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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务劳动安全与(案例)李正平我国宪法、劳动法、刑法以与安全生产法赋予劳动者享受包括安全与健康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权利: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同时也有4条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与时报告的义务。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主要有:重大行车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2、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重大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2条规定,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50人以上100以下的重伤)”处三年以
3、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格的刑事案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为依法惩治危
4、害生产安全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第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第三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与其他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
5、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人员。第四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与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第五条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二)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三)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四)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欠、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
6、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O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三、劳动法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生产单位给予批评教育,
7、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与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首先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健康不伤害他人:时刻关心你的工作伙伴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不被他人伤害:纵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也许伤害的就是你自己预防工伤事故海因里希事故因果法则1:29:300,即一起重大事故前有29起小事故发生;29起小事故前面有300个隐患存在。造成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人的不安全
8、行为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1)身体健康状况有缺陷,例如身体有疾病,易紧张、烦躁、疲劳、冲动、兴奋等,或智商过低,应变和判断能力差;(2)错误行为,例如嗜酒、追逐打闹、意外滑倒、无意碰撞、误入危险区域等;(3)违纪违章,例如做事精心大意、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不懂装懂、不履行安全措施、安全不认真、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碰运气、图省事、玩忽职守、特种工无证上岗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1、设备、装置有缺陷,例如设备陈旧、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技术性能降低、刚度不够,结构不良,磨损、老化、失灵、腐蚀、物理和化学性能均达不到规定等。2、施工场所的缺陷,例如工作面狭窄、施工组织不当、多工种立体交叉
9、作业、交通道路不畅、机械车辆拥挤等。3、物质与环境具有危险源,例如物品易燃、毒性、机械振动、冲击、旋转、抛飞、剪切、电器漏电、电线短路、火花、电弧、超负荷、过热、爆炸、绝缘不良、电器无漏电保护、高压带电作业等根据列车速度按规定下道避车,1、速度小于等于60公里时,不小于500米,2、速度大于60或小于等于120时,不小于800米下道,3、速度大于120或小于等于160时,不小于1400米下道;实践证明,人们从发现列车开来到人开始动作一般需要5T0秒,停止手中工作并收拾工具材料一般为15-20秒,从铁道线路下到路肩为10-15秒。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速度小于等于120时,一般应满足2米;速度大于
10、120小于等于160时,不小于25米;速度大于160小于等于200时,不小于3米。(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打安全桩,系安全绳,栓安全带);熟悉自救互救、“三控两互”(自控、互控、他控,互包、互保)、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修;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与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铁路职工安全作业纪律1 .铁路工作人员在上班前不得饮酒、在执行任务时、不得与别人闲谈或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工作前、要充分的休息、保证工作的精力充沛、思想集中O2 .在任何工作开始之前、均应首先检查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着装和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讲话、安全提示、技术交
11、底。如存在不安全现象、必须消除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3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机车、车辆、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潮湿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和避风雨。4 .所有铁路职工、应严格遵守铁路运输秩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飞乘、飞降机车或列车、禁止在移动中的机车、车辆前方抢越线路、禁止从车辆或车钩下面由一方窜向对方,绕过车辆或列车时、不得紧靠车辆或列车前、后通行、并注意邻线是否有列车、车辆驶来。5 .在接近线路通行或横跨线路时、应注意瞭望、确认无机车、车辆移动或列车驶近时、方准通行。横跨线路时、要走直角、并须严格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抢越线
12、路或在线路中心行走。横越道岔时不得走道岔尖和道岔转动部分、禁止从集中联动的道岔处通过。6 .夜间作业或在工作区域行走时、应携带照明器材、防止人身伤害。7 .非专职人员严禁动用一切与行车有关的设备装置。8 .一切机械设备操作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种输电线路、机器的操作握柄或开关、除操纵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负责人许可、严禁乱摸乱动。9 .各种机械设备、工具与检查测量用具的质量状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和修理。对机械设备、工具等必须在每次工作前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试车。10 .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放有有毒气体、有害粉尘、有刺激性的光线或有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11 .进入存放火药、瓦斯、油类
13、、乙快发生器与其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物件、气体场所、严禁吸烟或携带烟火、照明器材必须具有防火防爆功能。12 各种电动机与电动机具、除按规定日期检查测试绝缘电阻外、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检查试验。对检查测试不满足安全指标的电动机与电动机具、禁止使用。13 .在冬季工作时、严禁在容器内取暖、以防窒息。14 .在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带安全带。15 .严禁在有禁烟警示的场所吸烟。工务安全作业纪律1 .坚持集体出工、集体收工。2 .坚持区间作业50Om外下道(普速区段)。3 .坚持按规定设置防护。4 .不准抢撬作业。5 .不准机具、工具在人员休息时侵入限界。6 .不准从车底下递送料
14、具。7 .不准在离钢轨2m内休息、整修机具设备。8 .高空作业必须拴安全带(绳、网)。9 .桥梁上、隧道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10 .机具设备必须有专人操作看管。11 .在钢桁梁桥上部作业必须设置防护。12 .在隧道内、桥梁上作业必须到避车台(洞)让车。13 .在桥梁检查梯上下时、必须确认无列车通过。14 .巡检时做到30m回头望。15 .巡检时做到500m下道。16 .做到按巡回图检查线路。17 .做到不用衣、帽遮住耳朵、不戴无耳孔防寒帽。18 .做到雪、风、雨、雾时走路肩。19 .做到熟悉线路设备、列车运行情况、不臆测行走。20 .注意观察车上有无物品、车门、绳索脱落、防止意外伤人。劳动安全
15、预防一、防止车辆伤害1 .横越线路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2 .在线路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穿好反光黄色防护服(或背心),注意哈望,听从下道命令,与时下道避车。禁止在两线间行走或避车。3 .严禁扒乘机车车辆。4 .严禁从车底下通过。5 .严禁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上、道心内、车顶上坐卧、站立和行走。二、防止高处坠落1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绳、网)。2 .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作业时确认机具、设施、用品完好。3 .禁止在6级以上大风时登高作业。4 .严禁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职业禁忌症的从业人员进行登高作业。5 .登高作业时、作业下面必须设置安全防护、不得抛、扔任何物品与工具。案例:2012年9月14日,麻江桥路检养工区在麻江站内K1862+326堡子四线桥进行桥墩清扫和设备检查作业。8时48分,承担桥墩清扫作业的职工XX在清扫2#桥墩过程中从12米高处坠落,坠入桥下水沟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1类事故。三、防止物体打击1 .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2 .在高处和双层作业时,料具摆放牢固,不得向下抛掷料具,无隔离设施时,严禁双层同时垂直作业。3 .列车通过时,必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