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诸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修订.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诸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修订)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3)286号)、诸暨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诸政发2012)34号)、诸暨市水库移民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管理规定(试行)(诸移办201515号)、关于调整大中型水库移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范围及标准的通知(诸移办2023)5号)、诸暨市慈善总会章程等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体目标针对水库移民这一相对弱势群体,建立临时救助基金,对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大中型水库移民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帮助解决大中
2、型水库移民在生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二、临时救助基本原则(一)坚持救急救难。(二)实行一事一救。(三)坚持公正透明。(四)享受普惠叠加。三、救助对象(一)核定登记在我市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二)为我市的大中型水库建设需要而集体迁移到诸暨市外,现长期生活在诸暨市内的移民,由于突发性、临时性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三)市水库移民后扶办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应当帮扶救助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困难家庭。四、救助的范围和标准(一)新接受肾、肝、骨髓移植手术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当年可一次性救助30000元。(二)患肺癌、肝癌、乳腺癌、肾癌、胰腺癌、鼻咽癌、喉癌
3、、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膀胱癌、卵巢癌、宫颈癌、白血病、尿毒症的大中型水库移民,确诊当年可一次性救助20000O(三)患其它恶性肿瘤及冠状动脉支架术后,确诊当年可一次性救助IoOOo元。(四)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或其他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移民家庭,在民政、社会救助的基础上可叠加救助,根据困难程度,安排IOoO5000元救助资金,春节期间一次性发放。五、救助资金来源临时救助资金由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核减后的剩余资金中提取,在市慈善总会成立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市水库移民后扶办每年按需充实基金。救助资金实行总额控制,量入为出,剩余结转。六、救助程序(一)申请。表格
4、在市慈善总会或所在镇乡(街道)慈善分会(民政办)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1、移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填写移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出院记录等材料,直接向市慈善总会提出申请。2、移民困难家庭帮扶。填写移民困难家庭帮扶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户证、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向村、镇乡(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经评议小组评议同意后,集中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向市水库移民后扶办申报。(二)认定。市水库移民后扶办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认定。(三)审核。救助范围和标准由市慈善总会负责审核。(四)发放。市慈善总会将救助金额直接汇入救助对象的相关账户,建立档案资料。七、救助管理市水库移民后扶办负责救助资金的落实、救助对象的资格认定、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管;市慈善总会负责救助基金的使用管理,依据救助范围和标准,做好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发放等具体工作,建立救助资料档案,提供救助详实清册,规范救助管理。八、实施期限本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