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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职工工作量量化标准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客观公正地衡量教师的工作量,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特制订此工作量量化标准,一、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二、工作量制定的指导思想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三、工作量计算办法工作量=标准工作量+辅加工作量1 .标准工作量标准工作量是指教师完成一周的教育教学任务,在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音乐教师还含普通社团、合唱节、
2、节日节目编排、专用教室管理(不参与的扣分),美术教师还含普通社团、节日艺术展、专用教室管理;体育老师含大课间指导、运动会(音体美信科学学科指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干、年级主任、教辅人员完成相应的管理和教学任务。标准工作量每周计40课时,为20分,(一至三年级)带两个班级数学的加1分。不足同教研组标准工作量者,周平均授课时数每少2节每学期减1分。产假教师的工作量按标准工作量计入,为20分。2 .辅加工作量(1)班主任每周计6课时工作量,加3分;教干每周计6课时工作量,加3分;年级主任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加2分;教研组长、年级辅导员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加1分。(2)体育、艺术辅导工作量。
3、除全体人员共同参与之外的辅导工作量,比如:鼓号队、运动队、国旗班、校级代表队等辅导,按实际辅导时间计算周平均工作量。(3)参与学校特色课程、创新研究(满工作量的再负担社团)等创新性工作的教师,按实际工作时间折合成课时工作量计入。(4)学校安全值勤人员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课间护导员工作量由综治办根据安排情况计入。(5)教师临时代课,每学期代课总数/周次,加入总工作量。每学期被代课总数/周次,自总工作量中扣除。(6)学校应急性工作。应急性工作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工作量,招募人员完成。按时完成且完成质量较好的由有关科室落实分管校长审核后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作量。未完成临时任务或安排工作还没有完成找理由推托的,不计算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