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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目的规范照度计对工作场所照度进行测量,使其符合认可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并符合统计学要求。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一切工作场所照度的测量工作。3 .职责1. 1市场部负责签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合同。3. 2职业卫生评价室负责制定现场测量方案。4. 3现场检测室负责实施工作场所照度测量及照度计的保管、现场使用、日常校准和维护工作。4 .工作程序4. 1照度计4.1.1 照度计的性能如下:量程:使用照度计量程下限不大于IIx,上限在500O1X以上;指针式照度计示值误差不超过满量的士8%;年变化率不超过5%;接收器的疲劳特性:照度计示值为满量程的2/3以上,照射2min
2、后的示值,与在此照度下再继续照射IOmin的示值相比相对变化不得超过士30%;示值的再现性:在恒定照度下照度计的指示值与遮住30min后再曝光的指示值相对变化不大于2%。4.1.2 照度计每使用二年要经二级计量部门检定一次。4. 2测定点的确定4.2. 1整体照明:在无特殊要求的工作场所中,测定面的高度为地面以上8(90cm.一般大小的房间取5个点(每边中点和室中心各1个点)。大面积场所的测量可用等距离布点法,一般以每IOOm;布10个点为宜。4.2.2局部照明:在场所狭小或因特殊需要的局部照明情况下,亦可测量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点。由于有些情况下是局部照明和整体照明兼用的,所以在测量时,整体照明
3、的灯光是开着还是关闭,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并要在测定结果中注明。作业指导书修订状态:5/0文件编号:HNJ1-ZZ-ZW-14-2016工作场所照度测量作业指导书文件页码:共2页,第2页颁布日期2016年6月30日修订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2016年07月01日4.3照度测定时注意事项4.3.1测定开始前,白炽灯至少开5min,气体放电灯至少开30min。4.3.2为了使受光器不产生初始效应,在测量前至少曝光5min,4.3.3受光器上必须沽净无尘。4.3.4测定时受光器一律水平放置于测定面上。4.3.5测定者的位置和服装不应该影响测定结果。4.4结果计算对于多个测定点的场所用各点的测定值求出平均照度。及其点的位置。而对一个点的测定结果则直接记录。5 .相关文件5.1 仪器设备控制与管理程序5.2 不合格检测工作控制程序5.3 记录控制程序5.5 室内照明测量方法6 .质量记录6.1 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6.2 仪器设备维护记录表6.3 租赁设备登记审批表必要时记录最大值和最小值HNJ1-QP-05-2016HNJ1-QP-18-2016HNJ1-QP-20-2016GB5700-2008HNJ1-QR-05-06-2016HNJ1-QR-05-09-2016HNJ1-QR-05-15-20167、附录(记录)HNJ1-XJZW-14-2016照度测量记录