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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和旅游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I编写目的为提高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能力,建立我局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公共文化旅游场所、文化旅游活动现场和各类旅游的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可能的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增强整体防范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安全、有序、稳定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和有力的文化旅游保障。1.2编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游安全管
2、理办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全生产条例旅游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我县行政区域内文化和旅游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以及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县文旅局局直属各单位、文化旅游活动现场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1 .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场所,是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以及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影院、旅游景点
3、、涉旅企业等场所。2 .本预案所指文化旅游活动,是在本预案所指的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化和旅游局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旅游娱乐活动。3 .本预案提出的文化和旅游局单位包括: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文化站。4 .本预案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1)本系统的突发事件;(2)破坏性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3)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4)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5)恐怖和刑事案件、重特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公共场所滋事事件、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14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突发公共事
4、件时,第一时间疏散群众,迅速组织救援,努力把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2 .预防为主、重在防范。建立和完善人防、物防、技术防范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措施,时刻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3 .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工作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控制事态发展。4 .服从指挥,分工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局领导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职,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15突发事件分类1.5.1 自然灾害导致的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包括:地震灾害、山体滑坡
5、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1.5.2 事故灾难导致的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客运事故、爆炸和特种设施设备事故等其他重大事故。1.5.3 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伤亡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旅游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15.4社会安全事故导致的伤亡事件。包括: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件等。文化广电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及亲属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引发的社会治安事件。1. 5.5旅游交通事故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1.6旅游突发事件分级按照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6、。(见附件1)2.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文化和旅游局是我县文化和旅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2.1 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组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副组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成员单位:综合办公室、公共服务股、非遗股、产业股、文物股、政策法规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等。2.2 主要职责:2.2.1 领导组职责(I)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7、工作原则,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时间和方式。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做好有关后勤工作保障工作。(3)研究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相关问题。2. 2.2县文化和旅游局各股室职责(1)综合办公室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理中的后勤服务工作。承担信息报告、新闻宣传等工作。(2)公共服务股职责公共服务股牵头负责研究处置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负责研究处置文化馆、图书馆等以及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大型节庆演出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3)非遗股职责非遗股负责研究处置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演出等重大活动的突发事件。(4)产业股职责产业股负
8、责研究处置全县各旅游景点、涉旅企业所发生的突发事件。(5)文物股职责文物股牵头负责研究处置管辖的文物保护单位(点)所发生的突发事件。(6)政策法规股职责政策法规股负责全面梳理文化和旅游、文物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建立文化和旅游、文物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条目清单,指导文化和旅游、文物行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7)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研究处置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发生在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的突发事件。(8)文化和旅游局直属单位比照本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应急指挥小组。3监测和预警3.1预测预警县文化
9、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预警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必须在15分钟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手机信息等方式报县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视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的上级主管部门。3. 2预警发布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区域或场
10、所、时间、影响范围及应对措施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短消息、各类公共显示屏等公共媒体;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 3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4.应急响应4. 1信息报告综合办公室针对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时和发生后,必须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4.1.1 重、特大突发事件和其他达到县级及以上响应级别的突发事件发生后,接到报告的县文化和旅游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立即电话报告,并在15分钟内通过传真
11、、网络或者手机信息书面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概况,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4.1.2 未达到县级及以上响应级别的突发事件,接到报告的县文化和旅游局各股室、直属单位要在半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并在1小时之内通过传真、网络或者手机信息书面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4.1.3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研究,按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在事发1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同时向县应急管理局通报。对处置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做好续报工作。4. 14报
12、告要素(1)时间、地点、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措施。(2)事件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初判级别。(3)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4)是否需要疏散群众、是否需要支援事项和急需帮助解决的问题。(5)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2 .2先期处置(1)县文化和旅游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2)县文化旅游系统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局领导的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上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3)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公共服务股、非遗股、产
13、业股、安全股、文物股、政策法规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股室(单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4)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发布信息。3 .3分级响应根据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难易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一级为最高应急响应级别。4 .3.1二级响应5 .3.1.1启动条件(1)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的(2)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二级响应的4.3.1.2响应措施迅速进行指挥调度和联动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协调组织地事发地开展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工作,并按要求进行报告;召开会商
14、研判会议,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综合评估,研究和明确处置方案,同时参与事件处置,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根据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及发展态势,向上级部门汇报增调救援力量。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究评估事件发展趋势,做好扩大应急的准备。4.3.2一级响应4.3.2.1启动条件(1)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2)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4.3.2.2响应措施(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2)协调县文化旅游指挥部有成成员单位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的发生;(3)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处置情况,及时请求上级部门提供技术、人力、物
15、力支援支持;4.4响应终止满足下列条件,可终止应急响应(1)险情排除;(2)现场救援活动结束;(3)群众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安置;(4)群体性事件聚集群众解散;(5)滞留人员得到妥善安置;(6)导致次生、衍生灾害的隐患被消除;(7)上级指挥机构的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文化和旅游局各单位做好有关后期处置工作。5后期处置1.1 善后处置以事发乡镇(街道)为主,县文化和旅游局协助,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协调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协助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1.2 总结评估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成工作小组,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抢险救援情况、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应急工作及本预案的改进建议,并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报告。6 .应急保障6.1 通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