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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研究、设计、实施作为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和实验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并逐步纳入常规工作,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水平、质量和开设的数量、比例;同时增强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及查阅资料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目的和要求第一条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运用一门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型实验。开设综合性实验的目的是对学生的实验技能进行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的
2、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以及查阅资料的能力。第二条综合性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其实验内容须附合下列条件之一:涉及本课程的多个知识点;涉及多门相关课程的多个知识点;多项实验内容的综合。综合性实验一般可以在一门课程的一个循环之后开设,也可以在几门课程之后安排一次有一定规模的、时间较长的综合性实验。第三条设计性实验是指结合课程教学或独立于课程教学,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探索性实验。着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组织管理能力。第四条开设设计性实验时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要求提出实验目的和实验要求,并给出实验室
3、所能够提供的实验仪器设备、器件等实验条件,由学生运用已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实验技能,提出实验的具体方案、拟定实验步骤、选定仪器设备、独立完成操作、记录实验数据、绘制图表、分析实验结果等。实验的过程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创新性思维,体现科学精神。与传统的验证性实验比较,设计性实验一般具有现代、复合、先进、时代和创新性的实验;是为适应新时代、新技术、新需求,对传统实验体系进行的必然改革和补充,符合事物认知和探寻的发展规律。第五条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同时也是对实验设计者、实验指导者和实验管理者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的有效检验和促进,有利于实验教学改革与发展。学生可以通过不
4、同的途径和方法达到实验目的,从根本上改变了千篇一律的传统教学模式,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现了以生为本的教学思想。第二章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围、学时及数量第六条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实验课程和含有实验或上机的课程,均属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畴。对于课程名称相同,但学时或学分不同的课程,应视为2门课程。一个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一般设为2学时以上。第七条各专业凡有实验的课程都要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一门课程所开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原则上不少于1项。同时,要注重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质量。各专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门数,要达到所有实验课程总门数的80%(教育部教学评估的
5、要求)。如果没有达到要求,要创造条件逐步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第三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施第八条各教学单位应在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计划实验总学时数不变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学时比例,压缩原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学时。在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过程中要注重资源共享,积极创造条件开拓利用校内外资源。第九条要对开设与实施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应有清醒和充分的认识,作认真细致的研究,避免盲目性、随意性和形式化,确保项目质量,力求名符其实。第十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可作为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校级质量工程在立项建设上优先支持。第十一条综合
6、性、设计性实验的认定程序1 .对于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学校将采取项目化管理方式,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设计成技能培养、切合实际的实验项目,根据项目组织实验教学与实验考核,使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能力目标得以实现。2 .拟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由专业教研室经过充分论证,选定切实可行的实验设计方案,提出实验项目、实验目的、实验要求,实验内容及方法,并根据现有仪器设备、师资、场地、所需经费等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教学单位专家组审核。申报认定所需材料:(1)实验教学大纲;(2)实验项目设置方案;(3)实验指导书(教材或讲义);(4)综合性、设计性项目认定表。3 .教学单位组织专家
7、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论证。论证专家组成员应由该领域或与该领域相关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组长由系主任担任,成员不少于3人。专家组根据项目的实验目的、实施设想、所利用的知识以及实验条件等要求,进行实验属性判定和可行性论证。4 .经教学单位专家组论证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交*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和该项目的实验指导书,统一报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备案。第十二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质量评价1每学期末,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学期开设课程涉及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进行验收,并做好材料保存。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实施完成后向教学单位提交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学生设计方案
8、、实验报告、实验成绩、成绩分析、实验效果、实验总结等。2 .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教学系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的总结报告送教务处备案。3 .教务处每年视情况对全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组织验收和评估。负责组织教师、学生的问卷调查和座谈会,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效果和效益进行总结、分析。4 .综合性实验合格标准为:符合综合性实验定义的要求;实验教学大纲、指导书、项目申报表等材料规范、齐全;学生分组符合要求,教师全程跟班指导,学生实验数据准确,结果分析正确,本学期参加项目实验的所有学生(包括重复班)实验报告完整、无抄袭现象等。5 .设计性实验合格标准为:符合设计性实验定义的要求;项目申报表
9、规范,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方案设计,针对不同方案进行了指导;学生实验数据准确,结果分析合理,参加项目实验的各组学生实验报告完整、无抄袭现象等。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已纳入教学大纲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如确需更新实验内容和目标的必须按首次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施程序和管理办法进行。第十四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是进行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和提高实验质量的重要途径。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促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建设和开出。第十五条各教学单位在进行实验室建设时,应重视逐步完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硬件平台。在管理上应加强实验室的开放来适应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运行。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