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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务科职责一、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医疗管理行政工作和医院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二、拟定全院医疗和管理工作计划、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评价标准,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工作计划与考核方案。三、规范医疗管理,制定有关医疗规章制度和质量标准,督促各项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贯彻执行质量标准,进行标准化建设;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差错事故。四、具体实施对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的管理、督查、评价、反馈和奖惩工作。五、组织重大抢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院内、外重要会诊,协调处理疑难病例的双向转诊及出院病人随访工作情况。六、对医疗投诉、纠纷、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并提
2、出处理意见。七、协调各科医疗工作关系,处理日常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八、支持、协助临床、医技科室开展诊疗新技术、新项目,促进各专业学科发展。九、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负责诊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十、负责医师定期考核、临床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工作。十一、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工作。十二、组织进行医、技人员业务培训和各类技术考核;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十三、负责进修生管理,检查、督促各类进修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十四、组织实施上级指令性任务及临时性院外医疗工作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十五、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十六、定期对全院质量与安全督导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十七、每季度向全院通报质量与安全考评结果,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室质量考核系统。十八、负责医院质量与安全综合协调、质量管理和重大事项督办等工作。十九、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质量管理培训与教育;使管理人员掌握相关质量管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