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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控室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学院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处理事时,应征得安保处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三、监控员服从安保处管理人员的领导,认真完成安保干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四、监控到的作案嫌疑人和校园治安异常情况,应及时叫巡逻队员进行跟踪和巡查,并及时打“110”报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五、对监
2、控到的火灾应及时报值班人员,必要时报“119”。六、监控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登记,并保留存档。七、及时将各单位上报的治安、紧急维修等信息转达给相关处室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一、监控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二、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院领导、主管部门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三、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动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四、学院领导及干部、处、系、室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五、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一、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做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二、监控人员对校园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三、对处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设备维修登记制度: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及时报安保处。二、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学院或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