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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完善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1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的原则1.1 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遵纪守法原则、经费独立原则、预算管理原则、服务职工原则、勤俭节约原则、民主管理原则。学校各级工会组织要确保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开展工会活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到年度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
2、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主动接受会员和上级工会的监督。1.2 学校工会每年根据各分工会会员人数及当年工会经费预算情况核拨经费指标,用于各分工会组织开展分工会文体活动。各分工会委员会要做好本分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工作,各分工会为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2学校工会经费的来源2.1 学校工会经费收入范围:2.1.1 会费收入。学校工会会员按工资收入的O.5%缴纳的会费。会员会费由学校财务处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2.1.2 拨缴经费收入。学校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学校工会拨缴的经费,扣除向上级工会上解后的留存部分。2.1.3 1.3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2.1.4 1.4校行政补助
3、收入。学校依法对工会给予的各项补助。2.1.5 其他收入。工会接受的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2.2 学校工会要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学校财务应专人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2.3 集体福利项目3.1 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包括过节类项目和慰问类项目。过节类项目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为教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类项目指会员生日、会员生病住院、会员婚丧嫁娶、会员退休离岗的慰问。3.2 过节类项目慰问品的发放标
4、准根据当年的工会经费预算确定,全年支出金额不超过当年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40%,或者控制在学校工会留成经费的50%以内。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3.3 慰问类项目的具体形式及标准3.3.1 生日慰问会员生日,学校工会可以按每年人均400元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或者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3.3.2 结婚生育慰问会员符合法律政策的结婚和生育,学校工会给予结婚慰问金500元,生育慰问金300元。学校双职工同时享有被慰问的权利。3.3.3 生病及重大疾病慰问工会会员因病住院,可以给予200元的慰问金,需进行手术治疗的,可以给予500元的慰问金,以上项目慰问每人每
5、年一般不超过三次。工会会员患重大疾病,学校工会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的慰问金。重大疾病指的是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心脏搭桥(心脏支架)、尿毒症并接受定期血透、腹透治疗和施行肾移植手术等重大疾病。3.3.4 丧事慰问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学校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含花圈),发放标准为会员去世给予3000元慰问金,会员直系亲属去世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指的是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3.3.5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慰问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前,学校工会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不超过人均IOO元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800元的纪念品。3.4 看望因生育、病、伤
6、住院会员或慰问去世的会员家属,一般由分工会负责组织或以其他形式慰问,并可向学校工会申请购买不超过200元的慰问品。特殊情况下,校工会可直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慰问看望。慰问金的发放由学校工会统筹。3.5 上级工会发放的慰问金审批条件和发放标准遵循上级工会的文件要求进行。4职工维权帮扶项目4.1 工会经费可用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解决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发生的支出;用于向教职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用于补助教职工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方面的开支。4.2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疾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可由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分工会审核同意后报校
7、工会,并由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给予相应的帮扶、救助和慰问:4.2.1 医疗救助标准,一般每人每年不超过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4.2.2日常生活救助标准,一般每户每年不得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年度总和;4.2.3助学标准,一般每生每年不超过十个月基本生活费用总和(原则上一般不超过5000元)。4.3学校工会可以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如春节期间(三十、初一)为在岗教职工发放慰问金,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购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雾霾用品以及食品饮料。年度人均慰问总金额按合理、适度原则予以安排,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Ioo元。5职工活动项目5.1 学校工会可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
8、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也可向会员发放入场券。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全体会员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分工会组织的上述活动所涉及的经费总额不超过当年核拨经费指标的30%O5.2 学校工会可用会费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和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春游秋游活动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5.3 学校工会组织的教职工运动会,确需为参赛教职工购置服装的,每两年可以按人均标准不超过500元为会教职工购置服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有统一着装要求的,一般应采用租赁方式。确因活动需要,学校工会可为参赛选手(含领队)增购一次。5.4 学校工会举
9、办的文体活动设置奖项,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且个人项目奖品(奖金)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500元,团体项目奖品(奖金)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300元。如不设奖项,可为参与人员发放参与纪念品,标准不超过每人100元。5.5 学校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需聘请教练、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的,劳务费标准为:教练、裁判员、评委每半天不超过15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天不超过100元。学校各类教职工协会聘请教练,工作量按10学时/学期计算,教练费的计发标准按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里的课时绩效工资标准执行。5.6 工会举办教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工作人员和参赛人员的差旅费按照职业技术学院差旅
10、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标准执行。对因参加文体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给予伙食补助费;对因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的比赛和训练,如不统一安排车辆的可以给予工作人员及工会会员交通补助费。伙食及交通补助的标准不超过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中伙食补助费的标准发放。6服务职工平台及工会业务建设项目6.1 经上级工会批准,学校工会可评选表彰优秀职工小家、工会兼职干部和积极分子。表彰数应控制在单位会员总数的15%以内。奖金和奖品总额标准不超过每人300元。6.2 学校工会应组织学校工会兼职干部及积极分子培训,培训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按有关部门指定的培训管理办法为准,差旅费及交通费按职业技术学
11、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6.3 工会经费可用于开展建家活动等创建活动发生的支出,建家所采购的固定资产需按学校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分工会可以向学校工会申请专项工会经费用于开展教职工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支出及其奖励支出,奖励标准为一般每人不超过500元,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6.4 工会经费可用于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用于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支出。6.5 工会经费可用于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7相关要求7.1 本办法是按照全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
12、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项目和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所制定,涉及的项目标准为上限标准,在执行中不得突破,未涉及内容按上级文件执行。管理办法中各分工会参照执行的项目所涉及的经费,均从本分工会当年核拨的经费额度中支出。7.2 学校各级工会组织要完善发放手续。涉及慰问金、奖励金、困难补助、误餐补助、劳务费等现金发放的需制表,发放给非本单位的会员表格栏目应包含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签名(通过转账至个人账户则无需签名);涉及慰问品、奖励品等物品发放的需制表实名签收;涉及需要以参加人数作为计算经费依据的要有活动参与人员的签到表。上述表格均作为财务入账凭证。7.3 规范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按照学校最新颁布实施的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7.4 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八不准”规定;严格执行工会经费预算;严禁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严禁到明令禁止的地方(如白云山)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组织公款旅游等。8其他8.1 本办法由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后,自2023年8月1日起开始试行。8.2 2013年7月11日发布的*号文中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同时废止。8.3 本办法由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