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金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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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NANJINGYUNHAISPECIA1META1SCO.,1TD)(江苏省南京市深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11号)心云海金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二三年三月目录一、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3二、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4三、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4四、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5五、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6六、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6释义在本发行方窠的论证分析报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云海金属、发行人、公司指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

2、公司本次发行指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宝钢金属指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指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东大会指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深化镁铝产业链布局、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引入国资股东作为控股股东、实现战略性协同发展,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

3、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如下:一、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公司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公司本次发行证券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是为了引入国资股东作为控股股东,实现战略性协同发展。1、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额度相对有

4、限,且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此外,公司目前银行贷款规模、资产负债率均已处于较高水平,若继续大规模借助债务融资,将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并可以降低利息支出,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能够同时实现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目的中国宝武致力于构建以绿色精品智慧的钢铁制造业为基础,新材料产业、智慧服务业、资源环境业、产业园区业、产业金融业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一基五元”格局,其中新材料产业的业务定位为“集研发、制造、加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材料供应商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以高性能

5、金属材料、轻金属材料制造及延伸加工、新型炭材料及纤维材料、新型陶瓷基复合材料等为重点发展方向,巩固现有材料制造和制品加工能力,以创新研发模式和积极资本运作为支撑手段,探索和培育若干符合战略选择的前沿新材料方向”。云海金属是全球领先的全镁产业链企业,与中国宝武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同时,中国宝武拥有国际化的市场资源,依托中国宝武强大的汽车市场背景,可进一步加速公司在汽车轻量化领域的渗透。因此,公司拟引入中国宝武的全资子公司宝钢金属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现战略性协同发展。本次通过向特定对象宝钢金属发行股票,能够同时实现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目的,实现国资对云海金属的实际控制,充分发挥宝钢金属与云海

6、金属的优势,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有利于提升和挖掘上市公司潜力,促进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综上,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选择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能够较好地实现上述目的,具有必要性。二、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宝钢金属,宝钢金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宝钢金属持有公司14.00%的股份,为公司前期引入的战略股东,并委派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治理,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如上文所述,为进一步加速公司在汽车轻量化领域的渗透,实现战略性协同发展,公司拟引入宝钢金属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向特定对象宝钢金属发行股票,能够较好地

7、实现上述目的。因此,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具有适当性。三、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7.9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0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定价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

8、六条、第五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四、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

9、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

10、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H)本次发行同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本次发行同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同时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综上,本次发行方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具有可行性。五、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通过。发行方案的实施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并有利于提升和挖掘

11、公司潜力,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己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保证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本次发行定价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将单独计票,关联股东须进行回避,并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从而有效保障中小股东的权利。综上,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且信息披露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具有公平性、合理性。六、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

12、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引I1O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本次发行后填补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1、测算假设及前提(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

13、023年6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62,000,000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4)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9,006,841.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4,630,209.20元。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2023年1-9月的4/3倍,并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

14、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为上期的80.00%;为上期的100.00%;为上期的120.0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5)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判断,不构成对盈利情况的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

15、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如下: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发行前发行后假设一: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3年度的80.00%期末总股本(股)646,422538.00646,422,538.00708,422,538.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72,009,122.29617,607,297.83617,607,297.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39,506,945.60591,605,556.48591,605,556.48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9430.95540.9117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9430.95540.91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4400.91520.87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4400.91520.8733假设二: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不可润为2023年度的100.00%期末总股本(股)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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