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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蓟州区建筑业农民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及时足额、顺利拿到工资,是当前构建安定和谐蓟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关键问题,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及建筑业农民工问题的引发的大规模群体上访突发事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蓟州区建筑业农民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体要求如下:一、健全组织成立蓟州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处置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访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建委主任贾国英任组长,副主任杨长春任副组长,企管科工作人员为成员(详细名单附后)。区建委企管科具体负则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企管科电话:。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应
2、急组织机构,建立农民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组),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工作组组长,同时也是处理解决农民工突发事件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负责人应把预防处理农民工突发事件放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应急工作组要做到岗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强化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各项措施明确各环节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层层分解责任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掌握、通报突发事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严防农民工群访群诉事件发生。二、处置原则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确保社会稳定的责任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处理”的原则,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上访突
3、发事件,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快速启动、及时协调解决化解矛盾,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体性上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及时处理并防止发生恶性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三、工作要求(一)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群众上访在企管科接待处理。接待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并及时通知上访农民工所在企业负责人要求他们派人到场协调解决,共同疏导上访人员尽快返回工地妥善处理。对上访人数众多、行为异常激烈、多次重复上访等重大信访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接访,确有必要时应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组长接待处理。(二)对上访群众合力的要求,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说服教育。
4、对规模较大、情绪激烈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者具有极端行为的个体上访事件,在接待的同时,企管科要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对无理取闹、严重骚扰办公秩序的,要做好现场取证、证据收集等工作,在说服教育无效时,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通知并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果断处置。四、保证措施(-)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完善信息通报体系,如遇到涉及农民工群访、集访或其他扰乱社会治安,对社会或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过着恐怖事件发生,各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有效处置,确保相关问题不出工地、不出企业,就地解决,同时,各企业应在得到事发报告十分钟内将事件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项目及企业名称、参与人员数量及简要经过
5、上报区建委企管科及企业主管部门,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企管科在接到通报后在十分钟内将该情况上报建委领导小组。在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期,为预防发生重大集体上访,区建委安排工作人员在区委、区政府门前接访,发生重大上访事件及时上报区建委领导小组,并引导上访群众到区建委企管科反映相关上访问题,企管科按相关规定予以接访并做好信访处理工作。(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建筑工地应急工作组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代办制度和二十四小时干部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设置固定的值班场所,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公布二十四小时投诉举报受理电话,确保投诉受理渠道通畅,投诉受理人在弄清投诉事实后,根据相关规定
6、,作出妥善处理,确保民工合法权益。()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对处理突发事件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对实践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事态扩大、损失增加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行政责任,并作为企业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如造成较大社会和政治影响或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要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附:天津市蓟州区建筑业农民工突发事件领导工作小组天津市蓟州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7年9月270天津市蓟州区建委建筑业农民工突发事件领导工作小组组长:贾国英副组长:杨长春组员:李月石阳贾海涛田春雨张腾云值班电话:(建委企管科)(建委办公室)值班地点:蓟州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迎宾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