,满足医院需求,以合同协议临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工作需要,岗位空缺,科室要求及上级部门推荐。2、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重大差错记录,未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等。3
2、、身体健康,举止得体。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的,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可适当放宽。4、一般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证书(特需专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放宽到大学学历和中级职称)。二、合同制医生的日常管理和要求1、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和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服从科室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科室相关规定。3、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有关政策,讲究职业道德,维护医院利益,积极为医院发展做贡献。4、因违犯操作规程,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医院声誉或其它损害的,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三、接
3、收聘用、留用续聘与辞退解聘手续1、接收聘用:经科室推荐,科室负责人参加考核把关,经考核合格后,科室负责人将推荐意见书面报人事科,由人事科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经批准的,缴纳2万元风险管理金,由人事科、医务部等办理相关手续,聘期一般为一年。2、留用续聘:聘期满前一个月,如需继续聘用的,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办理手续,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及时通知本人。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申请。3、辞退解聘: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等给医院造成经济赔偿或恶劣影响的,擅自外出从事医疗活动的,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全年累计休假两个月以上的以及违反医院其他相关规定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参加某某在编招聘考试二次未考入医院的,医院中止聘用协议并予以辞退。四、合同制医生的待遇1、合同制医生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工资参照同类在职人员试用期工资的80%,不享受奖励绩效工资。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定聘用合同。2、聘用期间参照同类在职人员情况享受绩效工资、卫生津贴、劳保福利等待遇,其中工资和绩效工资享受同类在职人员的80%。按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统一核算执行,工资部分480元纳入绩效工资分配。3、合同制医生的工资、绩效工资、劳保福利等费用纳入聘任科室成本核算,聘任科室依据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实际出勤情况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