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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期间职工法律问题解答问题1因新冠疫情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是否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可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解除劳动合同。问题2因新冠疫情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但合同期限届满怎么办?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可知,在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
2、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问题3因新冠疫情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是否还要继续发放工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可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问题4用人单位因新冠疫情停工停产的,能否以此为由不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
3、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可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G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问题5如果劳动者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检查、隔离,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1条可知,劳动者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检查、隔离,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
4、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问题6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无法工作工资发吗?职工确诊后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在这期间按照医疗期间的规定发工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问题7自行居家隔离,劳动者的工资如何发?根据劳动法和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1)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正常发放工资。(2)企业没有条件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优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年休假安排完了,想要继续延期返岗的,可采取的措施有:协商一致待岗,并明确待岗期间的工资;员工申请事假,事假期间无薪;单位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正常发放工资,在以后的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问题8上班期间按政策通知去做核酸检测,扣工资吗?应正常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