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污染耕地协同监测技术规程编制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受污染耕地协同监测技术规程编制说明.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2020年5月,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申请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的立项,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其列入2020年度云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云市监函(2020)150号),批准由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牵头受污染耕地协同监测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二)起草单位、协作单位起草单位: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三)主要起草人姓名性别职称工作单位任务分工木霖男推广研究员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提出,整体框架构建与协调王建雄男教授云南农业大学标准文稿起草、修改及资料收集整理林大松男研究员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
2、监测所标准文稿起草、修改及资料收集整理马艳兰女正高级农艺师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文稿起草、修改及资料收集整理胡涛男高级农艺师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资料收集整理孙治旭男推广研究员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文稿起草、修改及资料收集整理姓名性别职称工作单位任务分工严婷婷女正高级工程师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文稿起草、修改及资料收集整理刘梦然男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文稿起草、修改及资料收集整理王红华女正高级工程师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文稿起草、修改及资料收集整理陈云辉男高级农艺师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文稿起草、修改及资料收集整理张辅霞女副教授云南农业大学资料收集整理安毅
3、男研究员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资料收集整理王瑞刚男研究员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资料收集整理杨凤女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资料收集整理熊艳女高级农艺师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资料收集整理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耕地是农产品生产的源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据统计结果表明,全国每年因农田土壤的污染就直接造成粮食减产1000万吨,仅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就多达1200万吨,单两者经济损失就超过200亿元。而局部地区土壤环境质量的恶化,使得其产出农产品污染更为突出。云南省矿产资源丰富,素有“有色金属王国之称,土壤重金属背景值较高。根据云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4、详查结果,我省受污染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1%,占全国受污染耕地面积的近1/5,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在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开展食用农产品监测,是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动态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现目前,我省农产品重金属监测基础薄弱、覆盖面小、监测频次少、监测数量不足、指向性不强、技术支撑不足。根据国家现有的技术标准,无法支撑我省开展受污染耕地农产品监测和耕地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现实需要。为科学规
5、范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测受污染耕地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估受污染耕地质量类别,提出耕地类别调整建议,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申请制定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农产品监测技术规程。(一)受污染耕地监测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涉及范围广、面积大、环节多、参与人员复杂等问题,因此,大力开展和推进受污染耕地监测技术规程制定,明确受污染耕地协同监测关键环节、技术要点,可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技术措施落地的有效性进行评定,从而保障监测技术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风险管控措施选取与评估的重要依据无法保证监测技术的规范性和监测结果真实准确,会严
6、重误导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风险管控措施的选取,不利于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不利于对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可持续利用。受污染耕地协同监测与评估技术规范,是评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技术措施有效落地的技术保障,是获取准确监测数据的技术要求,也是对监测结果科学客观、真实准确的必要保证。为适应我省当前耕地土壤环境保护新形势、新政策,更好地推进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亟需出台规范化的技术文件作为受污染耕地监测与评估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为有效贯彻落实“土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法,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
7、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o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实施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技术措施,在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开展受污染耕地监测与评估,是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动态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现实需要。由于高背景影响,我省受污染耕地面积大、范围广。当前,我省农产品重金属监测基础较薄弱、覆盖面小、监测频次少、监测数量不足、指向性不强、技术支撑不足。根据国家现有的技术标准,不足以支撑我省开展受污染耕地农产品
8、监测和耕地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现实需要,需进一步制定符合我省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标准,规范我省受污染耕地监测与评估,编制出台受污染耕地协同监测技术规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主要起草过程组织分工:自任务下达后,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牵头成立了标准编制组,根据“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落实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在技术措施落地的基础上,对受污染耕地开展监测与评估,进一步规范受污染耕地监测与评估技术,对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技术措施落地有效性进行判定,为实现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
9、支撑。资料收集与技术准备:编制组广泛查阅、收集国内耕地及农产品监测与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和资料文献,梳理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及农产品监测标准及实践,研究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及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的存在问题及实际需求,结合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践和案例,分析受污染耕地监测与评估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就标准编制框架和内容进行了多次讨论,于2020年10月上旬形成了受污染耕地协同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写:在充分调研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工作落实,对受污染耕地协同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11月,书面征求了10位行业专家的意见,共收集到50条意见和建议,采用
10、25条。编制组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了分析、整理、修改、完善,于2021年7月形成了规程的送审稿,通过技术审查后再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报批稿。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一)制定标准的原则1 .科学性原则。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从国内土壤环境保护、农业等现有技术标准中总结经验教训,对较为成熟的共性技术直接引进或等效采用;以科学为准则,兼顾区域土壤污染特征及技术的可操作性,同时考虑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际需求,使本技术规范既符合当前云南省实际,又适应未来发展趋势。2 .适用性原则。该标准的编制符合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任务实际需求和云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高背景值特征、云
11、南省农业绿色发展需求,服务受污染耕地监测与评估的工作目标,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高效利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3 .可操作性原则。在保证科学性和客观性的基础上,考虑时间、成本、覆盖面等因素,监测工作应当有效易行、可操作。4 .规范性原则。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编写,做到内容全面,文本格式规范。(二)制定标准的依据基于近年来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及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工作成效及经验,结合云南省的生产实际,并通过深入浙江、天津、湖南、广西、贵州等地交流学习,了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系统分析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细则。为云南省受污染安全
12、利用提供了具体的依据。(三)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标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有效衔接,与现行相关标准无冲突。五、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2019-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受污染耕地范围,开展农产品监测工作,共监测农产品样品2.6万余个,并据此测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受污染耕地监测评估奠定了基础。(一)关于监测与评价对象的说明土壤样品,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执行。监测评价指标:镉、汞、碑、铅、辂、铜、镶、锌,pH值。农产品样品,依据食物中污染物限量(GB2762)执行。监测评价指标:镉、汞、碑、铅、辂。稻谷、
13、糙米、大米,当总不申含量超过无机种限量值时,加测无机种。(二)关于监测与评估流程的说明参照现有相关技术规程及规范,结合我省已实施的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监测与评估流程包括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与检测分析、结果分析与报告编制等阶段。各地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技术实施方案,制定土壤和农产品监测与评估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实施区域范围、积、土壤污染状况、农作物种植情况、土壤和农产品历年监测情况,任务量,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明确不同技术措施实施面积及监测点位数,土壤和农产品监测点位设置,现场踏查与点位核实,样品采集、制备、流转、分析,结果
14、评价等。(三)现场踏查与点位核实通过现场踏勘,收集整理采样现场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实施区域边界范围及面积、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技术实施面积、农作物种植情况及成熟期,点位所在地块种植户,预估样品采集时间,明确点位布设的位置及合理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土壤和农产品监测与评估实施方案。(四)监测与评估结果应用1 .土壤超标、农产品不超标。实施重点保护,防止新增污染,维持现有生产方式,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测,为动态调整提供技术支撑。2 .土壤及农产品双超标。持续两年监测,进一步明确超标农产品种类及品种、区域边界及面积,改变风险管控措施(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休耕),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提供技术支撑。3 .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提供依据。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书面征求了10个相关单位10位行业专家的意见,共收集到50条意见和建议,采用25条。本规程制定过程无重大分歧意见。七、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受污染耕地协同监测技术规程适用于云南省受污染耕地监测与评估工作的开展。在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对土壤中和农产品中镉(Cd)、汞(Hg)、碑(As)、铅(Pb)、辂(Cr)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