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助企纾困促进经济恢复发展若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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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攵件受乏工豆爰.菱*T蠹赤政办发2023)75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助企纾困促进经济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助企纾困促进经济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赤峰市助企纾困促进经济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恢复发展,制定如下措施。一、全面落实税收优惠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IOO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2、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季销售额4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3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的比例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4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

3、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5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和批发零售等行业继续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二、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6 .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按规定予以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申请和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

4、缓缴影响。住房公积金中心不收取开发企业5%的公积金期房贷款保证金。(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7 .对2023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023年度6个月租金;其他未被列入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减免2023年度3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旗县区政府)8 .落实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2023年已经按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继续缓缴2023年度单位缴费部分;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补缴,期间

5、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 .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按1%执行,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执行0.5%o(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10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发放力度,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按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行赤峰市中心支行)I1指导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运用应收账款质押等形式开展融资,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

6、企合作等方式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行赤峰市中心支行)12 .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减轻还款压力,促进项目完工交付。自2023年11月11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行赤峰市中心支行、赤峰银保监分局)13 .加大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和担保费率优惠力度,助保金贷款和担保单笔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企业助保金全部免缴,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责任单位:市工

7、业和信息化局)14 .充分发挥“电E金服”平台作用,以客户日常用电行为作为银行增信参考,帮助客户获得银行低成本贷款;通过“电e贷”为小微企业提供在线融资服务,助力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减少资金占用,大中型企业用电用户可以通过“电e票”将持有或新开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并定向用于交纳电费。(责任单位:国网赤峰供电公司)四、积极优化涉企服务15 .对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信用修复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办结时限分别压缩至1个和5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原则上保留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和行业特点,且投资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未发生变化的,不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16 .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资质核定及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三级资质)审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改为备案;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在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后30日内交清,监管的预售资金可用于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7 .在赤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服务企业专门窗口,为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违约、订单延迟、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指引和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五、扎实稳定产业链供应链18 .鲜活农产品大型货运车辆、市区内企

9、业自有大型货运车辆及建筑工地工程车辆通行禁行路段的,可申请办理免费通行证,按交警部门指定时间、路线行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19 .落实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物资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配送车辆,取消通行限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20 .加大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货运物流通行受阻问题,为企业产品和原材料运输提供保障,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及道路运输许可证换发等业务可实行延期办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六、着力稳就业保民生21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

10、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民办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2 .对已认定的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视其规模、带动就业效果,落实不高于IOO万元的运营补贴;对为劳动者提供创业服务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根据提供创业服务数量和创业服务效果,给予一定的创业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3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发放不高于2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不高于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行赤峰市中心支行)七

11、、全力促进科技创新24 .加大研发投入补助力度,企业享受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给予20%的后补助支持,每年最高限额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25 .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载体,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后,按上年度合同实付高校院所资金的3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限额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26 .对我市首次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三年期满被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现有国家或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

12、间、星创天地等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孵化载体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八、切实支持产业发展27 .对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深加工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亩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由各旗县区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及预期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的土地出让金额度;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各旗县区可负责项目生产厂区“五通一平”。(责任单位: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28 .对新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一次性奖励IoOO万元;对新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其他创建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文旅品牌的,对应给予一定额度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上优惠政策具体执行由相关单位作出具体解释。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2023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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