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72647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45.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新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新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新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新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亲,该文档总共2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docx(2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新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通字200922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提高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习惯保卫经济建设与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规定,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公安消防部队全体官兵认真学习与贯彻执行,执行情况与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公安部二C)C)九年四月十七日主题词: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武警总部。本部党委,部属局级

2、单位。(存档3份共Iooo份)公安部办公厅2009年5月16日印发校对:冷俐、魏捍东承办人:王治安、赵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战备工作第一节战备制度第二节战备职责第三节战备等级第四节执勤战斗预案第三章执勤战斗行动第一节接警出动第二节组织指挥第三节火灾扑救第四节应急救援第五节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第四章执勤战斗保障第五章战评与总结第六章附则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第二条本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与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

3、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务必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与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操纵灾情进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缺失与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第五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务必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第六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护与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预防与

4、减少官兵伤亡。第七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教育训练,做好执勤战斗保障,不断提高执勤战斗能力。第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执勤战斗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程序与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执勤战斗信息。第九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与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第二章战备工作第一节战备制度第十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严格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一)各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设值班首长。总队、支队值班首长由总队、支队领导与司令部参谋长、政治部(处)主任、后勤部(处)长、防火监督部(处)长轮番担任,大队、中队

5、值班首长由大队、中队干部轮番担任;(二)总队、支队应当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构成。指挥长由副参谋长、战训处(科)长与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助理由司令部与政治部(处)、后勤部(处)、防火监督部(处)值班人员担任;(三)各级值班首长与全勤指挥部人员务必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四)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五)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首长组织,交接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六)总(支、大)队交接班要紧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明

6、确战备任务、安排执勤工作等。中队交接班要紧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调整执勤力量,检查、清点装备,安排执勤工作。(七)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第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熟悉辖区下列情况:(一)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分类与分布情况;(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结构与使用情况;(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与消防组织情况;(六)要紧灾害事故的类型与处置计策、基本程序。第十二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教育。补兵退伍期间、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者遇有其他特

7、殊情况时,务必进行有针对性的战备教育。第十三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严格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保证随时处于完好战备状态。执勤战斗装备不得用于与执勤战斗无关的事项。(一)消防车(艇)的停放(泊靠)与个人装备的放置,务必便于出动,符合实战要求;(二)执勤战斗装备应当按照标准配备,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坚持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故障、损坏应当及时修复或者者补充;(三)消防车库应当保持整洁卫生,严禁住人与存放与执勤战斗无关的物品,确保安全。第十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首长与机关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检查,严格落实战备制度。中队每天、大队每周、支队每月对所属部队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者者遇有特殊情况

8、时,总(支、大)队务必组织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第十五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掌握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及变化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十六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及时接报、处理执勤战斗信息,并与有关部门、专业力量实现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第二节战备职责第十七条总队、支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组织领导部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执勤战备的规定与要求,研究制定改进与加强战备工作的措施;(二)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战备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与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三)掌握辖区基本情况与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与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

9、勤战斗实力,组织建立联勤联动工作制度;(四)组织指导部队对辖区灾害事故风险与危害进行调查、评估,制定并熟悉本级各类执勤战斗预案,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计策;(五)督促部队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及时研究解决战备工作中的问题。第十八条司令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贲:(一)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熟悉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情况;(二)负责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力量调动方案与执勤战斗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三)检查公安消防部队与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四)拟制战备工作的命令、指示、计划,督促部队贯彻落实;(五)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

10、备进展规划与配置计划,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与调配工作;(六)组织部队熟悉辖区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及时向防火监督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参与城市消防规划制定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七)协调辖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与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第十九条政治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根据任务需要,组织部队开展战备教育;(二)结合部队战备与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情况,适时、灵活地开展政治思想与心理教育疏导工作;(三)熟悉掌握部队官兵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负责战备、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宣传报

11、道与奖惩等工作。第二十条后勤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组织建立战勤保障体系,督促落实战勤保障制度;(二)制定部队执勤战斗保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Z)落实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建立装备档案,负贲装备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第二十一条防火监督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及时向司令部门与消防大队、中队通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二)做好执勤力量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熟悉与演练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提供有关信息资料;(Z)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提供灭火救援有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第二十二条全勤指挥

12、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战备值班制度,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同意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二)掌握辖区各类灾害事故的特点、处置计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与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有关内容;(三)掌握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分布及装备、灭火剂储备情况,检查督促消防队伍战备工作;(四)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遂行作战,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行动。第二十三条作战指挥中心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二)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与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

13、战斗实力及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首长与有关部门;(三)掌握辖区社会有关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及联系方法,保持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四)定时与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与电信部门核查通信线路及设备,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及时准确受理火灾事故报警,按照力量调动方案或者者值班首长指示及时调派出动力量,记录接处警与力量调派情况,提供灭火、应急救援有关信息资料;(六)统计、分析接警与出动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灭火、应急救援信息;(七)保持与灾害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负责消防接处警与通信指挥系统的管理、保护工作。第二十四条大队首长应当

14、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负责本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与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二)组织战备值班、检查与教育,建立与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Z)组织开展对辖区情况的调研与熟悉,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四)熟悉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与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与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计策;(五)掌握辖区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协调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第二十五条中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落实各项执勤制度,保证人员、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掌握中队执勤人员

15、、装备与辖区其他灭火与应急救援队伍情况;(三)组织辖区情况调查,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四)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勤战斗预案等情况,掌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计策;(五)组织战备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规定上报战备情况;(六)组织实施消防站定期开放工作。第二十六条战斗班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与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执勤战斗预案的有关内容;(二)掌握本班人员情况,确定战斗分工;(三)熟悉执勤战斗装备配备与使用操作技术,认真组织保护、保养工作,使其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四)妥善处理本班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中队值班首长。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离开岗位时,代行班长职责。第二十七条战斗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二)保持个人防护装备与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三)掌握辖区要紧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中队执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要紧任务。第二十八条通信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坚守岗位,按照出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