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培训材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培训材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防火防爆安全技术一、火灾与爆炸原因(一)燃烧与火灾1 .燃烧的定义燃烧是物质与氧化剂之间的放热反应,它通常会同时释放出火焰或可见光。2 .燃烧的条件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每个条件要有一定量,并相互作用时才会发生。可燃物棉花、木材、纸、油类、酒精等助燃物空气、氧气等吸烟流动性大,极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公司严禁吸烟、点火源明火:焊接与切割、喷灯、烟头火(表面200300、中心700800)电火花:电闸刀、短路磨擦冲击产生火花静电火花雷击产生电荷化学反应热危险温度:一般指80以上,电炉、烙铁、熔融金属3 .燃烧的类型闪燃可燃液体(包括少量可直接气化的固体,如蔡、樟脑
2、等)蒸气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点火源产生的一闪即灭的燃烧,叫做闪燃。闪燃现象的产生,是因为可燃性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速度不快,蒸发出来的气体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而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气以维持稳定的燃烧,故燃一下就灭。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汽油-43、苯-11、甲苯4.4、乙醛-41、乙醇13着火可燃物质在有足够助燃物的情况下,与点火源接触发生燃烧,并在点火源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做着火。发生着火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自燃可燃物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点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而发生的自然燃烧现象,叫做自燃。使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
3、度叫做自燃点。自燃现象按热的来源不同,又分为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可燃物虽未与明火接触,但在外界热源的作用下,使温度达到自燃点而发生的自燃现象,叫做受热自燃。如在生产中,可燃物质如果接触高温设备、管道,受到加热就可能导致自燃。某些可燃物在没有外界热源的作用下,由于物质本身发生物理、化学或生物变化而产生热量,这些热量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积蓄,使物质的温度达到并超过自燃点所发生的自燃现象,叫做本身自燃。如白磷遇空气所发生的自燃就属于此类。4 .火灾及其分类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根据物质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四类: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
4、棉、毛、纸张火灾等;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的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醇、沥青火灾等;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镁、钠、锂、铝镁合金等。5 .典型火灾的发展规律建筑火灾的发展分为初起期、发展期、最盛期、减弱期和熄灭期。初起期:一般固体物质燃烧时,10-15分钟内,火灾的面积不大,烟和气体的流动速度比较缓慢,辐射热较低,火势向周围发展蔓延比较慢,燃烧一般还没有突破房屋建筑外壳。初起期是火灾开始发生的阶段,这一阶段可燃物的热解过程至关重要,主要特征是冒烟、阴燃;发展期:燃烧强度增大、温度升高、气体对流增强
5、、燃烧速度加快、燃烧面积扩大,为控制火势发展和扑灭火灾,需一定灭火力量才能有效扑灭。发展期是火势由小到大发展的阶段;最盛期:燃烧发展达到高潮,燃烧温度最高,辐射热最强,燃烧物质分解出大量的燃烧产物,温度和气体对流达到最高限度,建筑材料和结构的强度受到破坏,使其发生变形或倒塌。最盛期的火灾燃烧方式是通风控制火灾,火势的大小由建筑物的通风情况决定;减弱和熄灭期:火场火势被控制以后,由于灭火剂的作用或燃烧材料已烧至殆尽,火势逐渐减弱直到熄灭这一过程.减弱期是火灾由最盛期开始消减直至熄灭的阶段,熄灭的原因可以是燃料不足、灭火系统的作用等。由于建筑物内可燃物、通风等条件的不同,建筑火灾有可能达不到最盛期
6、,而是缓慢发展后就熄灭了。灭火器在火灾初起期最有效。(二)爆炸1 .爆炸的概念爆炸是物质系统的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的或化学的能量释放或转化过程,是系统蕴藏的或瞬间形成的大量能量在有限的体积和极短的时间内,骤然释放或转化的现象。在这种释放和转化的过程中,系统的能量将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等。2 .爆炸的分类按照能量的来源,爆炸可以分为三类: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物理爆炸物理爆炸是由系统释放物理能引起的爆炸。例如高压蒸汽锅炉当过热蒸汽压力超过锅炉能承受的程度时,锅炉破裂,高压蒸汽骤然释放出来,形成爆炸。陨石落地对目标的撞击等物体高速碰撞时,物体高速运动产生的动能,在碰撞点的局部区域内迅速转
7、化为热能,使受碰撞部位的压力和温度急剧升高,碰撞部位材料发生急剧变形,伴随巨大响声,形成爆炸现象o高压电流通过细金属丝时,温度可达2X104,使金属丝瞬间化为气态而引起爆炸现象。此外,雷电、地震和火山爆发等现象也属于物理爆炸。总之,物理爆炸是机械能或电能的释放和转化过程,参与爆炸的物质只是发生物理状态或压力的变化,其性质和化学成分不发生改变。化学爆炸化学爆炸是由于物质在瞬间的化学变化引起的爆炸。化学爆炸分为:简单分解爆炸其爆炸所需的热量是由爆炸物本身分解产生的,属这类爆炸的物质只要受到轻微震动即可引爆,如乙快银、碘化氮、三氯化氮等都属此类,是最危险的爆炸物。复杂分解爆炸这类爆炸的爆炸物较简单分
8、解爆炸物的危险性稍低。主要是爆炸过程中伴有燃烧现象,燃烧所需的氧由本身分解产生,氮的氧化物、苦味酸、炸药等都属此类。爆炸性混合物爆炸它是可燃气体或蒸气预先按一定比例与空气混合均匀,点燃以后发生异常激烈的燃烧甚至达到爆炸的程度。在煤矿井内发生的瓦斯爆炸,以及化工生产中的爆炸多属此类。化学爆炸是通过化学反应,将物质内潜在的化学能在极短的时间内释放出来,使其化学反应产物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结果。一般气体爆炸和粉尘爆炸的压力可以达到2X106Pa,高能炸药爆炸时的爆轰压可达2X1010Pa以上,二者爆炸时产物的温度均可达到3X1035X103K,使爆炸产物急剧向周围膨胀,产生强冲击波,造成对周围介质的
9、破坏。化学爆炸时,参与爆炸的物质在瞬间发生分解或化合,变成新的爆炸产物。核爆炸核爆炸是核裂变(如原子弹是用铀235、杯239裂变)、核聚变(如氢弹是用笊、僦或锂核聚变)反应所释放出的巨大核能引起的。核爆炸反应释放的能量比炸药爆炸时放出的化学能大得多,核爆炸中心温度可达107K数量级以上,压力可达1015Pa以上,同时产生极强的冲击波、光辐射和粒子的贯穿辐射等,比炸药爆炸具有更大的破坏力。化学爆炸和核爆炸都是在微秒量级的时间内完成的。3 .爆炸事故的特点(1)突发性爆炸往往在瞬间发生,难以预料;(2)复杂性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灾害范围及后果各异,相差悬殊;(3)严重性爆炸事故的破坏性大,往往是摧
10、毁性的,造成惨重损失。(三)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区别火灾与爆炸事故的主要区别在于发展过程有显著不同。一般情况下,火灾在起火后火场逐渐蔓延扩大,随着时间的延续,损失急剧增加。经验规律是:火灾损失大约与火灾持续时间的平方成正比关系。因此,要重视初起灭火,即在火灾初起时,一个人或几个人就能将火灾扑灭。否则在火灾进入发展期和最盛期再进行扑救的话,将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爆炸则是猝不及防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爆炸过程在瞬间完成,人员伤亡及物质损失也在瞬间造成。因此,对于爆炸事故,更应当强调对其的预防。(四)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原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 .管理不善如生产用火(如焊接、锻造、铸
11、造和热处理等工艺)过程中,火源管理不当;对易燃物品缺乏科学的管理,库房不符合防火标准,没有根据物质的性质分类储存,将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物品或灭火要求不同的物质放在一起,将遇水燃烧的物质放在潮湿地点等。2 .违反操作规程生产过程中,使设备超温超压运行,或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吸烟或违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3 .绝缘不良电器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出现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等事故隐患。易燃易爆生产场所的设备、管线没有采取消除静电措施,发生放电火花。4 .工艺布置不合理易燃易爆生产场所未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如应采用密闭式或防爆式的电气设备,没有按要求选用;设备缺乏维护、检修,或检修质量低劣
12、。5 .通风不良生产场所的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在空气中达到爆炸浓度并遇火源。6 .工作环境零乱如棉纱、油布、沾油铁屑等放置不当,在一定条件下自燃起火。二、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基本措施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危险物及点火源,消除危险因素。具体来说,我们把预防性措施分为两类:1 .消除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1)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可燃物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进技术,以不燃物或者难燃物代替可燃物或者易燃物,以燃爆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危险性大的物质,这是防火防爆的一条基本性措施。(2)生产设备及系统尽量密闭化已密闭的正压设备或系统要防止泄漏,负压设备及
13、系统要防止空气渗入。(3)采取通风除尘措施对于因某些生产系统或设备无法密闭或者无法完全密闭,可能存在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生产场所,要设置通风除尘装置以降低空气中可燃物浓度。(4)合理选择生产工艺根据产品原材料火灾危险性质,安排、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艺流程。性质不同但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应分开存放。(5)惰性气体保护在存有可燃物料的系统中加入惰性气体,使可燃物及氧气浓度下降,可以降低或消除燃爆危险性。2 .消除或者控制点火源(1)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相应措施,如严禁穿带钉鞋进入;严禁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而应使用防爆工、器具或者铜制、木制工、器具;机械设备中凡会
14、发生撞击、磨擦的两部分都应采用不同的金属;火炸药工房应铺设不发火地面等。(2)防止高温表面引起着火对一些自燃点较低的物质尤其需要注意。为此,高温表面应当有保温或隔热措施;可燃气体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禁止在高温表面烘烤衣物;注意清除高温表面的油污,以防其受热分解、自燃。(3)消除静电消除静电有两条途径:其一是控制工艺过程,抑制静电的产生。应当尽量选用在起电序列中位置相近的物质,但要完全抑制静电的产生是很难的;其二是加速所产生静电的泄放或者中和,限制静电的积累,使之不超过安全限度。为此,在爆炸场所,所有可能发生静电的设备、管道、装置、系统都应当接地。此外,在绝缘材料中添加导电填料(如在炼制橡胶过
15、程中掺入一定数量的石墨粉);在容易产生静电的物质中加入抗静电剂;增加工作场所空气的湿度;使用静电中和器等,都是防静电的基本措施。(4)预防雷电火花引发火灾事故设置避雷装置是防止或减少雷击事故的最基本措施。(5)防止明火生产过程中的明火主要是指加热用火、维修用火以及其它火源。加热可燃物时,应避免采用明火,宜使用水蒸汽、热水等间接加热。如果必须使用明火加热,加热设备应当严格密闭。对于维修用火,应当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并严格遵守。此外,要特别注意,在生产场所因烟头、火柴引起的火灾也时有发生,应提起人们的警惕。三、灭火的基本方法灭火的原理,是破坏燃烧过程中维持物质燃烧的条件,只要失去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燃烧就会停止。但由于在灭火时,燃烧已经开始,控制火源已经没有意义,主要是消除另外两个条件,即可燃物和助燃物。通常采用以下四种方法:1 .窒息灭火法此法即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