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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行政总值班管理办法为加强行政值班工作,保证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为患者提供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行政总值班人员范围院务、党群、医务、护理、人事、医德、院感、医保、规培、药剂、设备、财务、后勤等行政职能保障科室主任、副主任。二、行政总值班制度(一)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行政、医疗和临时性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部门的指示和紧急通知。(二)协调、处理全院各科室、各部门在非上班时间的工作,检查全院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和值班情况。(三)负责重大事件及灾害事故救护车的调度及值班司机的调度工作。协助科室组织对危重病人的抢救、会诊及特殊善后处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四)对值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
2、情都应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对于临床科室请求亲临现场处理的事务,总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协调和处理。(五)对上级部门的重要检查及突发性事件或医院、科室的重大事件,总值班人员要及时果断地处理,并做好详细的记录;若自己不能做主处理时,应及时请示院长。(六)值班期间须下科室主动了解当天全院门诊住院患者情况,包括:各科住院人数、出入院、手术、危重患者数量和值班医护人员在岗情况等,并认真填报总值班表。(七)值班期间全院门诊住院情况和重要问题的处理在行政交班会通报或汇报值周院长。(八)行政总值班应急事件的主要范围包括:重大医疗抢救;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
3、或贵重药品;突发全院性停电、停水、火灾、斗殴等安全生产事件等。(九)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若临时遇急事需要离开医院时,必须请参加总值班的人员进行代班,不允许请没有值班经验的其他人员代替。因出差、病休等不能值班时,应联系他人调换并告知院务部。三、行政总值班应急管理职责(一)行政总值班人员接到科室应急电话时,应立即向值班院领导、分管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重大事项要同时报告院长。(二)在院领导和职能科室工作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由行政总值班人员行使现场指挥权,可以根据需要调配全院的人力物力资源。(三)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达到现场之后,行政总值班人员应说明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移交现场指挥权,并
4、继续协助处理相关事务。(四)行政总值班人员应做好事件记录,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向医院汇报具体情况,必要时在相关院领导的组织下召开协调会,会同相关人员一起分析事件成因、提出整改方案,预防今后发生类似事件。四、几点要求(-)总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总值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天交接班时,一定要做到交接到人,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二)值班期间要加强院内巡查,如遇突发事件及医疗纠纷,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种突发事件及矛盾纠纷,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长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三)加强重要节点的值班报告制度,总值班人员每天要按规定的时间通报当天医院值班值守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坚决防止瞒报、漏报、缓报和错报。(四)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周六12:00至次日8:00周日8:00至次日8:00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