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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职工创新创效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公司系统广大职工岗位创新创效的积极性、主动性,贯彻公司“以人为本,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举贤任能,搭建员工施展才能的平台”人才方针,积极推进职工创新创效成果的广泛运用,促进企业效益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大力推动“创新”建设,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职工创新创效活动是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与职工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是企业创新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企业提升效益、职工提升技能素质的重要源泉。第三条职工创新创效活动是指一线职工(指基层企业中层管理岗位以下职工)或团队,在日常生产工作中,通过应用先进技术、管理
2、方法,立足岗位开展的技术攻关、技术革新等,促使企业不断改进设备和工器具,优化工作流程和检修施工工艺的活动。第二章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实施第四条职工创新创效活动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的实践活动,应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以企业行政为主导,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发动职工、组织职工的优势,把职工创新创效活动与“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五型”班组创建、职工合理化建议、“名师带高徒”、“职工小家”建设有机结合。第五条公司成立职工创新创效活动领导小组,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部、财务资产部、市场营销部、工程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工会办公室等部门(单位)负
3、责人组成。主要职责:领导公司系统职工创新创效活动,审定职工创新创效管理制度,对职工创新创效成果命名表彰等。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的部门相关成员组成,办公室挂靠公司工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职工创新创效活动的组织开展、指导检查;组织成果的评审、发布、推广和应用等。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由生产分管领导、工会主席为组长,生产管理、人力资源、工会办、班组建设牵头部门等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工作机制。第八条职工创新创效活动形式主要有:组织团队和职工通过“五小”活动、QC活动、职工合理化建议、职工创新工作室技术攻关等开展创新创效活动。第九条各单位应为职工创新创效活动
4、广泛开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一)建立职工创新创效工作运行机制、成果激励机制,为活动营造氛围、搭建平台。(二)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深入班组,帮助一线职工确定创新创效课题,加强活动开展的指导。(三)保障职工创新创效所需资金,在人员、时间,以及成果研究、实践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四)组织开展职工创新创效成果的评审,对优秀成果予以表彰、推广应用。第十条公司将职工创新创效活动开展的情况、成效,纳入“三力”工会、“职工之家”建设进行考核评价,并通过多种形式对其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第三章创新创效成果第十一条职工创新创效成果应具有三个特性,即:进步性、实用性和效益性。(一)进步性:是指成果对安全生产、指标优
5、化、检修工艺有新的改进、完善和提高。(二)实用性:是指成果符合现场生产实际,在工作实践中具备实施、使用条件。(S)效益性:是指成果实施后可为企业带来效益。第十二条申报公司职工创新创效成果,除具备上述三个特性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属技能操作类成果。(二)已在生产现场投入使用1年以上且取得显著成效。研究开发、改良改进的设备、工器具投入使用后,取得较好成效的;优化的工作流程、检修工艺实施后,取得较好成效的;实施的先进操作法,在节能降耗、工作效率、环保指标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三)成果主要创造人员为基层企业中层管理岗位以下的人员。成果主要创造人员是指在该项成果创造排名中处于第一顺序的人员。第四
6、章创新创效成果评审第十三条公司每年组织职工创新创效成果评审一次。成果评审环节确保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第十四条公司职工创新创效成果经层层评审、推荐产生。第十五条基层企业在组织职工申报基础上,企业职工创新创效领导小组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评审。审核应主要针对成果是否属创新创效成果,是否是技能操作类成果,主要创作人是否符合条件等进行审核把关。评审主要根据成果使用后带来效益、产生影响等,产生优秀成果向公司推荐。向公司拟推荐的优秀成果,基层企业应进行公示。第十六条公司由安全生产部牵头,组织专家对基层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初审和评审。建立公司职工创新创效成果评审专家库,专家从公司系统有较高专业理论和丰富现场实践
7、经验的人员中推荐产生。第十七条专家初审后所推荐的优秀成果,经公司职工创新创效办公室审核后,作为拟表彰成果以发布会的形式进行评审,确定奖次。第十八条公司职工创新创效成果,每年二季度组织申报,三季度完成初审,四季度予以表彰和发布。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基层企业推荐,组织对优秀成果进行评审,并择优将优秀成果向集团公司推荐。第五章创新创效成果奖励第二十条公司通过表彰优秀职工创新创效成果、命名“岗位创新创效能手”等形式,大力推进职工创新创效活动在公司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职工创新创效成果的实用价值、创造效益、推广使用等因素,将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进行表彰。公司每年表彰的“一等”
8、成果数量不超过2项,“二等”成果不超过3项,“三等”成果不超过5项。第二十二条公司对获得“一等”、“二等”、“三等”成果颁发表彰证书,获表彰成果的主要创造人,可作为职工职称评审、技能鉴定和技术能手评选的参考依据。第二十三条获得一、二等奖的第一创造人可作为推荐“岗位创新创效能手”的基本条件,每年命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第二十四条公司对荣获“岗位创新创效能手”的职工,给予以下奖励。获得公司“岗位创新创效能手”的创造人并给予一定的一次性物质奖励;作为公司评审技师、高级技师的重要依据;各企业应对荣获“岗位创新创效能手”的职工,在岗位、职级晋升予以优先考虑。第二十五条公司择优对获奖成果进行展示,制作成
9、推广、培训课件,纳入班组业务技能培训内容;具有较好效益、推广价值的成果,公司相关部门有计划地推广运用。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工会办公室会同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职工创新创效成果申报表申报单位成果名称完成时间团队名称(工作室或班组、部门名称)主要创造人姓名岗位(成果主要创造人员为基层企业中层管理岗位以下的人员)参加人员成果介绍具体内容(有图可另附)成果实施后的效果(成果实施后,用对比方式对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管理效益或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直接、间接效益用数据说明。)产生的经济效益金额基层单位审核部门意见(签章、签名)成果实施单位意见(基层企业公示情况和推荐意见)年月日(单位盖章)公司专家评审小组意见职工创新创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年月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