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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办法1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经费审计工作,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控制和监督机制,促进科研事业发展,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育系统科研经费审计办法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称的科研经费审计,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对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的内部控制、预决算情况和使用效益等进行审查和评价。3科研经费审计范围包括以学校名义取得的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国际合作项目科研经费和其他科研专项经费。4科研经费
2、审计内容4.1 制度建设。检查科技处、财务处、科研项目负责部门对科研项目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科研行为是否规范,奖励及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等。4.2 项目管理。检查科技处及项目负责部门对科研立项申报、项目合作以及项目结题过程的管理监督情况。4.3 预算管理。检查被审项目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4.4 收支管理。检查被审项目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项目预算资金、配套资金、自筹资金的到位情况;财务决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是否符合预算的要求,有无超预算现象;大额资金支付是否经过授权审批;经费开支执行有关科
3、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外拨经费是否订立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是否经科技处审批,财务处审核,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劳务费的发放比例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支出劳务费行为;结存经费管理以及财务信息质量等。4.5 资产管理。检查被审项目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是否存在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的行为。4.6 绩效管理。检查学校对被审项目的间接费用计提、分配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重大科研设备效用发挥情况。4.7 检查被审项目有无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4.8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5科研经费审计业务组织方式审计部门开展科研经费审计
4、可采取审签、事后审计、过程审计等方式进行。对重大科研项目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采取过程审计方式。5.1 科研经费决算审签。按照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上报科研经费财务决算前须经审计部门审签的项目,审计部门在财务处审签的基础之上,根据国家与科技处对项目经费的管理要求进行审签。审计部门视工作需要,可对与科研经费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延伸审计。5.2 科研经费年度审计。审计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学校重点工作安排及科技处提出的科研经费审计重点,制订科研经费年度审计计划,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审计。审计部门也可以采取与科技处、财务处联合审计的方式,或由审计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5.
5、3 科研项目结题委托审计。科研项目在结题验收之前,按照经费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的,由各个课题组按照经费主管部门要求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6科研经费审计程序。6.1科研经费决算审签程序。凡需提交审计部门审签的项目,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先将科研经费决算表及相关说明材料提交财务处审核签章,在上报决算规定的时间内将经财务处确认的经费项目明细账、财务决算表及其他资料的复印件提前送达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在财务处审核的基础上按规定审签。6.2科研经费年度审计程序6.2.1学校安排的科研经费审计项目按审计年度计划实行。科技处提出的科研经费审计重点和审查项目,由审计部门、科技处、财
6、务处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综合考虑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单项科研项目经费的额度、项目的重要性,提出科研经费审计立项计划。6.2.2审计部门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在实施审计前将审计通知书送达科技处,由科技处通知被审项目负责人及负责部门,并抄送财务处。6.2.3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前,必须进行审前调查,向科技处、财务处等相关管理部门和被审项目负责人了解情况,制定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6.2.4被审项目的负责人及负责部门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将完整的审计资料提交给科技处汇总初审后统一报送审计部门。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被审项目的负责人及负责部门应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与被审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并书
7、面回复有关问题,科技处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部门工作。6.2.5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出具审计问题征求意见稿,科技处及财务处在收到后的10日内汇总意见,并向审计部门书面反馈意见。6.2.6审计部门核实书面反馈意见,必要时对报告进行修改,报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正式审计报告分别送达科技处和财务处。审计部门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6.2.7科技处、财务处收到审计报告后,组织被审项目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并在收到审计报告后的三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送审计部门。6.2.8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项目审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6.3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
8、科研经费审计程序6.3.1审计部门委托审计的,在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指定范围内,通过规范程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审计合同,明确规定审计范围、内容和要求,并负责协调和解决受委托审计小组在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合同约定提交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复核审计报告,征求科技处、财务处意见,报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正式审计报告分别送达科技处和财务处。审计部门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6.3.2科研项目结题委托审计,由各个课题组按照经费主管部门要求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由课题组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签订委托合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
9、的审计报告抄送审计部门备案。7科研经费审计所需要的资料7.1科研经费决算审签抽查审计所需要的资料7.11科研项目号及批复预算。7.1.2科研经费项目明细账、财务决算表(需经项目负责人、负责部门、财务处签字盖章确认)。7.1.3项目支出中若含有合作(协作)费支出,应提供合作(协作)合同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7.14其他相关资料。7.2科研经费年度审计所需要的资料7.2.1被审项目任务书、立项批复文件及下达的项目预算书。7.2.2被审项目实施协议、合同任务书及项目实施中相关的其他协议(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对外协作、加工协议、采购合同)等。7.2.3被审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7.2.4经财务处
10、审核的被审项目明细账以及设备购置明细清单。7.2.5经合作单位财务部门确认的外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7.2.6自筹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说明。7.2.7被审项目结余经费使用说明。7.2.8被审项目负责单位基本情况、立项基本情况、实施情况、产业化现状及趋势说明;被审项目参与实施人员清单(包括姓名、年龄、学历、职称等)。7.2.9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各项资料,涉及外单位的,需由外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被审项目的依托单位或负责单位对所提供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8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与被审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延伸审计,被审项目负责人及负责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造成科研项目无法结题或其他后果的,由被审项目负责人及负责部门承担相应责任。9审计经费9.1 审计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审计的费用在学校预算经费中安排列支。9.2 各个课题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前的科研经费审计所需委托费用,在各课题组的科研经费中安排列支。10学校教研项目参照此办法执行。11本办法由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解释。1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