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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攵件晏乏萋工委工复.菱同1Tr赤政办发(2023)7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3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赤峰市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3)I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3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牧
2、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3)14号)及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赤政办字(2023)4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压实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
3、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二、工作目标全市全面落实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加快补齐农村牧区公路管养短板,夯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路长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提升农村牧区公路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农村牧区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三、组织体系(一)组织形式1成立市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旗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
4、牧区公路总路长,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县级路长,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乡级路长,嘎查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村级路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路长制”延伸到自然村。3 .旗县区人民政府在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牧、文化和旅游、应急、林草、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成立苏木乡镇路长办公室,与苏木乡镇公路管养单位合署办公。(二)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市农村牧
5、区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有效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对旗县区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2 .路长职责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牧区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牧区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县、乡、村三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对所辖区域内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3 .路长办公室职责(1)总路长办公室
6、。负责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路长联席会议;落实总路长、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农村牧区公路“建、管、护、运”的资金筹集,协调各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强化激励问责。(2)苏木乡镇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上级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不定期组织召开路长会议。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牧区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综合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村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
7、职情况;协助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管养机构做好有关工作;定期向总路长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四、主要任务(一)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旗县区要积极开展农村牧区公路路网提升及农村牧区公路提档升级改造,做好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进度、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建设标准,强化安全保障。主动做好农村牧区公路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落实农村牧区公路“三同时”“七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提升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二)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旗县区要将各级养护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按要
8、求组织开展农村牧区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切实做到科学养护、日常养护,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加强对使用时间长、桥型结构和施工工艺落后桥梁的跟踪监测,及时对农村牧区公路危桥进行处置。探索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化、机械化养护企业,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改革。加快实现农村牧区公路信息化管理,实现移动履职、便捷监督、协调管理等目标,逐步建立起数字化采集体系、网络化传输体系和智能化应用体系相融合的数字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牧区公路特点的养护工作管理制度。(三)加强农村牧区公路路产路权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划定农村牧区公路建筑
9、控制区范围,加强农村牧区公路行政执法管理,建立旗县区统一执法、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模式,推进路警联合执法治理超限超载,加大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农村牧区公路设施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依法保护农村牧区公路路产路权,制定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四)加强农村牧区公路运营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加快完善农村牧区公路运输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牧区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牧区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完善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坚持路通车通,新改建农村牧区公路项目同步建设农村牧区客运站点(招呼站),新建改建一批“多站
10、合一、一站多能、资源共享”的苏木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和交通安全劝导站,避免资源浪费。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牧区物流组织模式,推进“交通+电商快递”扶贫工程,进一步扩大农村牧区运输覆盖范围。(五)加强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旗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整治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等杂物,保持路面常年整洁,边沟排水通畅。要对沿线公路用地范围及建筑控制区内的各类建筑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公路路域环境。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相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保障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
11、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贯彻落实,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旗县区要通过设立路长公示牌,将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姓名、监督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并及时予以更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横幅、村务公告等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与监督,增强全社会对农村牧区公路管养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的全面推行营造良好氛围。(三)协同联动推进建立由旗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
12、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有效运行。(四)严格监督考核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级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路长和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附件:赤峰市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件赤峰市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长:赵志刚副组长:齐鑫淼王秀军成员:孙德才宋学军刘敬民韩立新李大鹏王君君程瑞宝王国良谢永利韩靖华王铁何宏李海辉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农牧局副局长市商务局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市公路管护与运输保障中心主任-9-高树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秀军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单位负责人自然更替,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2023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