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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明区崇步二站重建工程机组效率测试委托检测合同书工程名称:高明区崇步二站重建工程机组效率测试工程地点:高明区明城镇合同编号:甲方编号乙方编号委托方(甲方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服务方(乙方):签定地点:高明区街道(镇)签定日期:年月一日委托方(甲方):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服务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高明区西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1.1对本工程项目的4台主机组进行现场测试,主要测试包括:泵站的流量
2、、扬程、效率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的测试内容。1. 2检测主要执行水利标准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S1548-2012)、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8-1999)、水力机械振动和脉动现场测试规程(GB/T17189-1997)等标准。试验目的是检验工程重建后泵站是否达到设计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2检测工作及成果提交履行期限2. 1检测日期初步拟定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7日,或甲乙双方根据施工进度另行商定日期,并由甲方提前23天通知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天、台风、地震等),则检测工期顺延。2.2现场检测完成后,乙方在上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检测初步结果,工个日历
3、天内向甲方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一式份。3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以人民币结算)3.1 项目测试费用合同金额为167200(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本合同金额含税,固定总价承包。3.2 若检测总量或单次检测数量较少,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甲方补给乙方额外设备搬运费用一乙元/次。3.3 若工期持续时间较长,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签定。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检测费/元。3.4 4支付方式:完成泵站机组效率测试提交报告并泵站机组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注:1、乙方收取监测项目费用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乙方单位名称一致;2、总包价包含监测所需的一切费用。3. 5支付说明:本工程项目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结算付
4、款,乙方理解并已熟知甲方申请财政付款程序,付款期限由乙方提交申请付款资料之日起计算,付款资料包括:付款申请书、发票(财政部门落实支付款项时提交,乙方未交付对应金额发票给甲方的,按财政支付规定是无法发起支付手续的,因此甲方有权不履行付款义务,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工程进度表(如有)、结算书(如有)等。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申请付款资料后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资金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支付时间为准。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交申请付款资料,导致甲方无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
5、甲、乙方责任4. 1甲方责任4.1.1 提供有关检测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场地等资料。4.1.2 负责协调与第三方的关系,及时解决检测作业与第三方产生的矛盾。4.1.3 指定专人见证现场检测工作,若乙方在现场检测时甲方指定专人不在现场,则视为对乙方检测工作的认可。4.1.4 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检测结算费用。4. 2乙方责任4.1.1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有关标准、技术要求进行检测作业。4.1.2 按时提交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可靠性负责。4.2.3派出有关技术人员,对现场检测工作负责。4.2.4负责检测报告的编写及装订工作。4.2.5对检测报告负有法律责任。5违约责任5.1解约责任:5.1
6、.1合同生效后,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包括本合同工程停缓建等),乙方未开始测试工作的,合同预付款(如有)无息退还甲方,已开始测试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测试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工作量应向乙方支付的测试费用数额,由甲方、乙方双方参照本合同关于测试进度要求和测试费支付进度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但最终以区财政部门审定为准)。5. 1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乙方应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此情形下,甲方无须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测试费,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费用,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5.1. 3乙方由于非甲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2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外全额赔偿甲方损失,赔偿总额不含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5.1.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各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责任,乙方未开始测试工作的,合同预付款(如有)无息退还甲方,已开始测试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测试费(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工作量应向乙方支付的测试费用数额,由甲方、乙方双方参照本合同关于测试进度要求和测试费支付进度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但最终以区财政部门审定为准)。5.1.5在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利用乙方
8、已完成的工作成果,并且甲方引用乙方工作成果所形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一切权利。5.2超时交成果: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测试成果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扣减1000元,累计扣减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10%;因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外负全额赔偿责任,扣减款项和赔偿款项在最近一次付款中扣除,并且不在结算时补付已扣除的款项。5. 3测试质量:乙方应对测试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负责完善测试相关内容,直至工程质量测试通过为止。5.4 因测试原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按合同价30%的违约金,
9、造成经济损失,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裁定,乙方承担事故责任的,乙方需按损失程度支付赔偿金,并视事故性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无偿提供善后服务。5.5 更换人员要求:乙方如更换主要测试人员须报甲方审批。替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职称、资历、能力应不低于被替换人员,且符合本合同对被替换人员的相关要求,否则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以每人每次5000元的标准扣减测试费。5. 6未能提供测试服务:乙方主要测试人员未能按进度到现场服务的;乙方主要测试人员未经甲方同意随意请假的;上述情况如发生,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后,乙方须在2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否则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以每人每次2000元的标准扣减测试费,并通报
10、建设主管部门。6未尽事宜与争议5.1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合同双方签署的有关协议、技术讨论纪要、补充协议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分歧或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通过协商及时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其他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7. 2本合同一式12份,发包人持8份,承包人持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且各方不被视为违约。但各方
11、应尽一切努力终止或减少上述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一旦消失,各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本合同。8服务考评根据明城建通20231号(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服务单位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需对该项目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考评,如考评结果不合格或评定为。分,我单位将根据文件规定对项目服务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理。项目服务单位自愿选择是否参与考评:参与,并服从考评制度,承担相关责任。口不参与。乙方:(盖公章)甲方:(盖公章)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经办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邮政编码:
12、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帐户名称: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附件: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
13、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 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
14、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1.1 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
15、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高明区崇步二站重建工程机组效率测试合同的附件,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经办人(签名):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经办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