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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宁县自然资源局单位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1、职能职责本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积极有效开展2023年度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在编制2023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上报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在年中按季度开展项目资金绩效监控。2023年初,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3)6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3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2、。此外,及时将财政审批的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内设股室10个,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法规信访)股、财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管理股、地质勘查和矿业管理股、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地理信息与确权登记股,2023年度编制人数为88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3人。3、资金支出管理: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格、有效。4、年度重点工作为:(1)、全面开展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前期外业测量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建立了全县73517宗地的
3、农房一体测量数据库,接下来通过和技术单位合作,不断查漏补缺、收集户籍及权属来源资料,加快推进73517宗集体建设用地发证工作。(2)、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重建规划体系的新要求,加快规划体系重建改革的力度。尽快完成新的规划体系构建,实现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二合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已经通过招标,选定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单位,已经进入前期的情况收集阶段,后期需要加快和技术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3)、全力以赴防治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管理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始终坚持“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原则,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杜绝人员伤亡重大
4、地质灾害事故。一是强化隐患排查,预警预报和主动避让;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防灾体系建设;三是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工程治理,排危除险,消除隐患。(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全年预算总收入517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57.61万元、预算总支出518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78万元、项目支出3571.74万元、收支平衡。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全年决算总支出4557.61元、其中基本支出1607.2万元、项目支出3571.74万元。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根据我单位的实际工作和县财政的预算数,本
5、着以节约费用为重点,尤其是在“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年初的预算控制指数执行,在财务管理上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23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万827.89元,年中追加768.02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92.77%),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342.60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3342.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0万元。2023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
6、年决算基本支出159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2.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差异768.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55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15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等科目增加。其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基本工资、补发上年度的绩效和平安创建奖金、补交了上年度部分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189.27万元,其原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增加。并将部分项目经费列入商品服务支出。(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
7、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本单位的专项业务支出等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839万元,年中追加2122.7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的253%),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961.7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961.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0万元。2023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决算项目支出为2961.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7.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625.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28.9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目支出差异2122.7万元,其
8、中商品服务支出差异3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差异1028.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列入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差异786.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大田改造、土地平整项目。(三)“三公”经费情况2023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I1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I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增加)7.63万元,(上升)200.28%;较年初预算节约056万元,节约比为4.67%,完成年
9、初预算的95.33%。具体情况列表如下:金额单位:万元项目年初预算数年末决算数金额差异超支节约比率公务接待费1211.440.564.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0公务车购置费0000合计1211.440.564.671、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19批次,1128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接待共119批次,1128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I144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超支)0.56万元,节约4.67%;较上年支出(增加)7.63万元,(上升)比为200.2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
10、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其中:(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O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0万元,节约0%;平均每台车的运行费用为0万元,较上年平均每台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增加)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新增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增加支出0万元。(3)2023年公务租车63次,金额6.24万元,其中到县外省内租车63次,金额6.24万元。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3)6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3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
11、,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2023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89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一)成绩一用地保障有新突破。完成了县委党校,职教新村、县城四大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林海路扩改工程、滕家园路建设工程、220KV变电工程等55个重点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储备土地面
12、积为1243亩,其中规划圈内储备土地面积为1130亩,规划圈外储备土地面积为113亩,拆迁房屋81户建筑面积19712迁移坟墓95座,支付征地拆迁等费用6852.66万元。全年完成项目用地报批12宗,面积180.96亩,其中耕地45亩。(二)成绩二盘活存量,加大土地供应力度,优化配置土地资源。1扎实开展了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的清理,完成武汉督查局例行督查闲置土地2宗,面积30亩。积极完成省厅下达2023年1月1日以前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该阶段闲置土地共12宗,面积13.57公顷,已处置到位10宗,面积12.25公顷,处置率90%。2.根据政策规定,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
13、四年供地率分别达到90%、80%、60%.40%,目前我县2016完成96.3%,2017年完成了91.0%,2018年完成100%,2019年完成了27%。省厅下达2009-2017年批而未供处置任务73.06公顷,要求处置率达到50%,我县目前实际供地31854公顷,处置率43.5%。3.我县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3宗,土地面积124.7444公顷,其中划拨土地22宗,面积89.627公顷,出让土地41宗,面积35.1174公顷,成交价款12198.5万元,出让土地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土地13宗,土地面积34.7313公顷,成交价款11994.8元,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28宗,土地面积0.
14、3861公顷,土地价款203.7万元。()成绩三不动产登记工作。1开展单位集资清理工作。出台了相关文件,做了基础性的调查摸底工作,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组会同县自然资源局逐一上门县人社局、县交警大队等有集资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任务的8家单位,进行了督查督导。2.易地扶贫搬迁发证工作。县域内共有易地扶贫搬迁户3765户,集中安置点发了5个乡镇的栋证,从栋证中再分发了302本分证,分散搬迁安置户发证1731本。3.农房一体、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是绥宁县农房一体、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于2023年5月8日分四个标段确定了中标技术单位,对全县农房进行初步摸底,共有73517宗集体建设用地需
15、要颁证,总费用约为2500万元。二是截止目前,四个标段的技术单位基本完成外业测量,同时进行查漏补缺、收集户籍及权属来源资料,权籍调查工作已完成100%。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积极消除地质灾害隐患。1、防汛期间全天候的值班值守。2、地灾避险搬迁。2023年共实施避让搬迁41户,158人,发放避让搬迁资金164万元。3、地灾工程的治理。全年开工了2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其中2019年度1个,2023年度1个,投入资金390万,目前俩个项目正在组织验收。4、地灾隐患点防治(全县共229个)。五是合理规划,强化预审,加强建设用地选址管控。1编制了108份用地条件通知书;2.核发长隆综合大市场、中医院整体
16、搬迁项目等25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面积812.9亩;3.核发经发博览城建设项目等9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共计405.3亩;4.对民族中学教学楼等20多个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并发放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5.完成了对县城规划区内83件在建违建进行现场测量、定位、拍照、并出具了规划认定书;6.已制定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并多次修正。已完成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双评价”专题研究等6个专题研究工作初步成果,并提交省市审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招标工作确定了技术单位,湖南省第二测绘院牵头,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和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与的联合进行编制。7.完成了河口苗族乡多逸寨村、寨市苗族侗族乡朝仪村、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