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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准备与基础调查1、准备工作(1)评价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评价工作组和专家组。评价工作组应承担评价方案编制、选择评价指标与权重、组织评价、撰写评价报告等具体工作;专家组应对评价方案、评价指标及权重进行审定,对调查过程中难以量化的指标进行集中评议,对评价成果进行审核。专家组成员应来自于财政、土地、农业、水利、林业、经济、统计等专业。(2)评价工作开始前,应编制技术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和对象,选择评价指标和权重,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评价指标数据的现场采集与核验等。3、收集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主要包括:a)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项目管理制度文件;b)项目立
2、项和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文件,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变更文件等;c)项目工程施工文件:施工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总结,竣工图,监理文件,工程检验试验资料,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等;d)项目验收和管理文件: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资料,土地重估与登记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报告,审计报告,运行管理文件等;e)工程质量控制与施工质量验收成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工程复核报告、项目建设前后耕地质量评价成果等。f)其他资料。2、选择评价指标和权重(1)按照评价对象、内容和目标的不同,选择评价指标,并按照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
3、级指标的划分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录Bo(2)选择评价指标应遵循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可验证性等原则。要求如下:a)针对性。评价指标的选择应针对评价对象的特定目标有重点地选择;b)实用性。评价指标和方法的选择应简明、尽可能量化,并符合当地特点;评价结果应能够为决策者提供依据,并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指导;c)时效性。评价指标应与评价区域和工作周期相一致,并对评价时期内可能产生的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提高评价成果的时效性;d)可验证性。不同的评价人按照同一方法,对同一对象的评价应该得到相近的结果,评价指标应尽可能量客观、具体,不同类型指标区分明显,选帝口确定权重操作简单。(3)根据不
4、同对象的评价目的,分别选择评价指标的权重。不同层级评价指标的选择要求如下:a)下一级评价时,应以建设任务和建设质量的评价为主,其权重之和应不低于70%;b)上一级级评价时,应以建设彳王务、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效的评价为主,其权重之和应不低于80%;c)当不同层级下的评价指标出现2个以上时,其权重值应视指标的重要程度,由专家打分法或层次分析法进行确定;d)必选指标和备选指标同时出现在同一级指标层下时,备选指标的权重值之和应不大于必选指标的权重值之和。注:下一级评价主要指市、县级评价,上一级评价主要指省级评价。(4)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指标、指标涵义、数据来源、评价方法与评分规则详见附录C,各级指标赋值
5、和分值计算方法详见附录Do3、现场调查(1)选择评价指标之前和实施评价时,均应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现场调查应深入项目区,收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资料,并开展评价指标数据的现场采集。现场调查方式包括现场查看、群众访谈、问卷调查、专家集中评议、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座谈等。(2)现场调查中,涉及有关数据采集时,应执行GB5084、GB15618、GB50026、GB/T28407xNY/T1634、NY/T1119sTD/T1033、TD/T1041等规定。(3)现场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查阅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规划、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审计、运行管理等文件,收集工程质量、耕地质量等检测数据,
6、综合评议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4)实地走访项目区群众,询问项目建设前后有关耕地质量、建设成效等变化情况及公众参与情况,综合评议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实际效果。(5)开展现场问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了解相关利益方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过程的看法和意见,收集建设成效等指标数据。(6)综合运用专家评价法,针对性地参与现场查看、群众访谈、问卷调查和过程评价等工作,对评价方法和指标数据等进行咨询论证。4、数据采集与检验(1)评价中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建设质量、建设成效等量化指标时,可通过查阅资料、现场量测、遥感图像量算和取样检验等方式,获取真实准确的评价数据。(2)针对不同评价指标数据的获取,可执行下列
7、规定:a)对于长度、面积、体积等数据,可通过图纸量算、卫星图像量测、现场测量等方法获取;b)对于工程质量,可通过查阅工程质量评定成果和现场抽样检查、外观质量复核等方法获取;c)对于耕地质量,可通过查阅耕地质量等别(等级)评定成果、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结合现场勘查和取样检测的方法获取;d)对于建设成效,可通过查阅当地统计资料、类似项目区模拟、实地观测、入户调查等方法获取;e)引用社会资料时,可通过当地公开的统计资料获取,并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各时期的技术水平、价格水平和社会经济状况等;f)其他标准规定的获取方法。(3)采用取样检验时,应符合工程施工技术、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等标准的规定。5、
8、公众满意度调查(1)公众满意度调查对象应为使用高标准农田的利益相关方,包括项目区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者和基层政府。调查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区域分布合理。(2公众满意度调查应由项目所在地基层政府组织评价工作组具体承担,项目所在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土地经营者积极配合。(3)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上的调查区域,可采取全数调查方式;对于农户、地块等项目基本单元数量较多时,可采取简单随机抽样、概率与规模成比例抽样等抽样方法进行抽样调查,样本数量应保证对总体有代表性,抽样比应不低于10%。(4)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之前,应围绕评价内容,设计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耕地质量、建设成效和公众参与情况等。问卷内容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充分反映被调查者的真实意愿。(5)调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各项数据的分析整理,并依据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校正和修改建设彳王务、建设质量、建设成效等评价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