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浮顶原油储罐机械清洗安全作业要求 AQT 3042—2013.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浮顶原油储罐机械清洗安全作业要求 AQT 3042—2013.doc(1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AQ/T 30422013ICS 13.110C 68备案号:AQ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T 30422013外浮顶原油储罐机械清洗安全作业要求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xternal floating roof oil tank mechanical cleaning(报批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2013-06-08发布 2013-10-01实施17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3)归口。本标准
2、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维抢修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戚建利、黄文、刘金宝、徐洪文、李德宝、郝新伟、马骏宏、张艺新、李慧。15外浮顶原油储罐机械清洗安全作业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外浮顶原油储罐机械清洗安全作业的一般要求和工艺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常压外浮顶原油储罐的机械清洗作业。内浮顶油罐、卧式油罐和拱顶油罐的机械清洗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
3、标准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Z 2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SY/T 5858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SY 5984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范SY/T 6696 储罐机械清洗作业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清洗机 jet cleaner用于油罐内表面清洗,能在一定压力下喷射液态介质,并可在受限空间内旋转和射流的装置。3.2竖管 vertical pipe连接地面管路和罐顶管路并沿清洗罐罐壁敷设的临时竖直管道。3.
4、3沉积物 sludge沉积在油罐底部失去流动性的物质。3.4旁接罐 supply and receiving tank为清洗系统提供循环清洗介质、接收移送的油品的储罐。4 一般要求4.1 作业人员和设备要求作业人员和设备应具符合下基本要求: 作业人员应经过油罐机械清洗设备操作培训合格后上岗; 伤疮口尚未愈合者,油品过敏者,职业禁忌者,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妇女,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患有深度近视、巅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和其他严重慢性病以及年老体弱不适应清罐作业等人员,不应进入现场; 浮顶油罐机械清洗应具备对清洗介质的抽吸、升压、换热、喷射能力,用惰性气体对清洗罐内气
5、体的置换能力,对清洗罐内的可燃气体、氧气、硫化氢气体浓度的监测能力,热水清洗过程中的回收油品能力,热水清洗结束后的污水处理能力; 其它可按照SY/T6696标准规定执行。4.2 作业环境基本要求4.2.1 作业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4.2.2 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和禁止烟火、禁止启动、禁止携带金属物或手表、禁止穿化纤服装、当心触电、当心落物、当心吊物、当心烫伤、当心坠落、当心障碍物、当心碰头等安全标识,并应有专人负责监护。4.2.3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GB 50058-1992第2.2.1条规定的分区方法,在0区、1区和2区作业应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防爆电器和防爆通讯工具。在0区、1
6、区作业应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防爆工具。4.2.4 进入罐内作业应事先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按受限作业空间的有关规定制定方案,方案应明确在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内容、作业方法和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方法。4.2.5 作业人员进罐时,罐内应经过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氧气体积浓度19.5%23.5%; 罐内苯、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的规定; 可燃气体或蒸气体积浓度:不大于10%爆炸下限(LEL)。4.2.6 罐内经过清洗或置换达不到 4.2.5的要求时,作业人员进罐应佩戴正压式呼吸器。4.2.7 罐内可燃气体或蒸气体积浓度大于等于爆炸下限的10%时,应停止罐内人员作业
7、,并及时撤出罐外,然后对罐内强制通风,确认可燃气体或蒸气体积浓度达到4.2.5的要求后方可进罐继续作业。4.2.8 向清洗罐内注入惰性气体的过程中,应对清洗罐内气体体积浓度进行监测,并按时做好记录参加附录D。4.3 作业防护的基本要求4.3.1 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具,如安全帽、作业手套、安全鞋(靴)、面罩、护目镜、安全带、担架、应急照明灯、过滤式和正压式呼吸器等。根据不同场所选择的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其规格尺寸应保证佩戴合适,性能良好。4.3.2 呼吸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使用中应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事项,呼吸器软管内外表面不应被油污等污染。4.3.3
8、 在进入0区、1区和2区作业之前,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静电鞋、防静电阻燃型服装和防静电手套。4.3.4 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应对作业人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性进行检查。4.3.5 作业场所应备有人员抢救用急救箱(包括止血绷带、碘酒、创可贴、治疗中暑用药等),并由专人保管。4.3.6 作业人员在清洗储罐前应进行安全教育。4.4 作业人员上、下罐基本要求4.4.1 作业人员上罐前应按照GB 12158的要求释放自身包括携带物品的静电。4.4.2 同时在盘梯上人数不应超过5人。4.4.3 夜间上罐应使用防爆照明器具。4.4.4 不应穿带铁钉的鞋和非防静电服装上罐。4.4.5 遇有雷雨或5级以
9、上大风时,不应上罐。4.4.6 雪天应先清扫扶梯上的积雪后再上罐。4.5 临时设施的接地要求4.5.1 各电气设备均应独立或相互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进行电气连接。4.5.2 接地电阻值要求应符合SY 5984中的规定。4.5.3 临时设置的输送清洗介质的管道,每隔200m至少应有一处与管道固定连接的接地线,且将接地线的端部与油罐接地体连接。4.5.4 金属管道配管中的非导体管段,在两侧的金属管上应分别连接接地线,并将接地线的另一端与油罐接地体连接。4.5.5 气体取样、惰性气体、废气等挠性非导体管路中的金属管段或金属接头处应与油罐接地装置电气连接。4.6 工艺切换、故障停机要求4.6.1 将电源完
10、全断开,在设备周围和停电线路上的配电箱上悬挂“禁止启动”和“禁止合闸”的警示牌。4.6.2 应使用惰性气体、水或水蒸汽等吹扫管线。4.6.3 应关闭进出设备的清洗介质、水蒸汽等进出口阀门。4.6.4 清洗系统的工艺管道和阀门,不应发生压力急增、冻凝等情况。4.6.5 切换流程时,应按照“先开后关”的原则开关阀门。4.6.6 具有高低压衔接部位的流程切换,应先导通低压部位。切断流程时,应先切断高压部位。4.6.7 泵出现异常震动或泵轴承温度超过65时,应停止泵的运行。4.7 其它要求4.7.1 设备运行期间,每班值班人数应不少于4人,其中2人操作设备,2人巡检和切换流程。4.7.2 对作业区域进
11、行巡检时,每次巡检人数不应少于2人,且应携带无线防爆通讯工具,巡检应有记录。4.7.3 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安全阀、计量器具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7.4 凡在走台上和其它高处作业的人员均应系安全带。4.7.5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出罐时应带出作业工器具。4.7.6 从油罐的排污阀排放油罐内积水时,应有专人在排污口监护并收集水样。4.7.7 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4.7.8 不应在0区和1区穿脱、拍打衣物,并应避免剧烈的身体运动。4.7.9 不应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性溶剂及化纤抹布等易产生静电物品擦拭设备、服装和地面。4.7.10
12、 罐内作业照明应符合GB 50194标准中的规定。5 工艺要求5.1 准备作业5.1.1 作业前施工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HSE作业计划书、应急预案文件。且应经业主、监理方及施工方三方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审批。5.1.2 清洗过程中如使用清洗剂,应出具其对环境、人员等影响的安全评估报告,评估其风险性。5.1.3 应按照操作规程对设备机具、配套管件等进行检查。5.2 清洗系统的吊装及现场布置作业5.2.1 清洗系统安装前,应停止清洗罐的运行,宜隔离清洗罐。5.2.2 起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5.2.3 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的操作应符合GB 5082的规定。5.2.4 竖管作业过程应保证起
13、重机司机、地面、罐顶走台和罐内浮顶上四点作业人员的通讯畅通。5.2.5 吊装过程中,设备和材料应避免与罐体磕碰。5.2.6 清洗系统现场应满足下述要求: 放置设备的地面应平整; 避开罐区的消防通道,同时应选择有利于安全撤离的区域; 避开低洼、沼泽和下雨后可能存在塌陷风险的区域; 安装设备周围的管线时,应考虑避免巡检和操作时造成绊倒、烫伤和污染; 非防爆设备均应设置在防火堤以外。5.2.7 装卸时,车辆及设备等不应长时间占用消防通道。5.2.8 罐顶的设备、器材应分散放置。 5.2.9 清洗系统的现场布置参照附录A。5.3 清洗系统的安装作业5.3.1 与道路交叉的临时管线的设置应不妨碍消防车或
14、其它车辆通行。5.3.2 准备安装的管路内应无异物,软管应无损伤。5.3.3 对输送清洗介质的管线应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清洗系统工作压力,稳压不少于30分钟参见附录C。5.3.4 与清洗设备相连的管线应采用挠性软管。5.3.5 清洗机的安装位置及插入深度应考虑清洗机运行时避开罐内附件。5.3.6 对于插入临时连接套管的清洗机,应采取措施将清洗机固定。5.3.7 惰性气体、气体取样和废气管线的安装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将惰性气体、气体取样和废气管线通过浮顶上的支柱套管、人孔、量油口等处插入清洗罐内,插入罐内的部分应与清洗罐内油品液面保持200mm以上的距离; 安装的气体取样管应在浮顶上均布; 安装的每根气体取样管,应保证畅通,抽出的样气应在浮顶上经过脱水装置脱水; 应将收集的废气通过废气管线导回罐内; 废气管线内若有液体出现,应及时放空; 废气管线应连接牢靠,不应有泄漏和堵塞现象; 临时用水管线宜采用无缝钢管或金属软管。采用消防水带加水时,应对出水口进行固定。5.4 开孔作业5.4.1 作业前应进行健康安全环境(HSE)条件确认,HSE条件参照附录B。5.4.2 在浮顶上开孔应在清洗罐浮顶完全与油品接触的条件下进行。5.4.3 在浮顶上开孔,开孔接合器应采取不动火方式与浮顶粘接。5.4.4 在壁板上开孔时,开孔位置应选择在清扫口上,且开孔接合器应采用焊接方式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