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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祥云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根据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3)22号)规定和省、州关于脱贫县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以及省、州对我县年初方案的审查意见,结合我县2023年18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和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对祥云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祥政办通202310号)进行调整和完善,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
2、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二)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
3、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三)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三、工作重点(一)编制完善年度脱贫攻坚规划。由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根据祥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规划(20232025年,编制完善我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做好与省、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部门专项规划衔接。县级有关部门要编制专项规划,确定具体项目,按规划统筹项目和积极组织申报项目,按
4、项目要求整合安排资金。(二)加强项目储备。由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建立完善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入库项目要符合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等程序。建立项目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整合一批、实施一批、验收一批、评价一批等“七个一批”的长效工作机制。(三)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紧紧抓住中央和省、州在保持投入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继续按政策要求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县倾斜的政策机遇,增强向上争取资金的主动性。在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上,必须吃准吃透分配方法,严格审核把关上报的相关数据;在争取专项转移支付上,要立足优势,依据规划,储备项目,精心组织申报项目,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5、。在确保享受普遍优惠政策的同时,从特殊政策方面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实现年度转移支付增幅上升,总量增加。(四)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五)健全绩效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从涉农项目方案申报、实施效果、组织保障、舆论宣传等方面进行绩效考评,对各乡镇、各涉农部门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情况实行绩效管理,对整合工作不力、整合成效差的单位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
6、进行问责,确保全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六)推进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项目乡镇、行政村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四、资金整合计划(一)资金整合方式。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按照既推进整合,又加强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实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阳光透明。一是整合县级主体。采取规划统领、区域集中、对象精准、项目打捆、资金整合的方式,由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制定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年度实施
7、计划项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纳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项目主管部门商项目实施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行统一项目实施。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由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分配整合资金。二是整合资金拨付。县财政收到整合资金下达文件后,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池,汇总上报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严格按照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规划和项目库,提出资金分配使用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由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和项目主管部门将资金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三是整合资金使用。整合资金的使用按照项目实施方
8、案的标准,投入计划统一安排,集中投入使用,安全高效运行。(二)资金整合来源及范围。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具体包括:1.中央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资源管护和相关试点资金X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X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X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9、支持扶贫资金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其他等17类资金。2 .省级资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水利专项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包括用于“长江禁渔”资金X林业发展资金(不包括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助资金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不包括宗教等特殊经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部分X
10、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旅游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等11类资金。3 .州级资金: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优势特色产业培植、农民专业合作示范建设资金、奶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及一事一议资金、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资金、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资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资金、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点亮乡村照明路灯建设资金、农村文化惠民专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后重新安排等15类资金。4 .县级资金: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
11、金X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后重新安排)等5类资金。(三)资金整合用途及规模。坚持规划引领,加强项目储备,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禁止借整合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名义挪作它用,整合资金不得用于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负面清单所列内容。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统筹整合使
12、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对各级投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资金做到应整尽整,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23年度祥云县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总规模调整为17194.38万元,纳入本年度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资金规模9412.86万元(详见附表2b具体情况为:1 .中央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518.86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55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967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896.86万元。2 .省级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94万元。包括: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4万元。3 .州级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00万元。包括:州级财政
13、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4 .县级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0万元。包括: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四)项目实施方式。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审定下达后,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整合方案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工作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决算公开制等管理制度,涉及政府采购业务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项目主管单位验收。项目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结论。项目验收人员须在验收结论上签字确认。四、项目规划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14、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为导向,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增加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为核心,结合项目实际、群众意愿,通过项目实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推进乡村振兴,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9746.57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9412.86万元,金融资金投入9418.1万元
15、,社会资金投入40.05万元,项目单位自筹875.56万元。项目涉及38个:农业生产项目19个;畜牧生产项目9个;林业改革发展项目1个;水利发展项目3个;农田建设项目1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个;农村道路建设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具体项目资金安排如下(详见附表3):(-)农业生产项目。实施产业发展及其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涉及项目19个,计划总投资11803.88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2380.7万元,金融资金投入9418.1万元,社会资金投入1.1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9万元。项目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族宗教局;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禾甸镇
16、、云南驿镇、刘厂镇、米甸镇、沙龙镇、普湖镇、下庄镇、祥城镇、东山乡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二)畜牧生产项目。实施产业发展及其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涉及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2408.56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604.1万元、社会资金投入7万元、项目单位自筹797.46万元。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东山乡、鹿鸣乡、祥城镇、禾甸镇、米甸镇等5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时间: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三)林业改革发展项目。涉及项目1个,祥云县清华洞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06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06万元。项目主管部门:县林草局;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祥云县清华洞国有林场。项目建设时间: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四)水利发展项目。涉及项目3个,主要实施祥云县鹿窝河鹿鸣乡段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