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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电子教材食品销售的保护措施1、保证进货质量,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1)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2)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4)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食品原料。(5)必要时进行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2、在适当低温下销售,防止过高过低温度的不良影响(1)具有与所经营的食
2、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2)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防止过高过低温度的不良影响。3、销售周转快,防止过期变质(1)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加快销售周转,防止食品过期变质。4、销售环境清洁卫生,防止污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避免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按食品类别存放,防止互相不良影响(1)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2)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3)同一区域内不得存放相互影响风味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