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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致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您好!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共建和谐校园。根据上级要求,请各位家长配合教育、监督、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并承诺做到履行监护人职责。不让孩子购买和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玩具(仿真枪、火炮枪、激光笔、仿真刀具玩具等)、烟花爆竹、打火机、塑料及铁质小兵器等各种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一、携带管制刀具、校园危险物品的危害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
2、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二、管制刀具的种类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等。三、其他不宜带至校园的危险物品其他各类非学习所需刀具,如水果刀、武术、工艺、礼品刀具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双节棍、三节棍、玩具枪等具有危险性的玩具;非教学场合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国家管制精神类药品。四、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清缴管制刀具、危险品等工作,若查出有携带管制刀具及各种危险品进入校园的将视情节进行处理。在这里希望我们家校联合,打造教育合力,家长朋友们要对孩子安全做好监督,家庭安全教育要多讲多说,切实为孩子在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生活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