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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学校图书馆管理条例为了图书馆的有效利用和管理,最大可能发挥图书、阅览的功能,有效的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图书馆工作职责一、负责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所用书刊的资料征订工作。二、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典藏入库、管理,借阅等工作。三、配合学校的各个教育渠道,围绕馆藏图书,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四、积极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力求各项业务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五、积极开展流通阅览面向读者辅导工作,千方百计提高借阅率。六、开展参考咨询和情报服务工作,积极向社会传授科技、新资料、新信息O七、进行图书馆学、目录学、情报学理论的研究和探讨。八、定期搞好对图书进
2、行清理,统计、上报工作。第二章图书馆阅览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图书期刊,报纸的征订、流通工作、管理期刊、报纸的阅览及过刊入库工作。二、做好对进馆的各种图书期刊、报纸进行验收、登记、盖章、移交工作。三、做好图书的编目工作。四、及时做好阅览橱窗报纸更换工作。五、凡持有本院的借书证方可到图书馆借书,管理员应认真核对证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六、图书架、期刊架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图书整齐。对还回的图书期刊及时放回原处。七、调查读书的阅读要求,广泛征求意见,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必要的图书馆情报工作。第三章图书借阅制度一、馆藏书刊资料供学校师生员工使用,凭本馆借书证借阅。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
3、人、如丢失应及时同管理员取得联系,半月后补发新证,补发前借出的图书仍由本人负责,工作调动或离院时,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院手续。三、为确保图书安全,防止图书串架,非图书馆工作人员不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书库。四、图书借阅的册数限定:教师和学校XX负责同志先后借出累计不超过五册。五、读者要有爱护图书、按时交还的美德,借阅的图书要妥善保管,不得污损、卷角、撕页、圈点批画、折叠,否则根据损坏程度予以批评或停止借书一至二周直至赔偿。六、图书借阅期限:学校教师和学校领导不得超过三个月,其他职工学员不得超过一个月,学员可以续借十天,逾期不还者,从逾期第三天开始,每天每册罚款两角、每学期放假前学员应还
4、清所借图书。七、为保证教学和科研急需,如本馆随时收回所借图书,读者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归还。八、借出的图书如有遗失,原则上应以原版本(不得用其它图书)抵偿,否则按原书价的3-5倍赔偿。第四章阅览室守则一、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给读者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二、禁止攀谈、聊天、禁止吵闹、喧哗、起哄、吃零食。三、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更不得向窗外抛杂物。四、书刊阅读完毕,应放置原位置。五、个人书刊禁止带入,室内书刊应予爱护,不得圈划、污泥、撕拆,更不得随意携书刊出室。违者严肃处理。六、遵守馆内其它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第五章附则一、本条例自开馆之日起执行。二、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